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为推进实施《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7.0),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积极回应关心关切,全方位提升企业感受,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推进崇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市场准入

  (一)优化经营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强数字赋能,不断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在巩固新设企业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企业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登记,持续提高“全程网办”办件比率。积极拓展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线上登记,推动高质量数字化登记注册服务,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登记管理体系。

  (二)建立“瀛洲荟”住所云平台。归集本区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的非居住用房、集中登记地等房屋信息,统一汇入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并实时更新完善住所信息库数据,依托“瀛洲荟”住所云数据信息核验,大幅简化经营主体登记住所证明材料。加强与市局、区级相关部门对接,推动构建以“登记电子地图”系统为底座的住所登记新模式。

  (三)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场景应用。丰富电子营业执照及“经营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应用范围,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全国互通互认优势,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登记许可线上申请、身份验证、电子签章、网上调档、年度报告等应用。推动“企业码”在政务智能办自助服务终端、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系统等更多场景运用,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申请材料信息免填、证件免交,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数字化服务。

  (四)保障新《公司法》平稳顺畅实施。准确把握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各项规定,通过窗口大厅、媒体媒介以及各招商主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引导服务,妥善做好新设公司登记以及存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引导新设公司合理确定认缴出资期限及出资数额,诚信履行出资义务并如实公示实缴出资信息,引导存量公司在新法实施后依法调整过渡,确保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有序登记。

  (五)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放宽个体工商户住所登记限制,为入驻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地内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帮扶服务,通过落实帮办等便民举措,持续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完善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持续简化审批手续。深化“个转企”改革工作,开通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个转企”企业依法沿用原字号,简化住所登记材料,实现档案合并管理和信息公示衔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二、公平竞争

  (六)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监督。积极开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送法上门等措施,提升市场参与者的守法意识,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氛围。开展电商平台合规指导,通过走访辖区内相关电商平台,依法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等指导,助力我区平台经济良好发展。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法制审核,完善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质效。

  (七)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业态,查处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规制网络商业诋毁,打击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查处“一老一小”、医疗美容、培训机构等民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保护老妇幼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查处医药购销、教育、通讯服务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家装、文娱、旅游等市场的新型营销行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大商业标识保护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商品行为,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八)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丰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开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崇明受理窗口,让崇明市场主体不出岛即可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地区机制建设,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修订完善《崇明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强化对专利运用保护的支持,推动重点企业积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促进市场主体以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企业服务

  (九)健全完善“线上综合窗口”。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业务流程再造深度,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全方位建立“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窗口受理托底”的工作模式,将线下受理服务转型为线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准入窗口服务质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协作配合,加强干部和窗口人员综合带教,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统一工作流程、业务标准,推动窗口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持续提高。

  (十)夯实线上线下帮办服务体系。通过开展业务精细化调研,全面梳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高频咨询点、问题疑难点,不断丰富完善一网通办“知识库”,充分赋能客服“小申”,为市民提供快速智能问答。通过优化窗口人员工作模式,设立专岗开展“线上人工帮办”客服响应、热线电话分类分流处置、线下帮办“志愿服务”、“12345”热线“三方通话”等多种模式高效解决企业诉求,打造帮办服务品牌。持续推进沉浸式“领导干部帮办”,通过现场帮办体验企业群众办事和窗口一线工作感受,解决政务服务痛点、堵点。

  (十一)推动提升园区专业服务能级。积极联合区数据局、投资促进办推进本区乡镇、园区招商主体建立延伸服务窗口、服务站点,明确人员配置和功能职责,加强“全程网办”推进服务力量,妥善处置窗口热线分类分流问题,协助企业完成各项业务办理。开展招商主体主题立功竞赛活动,促进各经济园区政策服务队伍能力建设,推进送审员逐步向专业的“代办专员”进行转型升级,构建服务企业专业队伍,主动对接企业实施跨前服务,强化政策落地和服务直达,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十二)提升经营主体年报服务质量。强化企业年度报告“智能预填”功能,将政府部门掌握的数据全部自动带入年报。增加“异常零值”预警提示等数据自动校验服务,主动对接“异常零值”年报企业了解相关情况,跨前开展年报数据核实和填报服务指导。开通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移动端网上年报通道,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监管执法

