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

  鄂尔多斯市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五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出近千项改革举措,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在深化拓展前四版、稳步推进第五版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迭代升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水平“蒙速办·鄂能办”政务服务品牌,进一步打响擦亮“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助力“六个工程”和“三个四”工作任务见行见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以实现各类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的,通过“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推进“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打造与我市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深度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提升履约践诺的诚信度、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市场环境的透明度、法治护航的公信度、企业家的美誉度,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重点任务

  (一)找差距补短板专项提升行动

  1.优化完善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推动破产审判合议庭高效运行,大力推行“执转破”,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深化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年度执法报告公示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2.优化升级制度。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探索建立执法“观察期”制度,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制度。全面归集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提高电力基础设施运维质效,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定期公布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3.优化提升平台。在“企业开办”一件事中,取消税控设备发行、发票票种核定、发票专用章,登记后自动赋予数电发票额度,持续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应用。加强登记相关信息共享应用,拓展市、旗区不动产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四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提高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健全完善“智慧法庭”,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启动实施“行走的医院”项目,提高基层卫生室科技化智能化装备水平。

  (二)对标世行标准专项提升行动

  1.市场准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打造规范、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不断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共享度、便利度。组织做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一般企业信息、企业统计数据等创业相关信息的线上线下可获得性和透明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参考。依托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生成“企业码”,实现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统一加载,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的身份验证及涉企信息出示、查询服务,支撑涉企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2.获取经营场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和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推动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对特定项目可单独开展验收,允许项目局部先行建设使用。深入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信息协同共享,实现市和旗区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

  3.公用设施服务。加大集成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便利度和满意率,助力“温暖工程”有序推进。全面优化提升水气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供应质量、可靠性和长期可持续性。推动配电网数字化改造,打造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数字化供电所样板,实现500条配电线路故障自愈。推广电力智能抢修模式,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推动新项目落地园区至少建成1个“开门接电”示范案例。

  4.劳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统一和规范服务流程,为各类群体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服务。创建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深化劳动监察、仲裁“一口受理改革”,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服务等资源,持续提升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质效。

  5.金融服务。着力化解融资难题,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不断提升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高企业融资对接和贷款审批发放效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优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登记和查询便利度。

  6.国际贸易。立足区位发展优势,积极探索扩大开放新路径,助力自贸区创建工程实施,创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鄂尔多斯片区。积极推动组建中欧班列运营公司,启动中欧班列西线运行。推行出口检验检疫证书“云签发”模式。完善招商引资落地机制,全面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招商引资市直产业链牵头部门“一对一”包联旗区和新签约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到位率考核工作机制。

  7.纳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推动纳税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及工作程序。对市、旗区两级重点项目推行“一项目一团队”的全流程管家式涉税业务指导服务。建设“云税辅导中心”,进一步提升涉税服务能力,在人口相对密集的苏木乡镇、嘎查村设立云税辅导点,便利边远地区纳税人、缴费人。

  8.解决商业纠纷。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提升解决商业纠纷能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功能,提高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商事纠纷的案件数量。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机制,提高诉前调解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

  9.促进市场竞争。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力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能力,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对全市本土知名品牌集中开展联合保护活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检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综合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一揽子交易”。建成并应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测预警数据研判系统,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10.办理破产。持续提高破产办理质效,为企业高效重整和有序退出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建立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在线查询机制。加强破产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破产财产解封处置便利化,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建立健全重整机制,加大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力度。积极探索预重整、简易重整制度,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府院良性互动的预重整机制,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三)暖城暖企专项提升行动

  1.政务服务。强化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推动优质的政务服务惠及更多经营主体,提升政策落地工程实效。搭建全国领先的12345热线接诉即办数智一体化平台,打造更加智慧、便捷、高效的暖城总客服。积极开展“信用+”审批,推行“信用+秒批秒办”、“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优化提升“蒙速办·鄂能办”移动特色应用,强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内容供给,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建立帮办代办领导包联、项目专员服务机制。加快创建“无证明城市”,拓展身份“电子码”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范围。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动、免申即享”,在政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区。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强化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2.诚信建设。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全方位打造“诚信暖城”品牌,切实以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府带头讲诚信,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再提升行动,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履约践诺的营商氛围,打造诚信有为的政府形象。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建立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跨行业跨部门联动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大信用信息报告应用力度,推动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诚信教育、集中提醒和业务指导工作,持续减少失信主体存量,控制失信主体增量,改善提升商务信用生态环境。

  3.市场监管。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定印发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在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建立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等新模式,统计分析高频执法处罚事项,总结经营主体高频触碰事项清单,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4.政企沟通。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问政于企、问需于企,完善“专线”、“专区”、“专人”沟通机制,推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12345热线平台为企服务专线作用,全渠道7×24小时受理企业诉求。持续推进企业服务事项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为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实施“万名干部助万企行动”,组织优秀干部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提振信心、稳住经营、加快发展。扩大“营商环境体验官”范围并形成长效制度,提升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穿透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城同心谈”政企沟通活动,丰富政企交流沟通的渠道和载体。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主体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展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渠道。开展“暖城·暖企”专项行动,有效帮助辖区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四)创新提质专项提升行动

  1.创新创业。全面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扎实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培育、标志性科技项目示范等8个行动,全力做好科技重大项目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大科学装置申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工作。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科技人才系列政策,引育高端科技创新人才,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2.宜居环境。聚焦城市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教育服务、公共养老服务、公共医疗服务、综合立体交通6个测评维度,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暖城鄂尔多斯”城市品牌形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工作,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推动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持续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构建高质量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创建第二批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实施县域高中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圈”,优化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不断优化公共医疗服务建设,各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开设夜间门诊。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服务水平,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开展鄂尔多斯市巡游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巡网融合)工作。

  (五)产业发展保障专项提升行动

  1.安全生产保障。营造稳定有序的安全环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全面运行鄂尔多斯市智慧应急平台,高水平建成、做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加快推进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战实训基地、自治区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

  2.金融环境保障。营造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全面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明显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健全债务常态化运行监测、风险防控机制,有力有序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开展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问题资产清收处置攻坚行动。

  3.要素环境保障。鼓励园区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不断完善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全面构建青年友好、家庭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和工作生活环境。在园区各类企业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各旗区均实现“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应用”+“标准地”等政策组合应用。按时完成2024年度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任务。

  4.服务环境保障。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优质服务。制定经济开发区(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导则,开展“营商环境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设置园区政务服务站点,当好贴心服务“超级店小二”,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强化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政策服务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园区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体系,成立调解中心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园区法治共建委员会,帮助园区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建立招商项目谋划、项目谈判、项目签约、项目落地、项目服务、项目退出、奖惩考核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旗区协同配合、全民支持参与的工作格局,高位推动、高频调度各项工作任务。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意识,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细化提升举措,加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统筹协同联动。坚持“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继续实施数字化调度,加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与业务单位、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市直单位与旗区之间的沟通对接和协作配合,把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与优化营商环境其它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助力“六个工程”稳步推进。

  (三)提升为企服务。要健全系统性归集企业诉求、解决类型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坏营商环境问题的督查和曝光力度。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根源、标本兼治,把“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贯穿到为企服务全过程,构建化解问题工作闭环,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四)营造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全媒体宣传,进一步增强“蒙速办·鄂能办”政务服务品牌和“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及宣传。市、旗区两级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阶段性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挖掘生动故事,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