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分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执法中队:

  为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攻坚行动,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省局、宁波市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本局组织编制了《慈溪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慈溪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内融外联,持续强化双随机监管集成

  根据省局和宁波市局新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按照“内融+外联”原则,本局组织编制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48个,其中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任务4项、宁波市局统一制定的抽查任务6项、慈溪市局自行制定的抽查任务38项。根据“内融”监管试点要求,在内部融合抽查建议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从监管对象、抽查事项和人员等多维度探索部门内监管融合的方式方法,并建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内融”监管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尽可能“内融”监管事项后录入年度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下发。鼓励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式完成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任务,持续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集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二、聚焦专项行动,有效扩大双随机监管应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全面推进公正高效集成监管的关键性举措,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日常监管中的应用,原则上不再采用即时检查等方式,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各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日常监管的计划性,严格按照“年度监管计划为主、专项行动为补充”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无计划不检查”,确保“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录入的年度计划与任务一一关联对应,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按时完成,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全年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双随机抽查检查量占所有行政检查的比例达到60%以上,部门联合监管率达到40%以上。避免无计划随意检查、检查任务超期完成等情形发生。

  三、强化平台支撑,切实提升双随机监管质效

  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各相关科室做好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和监管标签的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归集准确、及时、全面,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时,应用平台排除规则排除查无下落、关闭停业、清算备案、注销、吊销等状态的经营主体,避免无效检查;全面关联应用平台提供的信用风险分类信息,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设置不同抽取比例,提高随机抽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全年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5%以上;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除季节性检查任务外,各项双随机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2月10前全部完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处置,或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年度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各单位应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局将结合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指标考核晾晒,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实地督导,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慈溪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慈溪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3.市局有关科室名单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联系人:丁天;联系电话:63026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