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广东省数据要素产业协会(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加快研究制定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国家数据局近日部署展开数据基础制度相关问题及对策建议征集工作。征集对象为:公共数据运营相关单位(如大数据中心、大数据公司、数据使用企业等)、重点行业(如健康医疗、交通、金融、工业、商贸等)、平台型企业、持有大量数据的国有企业(如水、电、燃气、公共交通等)、大数据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电商平台商户等各类主体。征集内容为: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入表、供应链、人工智能大模型、收益分配等各类场景及其安全治理,征集梳理数据领域相关问题及建议举措(样例见附件)。

  根据国家数据局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请各地级以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问题研究,并面向本地区相关单位广泛开展征集工作,请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广东省数据要素产业协会(筹)面向周边生态企业开展征集工作。

  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汇总有关材料并发送至邮箱szsjsjfgzc@gd.gov.cn。

  (联系人:张洲、杨瑞萍,电话:83134495、13068283595)

  附件:关于共生数据的产权问题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关于共生数据的产权问题

  问题描述: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商户往往在多个电商平台开店,其销售数据也分散在不同的电商平台。一些商户希望将不同平台的销售数据汇聚在一起,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分析,以优化全渠道销售策略。但平台企业认为,销售数据由商户、平台共同产生,且若商户将在该平台销售情况提供给平台企业的竞争对手,可能影响该平台企业竞争优势,平台不应承担数据提供义务。对这类数据如何进行开发利用,尚未形成明确规则。

  具体案例:请结合实际补充。

  建议政策举措:请结合研究情况酌情提供(可操作落地的具体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