  (十三)全面推进综合监管新机制。积极探索和运用“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线索或者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推进随机抽查任务整合实施,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作为通用检查事项,在市场主体开展其他事项检查时一并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年抽查企业总比例不超过3%。

  (十四)持续创新智慧监管新模式。依托“一网通办”崇明区企业专属空间,创新企业年报抽查资料在线提交审核,实现“不进门、无纸化、零干扰”式远程监管。拓展移动监管应用覆盖面,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拓展应用移动监管手段,实现“手中查”“掌上管”。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食安”“智慧电梯”“智慧叉车”等智慧监管建设力度,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本区企业生产食品追溯“二维码”赋码工作。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效能,缩短“智慧电梯”系统开通和入网周期,提升崇明住宅智慧电梯覆盖率。推进特种设备服务管理数字场景应用,试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智慧监管“随申码”建设。

  (十五)科学落实信用监管新机制。实施“信用+风险”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不主动开展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根据投诉举报、监测预警等线索实施“事件触发式”检查,提高监管靶向精准度。提高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感受度,扩大“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覆盖面,企业因未及时年报等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满5年且主动改正的,无需申请即可自动移出;对初次发现未年报且主动补报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行政处罚,并自动取消经营异常标记。

  (十六)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新举措。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进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相关规定,持续减少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体现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对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特定经营主体采取“非主动监管”,原则上不纳入各类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对象库,除处理投诉举报等问题以外,一般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主动检查。积极推进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以“应修复、尽修复”为原则,鼓励企业对自身违法行为及时修正和完善,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

  五、安全保障

  (十七)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新法宣传培训,增加《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等普法频次,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移动现场核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支持食品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叠加食品生产功能,实施“研发+生产”新模式,实现“一址两用”和“工业上楼”。推动“大企带小企”模式,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引领规模企业向小微企业输出资源、技术,共享经验、成果,携手共提升。

  (十八)加强“药械化”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零售药店、化妆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强许可备案后检查规范化管理,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开展药品、化妆品专题免费培训,普及药品和化妆品知识,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全面依照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日常监管中提醒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对新开办“药械化”企业进行预先指导,提升企业许可办理效率。

  (十九)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支撑保障。加强质量安全政策宣贯,持续推广质量公益培训,开展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组织动员企业参加能源计量等领域专题免费培训,深化“互联网+”培训模式,培育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和知识的普及度。加强企业申报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开展质量攻关、参与苏浙皖赣沪质量评比等培育、指导,推广实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完善企业质量品牌孵化机制,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且有意向追求卓越的组织纳入质量品牌孵化池,建立点对点直通联系服务机制,帮助其导入运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改进质量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指导企业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帮助企业梳理能源计量器具的种类和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能耗在线采集和上传工作方案。

  (二十)提升特种设备隐患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降低区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降费减频,确保2024年后三季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50%,叉车检验周期从一年一次减少到两年一次,持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力度,以乡镇、园区为单位,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免费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的宣传培训,做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区域全覆盖,有效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六、创新发展

  (二十一)落实推广“生态餐饮提前帮”服务。通过随申办市民云、企业云“崇明旗舰店”模块上线“生态餐饮提前办”特色功能,持续落实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制度“提前服务”工作,主动宣传、积极推广功能应用,在企业开办筹备阶段提供专业的法律法规、经营条件、申请资料等事前指导服务,在流程设计阶段为企业提供专属的审图服务和餐饮布局现场指导,持续提升崇明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餐饮行业服务能级,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务举措,让企业方便、高效规范地办理证照。

  (二十二)创建窗口服务品牌工作室。着力打造富有崇明特色的经营主体服务品牌,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研究疑难登记许可业务解决路径,落实开展市场准入领域登记注册窗口人员任职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品牌+”思路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共融、共通、共进”,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亮出服务品牌,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推动解决经营主体实际困难。

  (二十三)推进市场标准赋能增效。结合崇明产业发展实际,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发布高水平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增加市场标准的有效供给。围绕农业科创、地理标志产品、民宿发展等领域,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增加高质量标准供给,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崇明区促进质量发展专项奖励办法》的宣贯和执行,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参与标准化活动,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