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经市获得电力工作小组领导同意,现将《惠州市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获得电力工作小组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代章)

  2024年4月24日

  惠州市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用户用电的获得感,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三零”“三省”服务,推动在更广更深业务领域实施,探索惠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创新做法,推动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压减高低压办电时间,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力争2024年全市电力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35小时,停电频次不超过0.37次,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达92%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补短板、强弱项,筑牢“获得电力”指标基础

  1.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市、县(区)电力主管部门要每年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本区域供电企业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和停电频率。供电企业要全面梳理服务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以及供电可靠性指标,严格按照《供电服务信息公开业务指导书》要求在“南网在线”电子渠道、供电营业厅、政务服务渠道全面、完整、动态公示;深化推行停电信息公示功能,通过“南网在线”APP、系统短信等向受影响客户主动、自动推送停电信息与抢修进度信息,确保停电信息点对点告知到位、服务标准公示到位、“三零”“三省”公示和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县(区)电力主管部门,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2.稳步提升供电可靠性。供电企业要聚焦提升供电可靠性,严格执行停电审批机制,优化停电工作安排,最大限度

  减小停电时间和停电范围;要加快推进电力网架建设,积极推动线路自动化及网架完善项目尽快投产,主动消除设备隐患。市、县供电企业要在每月底前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停电时间和停电频率等供电可靠性指标,实现2024年全市电力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35小时的目标。(责任单位: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逐步完善配网自动化。供电企业要认真开展供电可靠性评估,对未实现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线路进行一线路一分析,差异化制定改造计划,着力提升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供电企业要充分评估改造工程对可靠性提升效果,制定网架完善和配电自动化改造重点督办清单,明确优先实施优先级和投产时限。做好配电自动化终端在线率实时监控,依托“数字巡检”功能指导配电运维单位进行差异化运维,提升配网自动化设备健康水平,实现2024年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率达到92%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4.加大“转供电”环节监管力度。通过采用“控增量、减存量、严查处”三管齐下方式,进一步加大“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管力度。供电企业对于具备装表条件的统建住宅小区沿街商铺以及新建工业园区,以产权归属为基准,按照“一户一表”标准制定供电方案,严格控制增量“转供电”主体的产生;全量排查存量未抄表到户工业园区和统建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对产权方同意,且具备装表条件的统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采用“租赁协议+业主授权+房屋权属证明”方式,推行“一户一表”改造,逐步减少存量“转供电”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定年度专项检查方案,及时依法查处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供电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5.深化“联合服务”推广应用。由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依托“电水气网”联席办公机制,围绕电水气通信“一次办”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及时解决。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合报装”业务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联合报装业务,并组织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设计、联合验收业务。(牵头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惠州供电局,水务集团,燃气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6.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市区内水、电、气、通信网络等管线普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查询功能。优化道路挖掘计划提前与水电气网企业开放共享方式,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上实现道路挖掘计划的查询。推动水电气网管线等设施安全、使用更新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通信建设办公室,惠州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惠州分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勇创新、重实践,积累“获得电力”改革亮点

  1.拓宽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在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业扩报装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企业信用信息在电费缴交方面应用场景。对于已进行工商登记1年及以上,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的用电主体,在签署《信用办电承诺书》后,可申请延缓电费违约金缴交日期,并通过《供用电合同》予以明确违约金计收日期。探索以诚信用电承诺书替代业主担保或银行保函手续,免交电费托管金。(责任单位: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2.试点推行工业投资项目外线工程分担机制。选取仲恺高新区进行试点,推行工业投资项目用地临时基建用电接火点到达项目红线边缘,优先采用“连片报装”模式,定制“插电式”方案,保障项目临时基建用电接火点布置至项目地块红线边,高效解决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所需公共服务资源问题,助推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提速增效。(责任单位: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3.积极探索报装流程再精简。选取部分县区进行试点,进一步升级“临电租赁”“临电共享”业务模式,采用多个企业共享临时用电线路和变压器,由临电设备提供方报装临时变压器并确定供电方案,实现高压工商业用户临时用电报装低压接入,报装流程精简为“两环节”。(责任单位: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4.做好项目电力服务保障工作。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要牵头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供电服务机制,惠州供电局组建“母亲式”服务专班,依托市、县两级联席办公室,按周开展实体化办公,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涉电事项,积极推动配套电力设施与项目同步建设,做好项目的电力保障工作。供电企业要主动对接属地政府部门,梳理全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清单,以“五个主动”关键举措贯穿服务过程,在用户涉电需求、用能方案制定、项目进度跟踪、受电设备运维、满意度回访阶段提供贴身贴心服务,在线路迁改和网架布局时对用户临时用电、永久用电方案“一并考虑”;在制定“一揽子”用能方案时对用户生产规划、受电工程规划、综合用能规划“一并考虑”,实现网架规划调整与用户需求变化有效匹配、网架建设速度和用户项目投产有效匹配,供电能力和用户用电容量有效匹配。(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5.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对符合电容条件和消防等相关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做好电网规划和充电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超前做好高电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的电网建设或容量预留,不得设置对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办理正常接电业务的不合理限制,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可靠充裕用电。严肃查处私拉电线、违规用电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6.鼓励企业采取节能措施。用足用好省市节能资金支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加快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升能效水平;组织开展强制能源审计,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并提出可行实用的节能措施,推动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监察,按照能效标准强化对企业节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7.鼓励绿电绿证交易。摸底挖掘全市企业绿证绿电需求引导出口企业加快布局“绿电资源”,支持相关专业机构优化绿电、绿证服务。组织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管理培训,帮助重点企业熟悉绿电绿证的采购平台及流程,提升企业购买绿电绿证的业务水平。加强企业对接服务,支持惠州重点用能企业优先与本地区新能源企业签订中长期交易协议,提升本地绿电绿证消纳水平。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对企业采购绿电绿证给予贷款利率倾斜等措施。(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府办,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三)重学习、善总结,打造“获得电力”服务高地

  1.持续学习评价体系促进提升。深入学习世界银行B-READY评价标准、中国营商环境以及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动态跟踪评价规则变化,组织对照评价标准梳理当前监管法规、政策文件的情况。完善法律法规及监管框架,重点强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共享应用、涉电公共安全、电能替代、充电桩及储能等新能源发展领域。提升可靠性和可持续性指标,健全完善电网中断供电财务遏制机制,持续推动绿色能源应用及能效目标监管机制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加快投产达产细分垂直领域打造标杆,加快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力争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2.强化经验做法的总结与宣传。及时总结提炼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争取得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认可并在相关专刊上刊载。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南网在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专区,建立“南网在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公示信息动态更新发布运营机制,及时对外公开有关政策和成效。积极引导社会媒体分类型、分对象、分重点宣传报道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改革成效、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惠州供电局;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引领,树牢服务理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政府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要把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集中资源力量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同联动。强化政企联动,供电企业要主动对接地方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政数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信息互联互通,发挥政企“联席办”等协调机制作用,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项目落地保障问题,切实做好贴身贴心供电服务落地。要聚焦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等关键问题和短板弱项,在服务机制、模式、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务期必成。

  (三)强化过程管控。注重过程管控,推进常态执行。各部门、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各项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将相应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层级,强化过程管控,细化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阶段总结和汇报,注重先进做法、实际案例的收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