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场和网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市场和网监工作要点

  2024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区委区政府、区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狠抓落实、见行见效,促进“五大领域”建设迭代升级,着力规范线上市场秩序,优化网络市场环境;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为新区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蓄势赋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永葆忠诚之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深刻领会把握“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贯穿到市场和网监各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强化廉政建设,绷紧纪律之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观看专题片等方式,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三)强化队伍支撑,锻造实干之师。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拓展行风建设,加强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展现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对接13个外卖行业功能型党支部,动态维护党组织台账。针对辖区内专业市场开展党组织建设摸底调查与“保姆式”党建工作指导,做到党建促业务、业务促发展,打造“党建+业务” “融合共促”品牌。

  二、持续完善监管规则,全力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建设

  (四)引导平台建立内部合规制度。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即将出台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指导会、培训会等形式引导平台开展内部合规制度建设,指导平台完善并有效运行合规管理制度,提高平台合规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督促平台强化自我约束,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五)建立平台合规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总局数据模板要求,做好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信息报送工作。在督促企业报送数据同时,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规定宣传工作,指导平台企业落实好相关主体责任。

  (六)优化网络交易平台协议规则。在2023年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基础上,督促和引导平台企业规范发布流程、完善公示制度、优化具体内容,维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聚焦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水平

  (七)适时组织开展网络监管专项行动。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安排部署,组织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积极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建立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制定一体化监管权责清单,积极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推动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线上+线下”有效融合。

  (八)进一步做好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线索核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继续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努力推动各业务部门从注重线下监管向善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转变、从注重履行自身职能向促进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转变。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线索核查处理,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测线索办理质量和效能。

  (九)持续强化野生动物监管工作。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为工作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并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维护和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落实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合同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双减”政策持续落地落实,配合教育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检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各行业领域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

  四、聚焦助企帮扶,着力营造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

  (十一)切实建立平台经济服务体系。开展平台企业“上门体检”服务,通过现场调研、行政指导等方式,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多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推动平台企业形成守法经营意识。

  (十二)切实加强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立足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职能,梳理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日常文件,摘取重点项收录,编纂《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经营指引(试行)》,全面压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全面的指导性服务,推动经营者全面知法、自觉守法。

  (十三)适时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引导规范企业签约履约行为。

  五、开展放心消费行动,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十四)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公示活动。聚焦“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推动“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公示活动,以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为抓手,紧盯连锁企业、特色街区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单位,扩大示范单位的覆盖面和范围领域。

  (十五)持续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提质扩容。立足市场监管领域,秉承“自主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引导企业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因地制宜、自愿承诺,确保无理由退货的自愿性、公平性、合理性。

  (十六)扎实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政策指导、主题宣传、特色活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以普法宣传、维权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助力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七)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委工作安排,以“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牵引拉动力,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为争创全国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六、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形成整体工作体系

  (十八)强化部门协作共治。坚持顶层设计,推动“大消保”理念落实落地,统筹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消费维权协作共治,落实消费维权职责,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九)不断深化前沿政策研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新法新规宣传贯彻和学习研究,强化数据分析、舆情研判,探索前沿、新兴消费领域维权举措。

  (二十)着力提高队伍监管技能。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围绕网络交易监管、消费环境建设、合同行政监管等业务知识,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不断探索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升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