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27日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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