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省数据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我厅现组织征集2024年“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并择优向省数据局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在湖北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针对城市治理、绿色低碳2个行业领域,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编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编写申报书(附必要的佐证材料)。其中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准确、观点明确,做到言简意赅,避免堆叠过多技术术语。

  (二)提交申报书。申报单位填写《“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连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报送我厅。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按照省数据局工作安排,分两批案例申报。其中首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5日,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15日。同一个典型案例不可重复申报。

  (四)案例遴选与经验推广。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数据局推荐。由省数据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申报国家级“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同时筛选形成我省“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集,并以适当方式分批向社会公开发布宣传,供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三、有关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3月8日前将首批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一份电子版光盘。

  联系人:李艳霞

  电话:027-68873410

  邮箱:xxzx@hbszjt.net.cn

  附件:“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