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抓经济一切工作到企业”服务理念,对标国内先进标准和最佳实践,持续优化创新制度供给和服务模式,实现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的总体要求和“优化提升一批、精品打造一批”的总体思路,围绕“服务项目、服务产业、服务群众”,打造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公民身后、涉企不动产登记等30个“一件事”,通过材料精简、流程优化、线上数据共享等措施,实现企业群众少跑腿、快办事。(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提升项目审批效能。依托“沂蒙红”投资项目数字化服务平台,全面落实“1223”全流程全覆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提供“一次不用跑·全程云上办”服务,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推进机制。推动产业用地供给侧改革、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3.0”、工业项目厂房建设与生产手续“相对分离、双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桩基先行”、“分期验收”、“预验试产”,探索重大市政工程“开工通知”。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制度,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

  三、强化空间用地保障。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优化土地配置方式,建立健全用地指标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分段分期供地机制。积极推进项目预备库建设,对储备工业项目实施预准入制度,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统筹推进“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出让等改革,推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实现工业用地“用地即交证”。(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完善金融服务机制,突出项目金融联动,开展系列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银行机构向上级银行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争指标,满足企业个性化、多元化融资需求。聚焦乡镇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产融对接,积极探索“资本下乡”新模式,提高金融运作项目能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入实践美德积分金融转化工作,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探索“股权+债权”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加强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县内企业进高校活动,吸引集聚各类青年人才来沂水就业创业。落实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和青年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探索非申即享路径,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动发放补贴(助)和科研经费。完善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速扩容,及时兑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服务系统集成、一站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小升规“种子”企业、“准规上”企业培育库,定期监测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构建优质企业梯次培育成长体系,加大创新型、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领航型企业。围绕我县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基础,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七、实施高效精准监管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扩大“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鼓励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柔性执法,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实行会诊式、体检式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解决标准“打架”、多头执法等企业痛点问题。健全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深入实施“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新模式,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本着对企业检查“非必要不现场”的原则,探索在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实施“无感监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八、规范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式管理,编制涉企中介服务指南指引,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增设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完善行业监管规则、执业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机构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探索涉企中介服务多维评价体系,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的实行“一地失信、处处受限”。聚焦应急、环保、住建、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九、完善惠企服务机制。建立涉企政策公开、解读和宣传“三同步”机制,为政策配套丰富生动、简洁易懂的明白纸,扩大知晓渠道。将惠企政策与企业进行智能匹配,生成精准匹配名单,通过“沂i企”平台推送、入企走访、政策直播、短信提醒等方式,推动各项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适时开展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高政策适配性。优化县级领导包保重点企业制度,围绕百年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培育、科创赋能等行动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帮包重点企业制度,实行服务专员、联络专员、企业秘书三级专班服务,动态化、常态化收集重点企业困难问题,完善“问题收集、分类交办、跟踪调度、办结销号”闭环式问题解决机制,推动诉求直通、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实施护航攻坚行动。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涉企政策落实、企业诉求办理、涉企行政执法、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管等领域加强监督。深化“纪企直通”机制,依托“企业评部门”、“12345·沂水首发”、护航“心廉心”等渠道,用好专题调研、“小分队”突击检查等手段,坚持严查开路,精准发现问题,注重强化个案深度剖析和类案共性分析,推动开展“一案一警示”,分领域开展警示教育,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附件:沂水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附件

  沂水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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