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洛阳市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洛办〔2023〕12号)文件精神,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2024年洛阳市可采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2024年宜阳县可采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予以公布。

  涉及窗口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群众减轻办事负担,将可采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好。

  附件:2024年宜阳县可采取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