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经信局、南太湖新区经发局、长合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厅、市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现将《湖州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

  湖州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经信厅《浙江省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安委会《湖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市工信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小微企业园、无动力船舶修造企业以及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更为深入,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夯实,本质安全大幅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普遍提高。实现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率100%,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民爆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和“三违” (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档案,挂牌督办,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常态化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严格民爆行业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市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的频次要求,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并推动属地乡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督促企业隐患整改闭环。2024年底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3.提升民爆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科学开展民爆行业监督管理,实施行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WJ/T9101),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实施严格管控,达到监测、预防、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目的。拓展隐患发现渠道,推广民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双报告制度。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

  4.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和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行业标杆企业。督促和指导全市民爆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WJ/T9075)、《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等标准精准辨识风险点,判定风险等级,形成本企业风险点统计清单并建档立册,通过县、市两级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防盗抢专项应急等演练。

  5.加强无动力修造船舶防汛防台指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扣押船舶、无动力船舶防台风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加强修造无动力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台汛期间每月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无动力修造船舶情况上报工作,清单式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

  6.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安全素养。坚持“抓安全先抓主体意识”,将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指导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和特殊重点时期约谈提醒,全面提升管理机构安全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园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消防演习等应急演练,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119”等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多形式多载体在园区内加强行业政策、规范的宣传宣贯,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构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格局。

  7.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全力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一厂多租”有关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要求》。指导督促属地区县、乡镇加强对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落实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与园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全覆盖,与第三方专业机构联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抄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确保整改到位。

  8.强化工业项目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督促各区县经信部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项目立项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9.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10.加大安全应急装备产业扶持力度。引导重点企业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我市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市实际,深化落实《湖州市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四、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于2024年3月底前,及时梳理制定“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按照属地安委办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现状的行动计划,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职责落实属地的工业行业指导和民爆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带头作用,积极落实治本攻坚行动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2.强化指导督促。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积极动员部署,推动治本攻坚行动有序开展,严格履行对属地民爆企业监管责任,优化对无动力船舶修造企业、小微企业园等的安全指导方式方法,对涉及监管执法等重点问题和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3.加大安全投入。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督促民爆企业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投入,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投入到位。

  4.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民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配合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强协商自律,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附:湖州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清单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