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五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黑河市“五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完成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建设法治型、学习型、效能创新型、责任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政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设“五型政府”,倡导勤于学习好作风,树立严谨细致好作风,展现勤勉高效好作风,体现务实担当好作风,保持严格自律好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展示政府新形象,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决策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型政府。坚持重学习,用新理论武装头脑,用新办法解决问题,建设政治坚定、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学习型政府。坚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效能创新型政府。坚持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建设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主动作为的责任服务型政府。坚持管好权用好权,加强正风肃纪,狠抓廉政问责,建设纪律严明、制度完善、廉政为民的廉洁型政府。

  三、主要任务

  (一)法治型政府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市编办、市信访局、市社科联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扎实开展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和第三方评估,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决策严重失误或未及时依法作出决策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追究决策责任。

  2.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落实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发挥黑河开放发展智库联盟作用。广泛吸纳全国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国家机关的研究机构,建设智库联盟网站,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高峰论坛,通过课题招标、委托调研等方式,就我市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探讨黑河社会经济发展重大事项,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探索在城市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部门、机构和有关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行政责任人。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受理依申请公开功能,明确网上接收、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切实为公众提供方便。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登记、发布等相关程序,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8.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每年参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9.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社情民意顺畅上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二)学习型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市政府研究室

  10.坚持市政府班子常态化集中学习制度。市政府党组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以及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借鉴省内兄弟地市、省外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11.开展政府系统专业知识专题学习活动。加快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等方式,定期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俄罗斯远东地区投资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税收生成与地方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等内容。每两周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市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全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12.加强网络教育培训。市政府系统处级以上干部要积极参加网络教育培训,全年网络培训不低于50学时,其中一类课程不低于20学时。

  13.加强调查研究。市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开展专题性调研,每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60天,至少完成1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14.强化政府系统学习考核。开展政府系统学习监督考核,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开展专业知识专题学习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学习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各有关单位要于每年年末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年度专题学习情况。书面报告以及班子成员的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将作为本单位年度学习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效能创新型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市编办

  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企业投诉中心

  1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到位,该承接的承接到位。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对目前市直行政权力清单事项3946项,责任清单事项29129项,中介服务清单事项41项(保留18项,规范23项)进行动态管理。对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新一轮取消的69项行政权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项、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9项(对应省政府46项),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调整5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层级的决定,及时清理我市对应事项并对外公布结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07项并向社会公布。

  16.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黑河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对政府系统253家事业单位深入梳理、清理规范,对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核减收回编制。对全市2000余家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批复率达到100%。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好的,年底前启动转制;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稳妥推进转制;不具备转制条件的,逐步予以撤销或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17.创新服务窗口运行机制。对窗口人员实行标准化管理,选派副处级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承担窗口受理工作。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18.规范行政权力流程梳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逐项绘制简洁清晰、运行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及纳入网上办理和监管的流程图,纳入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接受社会监督。

  19.推动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市政务服务网建设,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网上审批率,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20.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在原有部分整合的基础上,将房屋及市政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整合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场外无交易。

  21.完善企业投诉中心职能。县级企业投诉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公安、监察、审计、法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企业投诉查处能力,企业投诉案件办结率达100%。加大企业投诉中心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

  (四)责任服务型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部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22.强化政务督查督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跟踪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并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通报。加大对省市重点产业项目,黑龙江大桥、跨江空中索道、黑河市区棚户区改造、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抓好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综合运用会议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手段,细化责任分工,限定工作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随批随办、急批急办、特事特办”,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23.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做好分类梳理,准确落实承办、协办单位,报送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审定落实。加大督办帮办力度,优化办理工作流程,督促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建议、提案的满意率和答复率实现“双百”。

  24.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强化对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通过明察暗访、投诉受理、案件查办等方式,坚决整治懒政、怠政、庸政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按时办结、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等问题。

  25.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将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建议和有关问题,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承办人办理。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能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全部手续和材料。坚决整治服务不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大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6.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单位在办理群众和涉企事务时推拖躲挡、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惩处。

  27.落实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设定责任目标,做到明确、具体、务实,有一定刚性,可分解、可考核。量化目标不少于目标总数的80%,难以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完善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机制,合理分配重点职能工作、共性目标和各界综合评价等考评内容,创新考核评估形式和办法,切实发挥目标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8.严格兑现绩效考评奖惩。坚决执行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加减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考评结果档次比例,优秀、良好、达标比例原则上按30%、40%、30%分配。年度考评未达标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评未达标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行政问责,中、省直单位则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五)廉洁型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配合部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9.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市政府党组每年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督查、问题核查、责任追查等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案例严肃处理,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廉洁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廉洁长效机制。

  30.加强公共财政管理。围绕重点税源和收入项目加大征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收入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与管理同步,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全面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1.加强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管理。将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市属国有企业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对国有资产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非办公类资产清查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移交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公共资源管理,合理划分公共资源属性,优化公共资源经营权配置。

  32.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等情况,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对预算执行和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严肃查处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在建设程序、预算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履行、工程造价、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政府项目投资节约。

  33.加强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编制《政府部门岗位权力(职责)事项汇编》,梳理岗位权力(职责)事项,提高党员干部岗位权力和职责意识,规范履职行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3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招聘、调入等管理程序,健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奖惩激励机制,深化公务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等方面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电子信息数据核查备案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五型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指导、联络、汇总和反馈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主动认领,落实责任,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内容详细、时限明确、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经常抓、持续抓、反复抓,保证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要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本方案认真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完善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各项制度,形成“五型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用先进典型影响带动,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广泛进行宣传推广。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开展“五型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结合、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结合,对各部门“五型政府”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程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市政府将对照实施方案,结合年终考核对“五型政府”建设进行全面总结考评,对活动开展好、工作有创新、创建成果显著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问题长期存在、损害政府形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同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