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丹东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努力把丹东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城市更加美丽文明,幸福宜居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1.就业更充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的合理区间。

  2.收入更稳定。让更多普通人的“钱袋子”鼓起来。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提低扩中”缩小收入差距,力争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保持一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速。

  3.社保更牢固。让社会保险网兜住兜牢民生底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作为就医地,外地患者在丹住院费用医保结算率达到100%;作为参保地,医保结算率达到70%以上。

  4.教育更满意。让孩子们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占比达到60%。

  5.医疗更完善。让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让中医药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6.养老更舒心。让全体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80%。人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7.文体更丰富。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优秀艺术作品和人才不断涌现,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不断增加,全民健身水平达到新高度,5G网络实现全覆盖。

  8.环境更美好。让“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得到更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效明显,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左右。

  9.城市更宜居。让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基本完成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全市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健全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0.安全更稳固。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11.社会更和谐。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度新发生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率达到90%。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开展“春暖江城·援企护航”“保企业用工助振兴突破”活动,精准解决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中小微市场主体用工缺口,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政策服务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强化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完善援企稳岗政策体系,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到2025年,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帮助市场主体稳定岗位24万个次,解决用工缺口3万个以上;培育创业带头人1350人以上,带动就业4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服务活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更加良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到2025年,高校毕业生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青年见习岗位1800个以上;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1900人;农民工转移就业2万人以上;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4.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7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大力营造慈善氛围,引导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到2025年,全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超过3.5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4.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畜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深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改革,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有组织输出数量和质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清理规范待遇项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落实社保帮扶政策,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加大社会保障调节力度,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参保率达到95%以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到2025年,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5万人、25万人、25万人;国家和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类达到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6.提高各项社保待遇和社会救助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提高养老金最低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适时提高困难群众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到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比值逐步缩小至1.2:1。(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7.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和帮扶制度,加强惠残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满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个性化需求。做好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加快补齐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全覆盖,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安葬(放)、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用。举办免费海葬活动。积极稳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葬法。到2025年,力争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增骨灰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退役军人局)

  (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8.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地。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到2025年,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占比达到50%;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巩固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1000元,达到7000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出台《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生育支持合力。企业化推动托育服务发展,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准入、服务、备案、监管等全流程、全链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科学发展。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以用人单位为突破口,持续提升托育服务特别是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能力,盘活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逐步提升托育机构发展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托育床位数4.5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坚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申报建设一批省特色普通高中,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深化课程改革、课堂变革,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实际的增值评价体系。组织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县域普通高中,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推进健康丹东建设。

  12.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强化专科诊疗能力,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培育力度,打造具有丹东特色的临床重点专科群。依照《辽宁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设置标准,加快丹东市中心医院建设。完善市县两级产前筛查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助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新增35个省级、市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3.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加快市医疗卫生综合楼、市第六医院异地新建、市中医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提升流调能力。到2025年,市和县(市)区疾控机构具备流调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达到3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实施卫生强基行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全面增强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建强一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到2025年,推进3个紧密整合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建强45家乡镇卫生院、638家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加快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推进中医医疗服务提质升级。打造区域中医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品牌,在全市遴选中医药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创建优质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到2025年,市中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县级中医医院建设2个以上省级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6.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街道范围内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洁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全面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完成3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7.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完善落实扶持养老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信贷等政策,培育和开发养老产业市场。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培育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产业集群,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生态康养基地。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丹东市全域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丰富智慧养老场景,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七)建设文化体育强市。

  18.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依托国有文艺院团、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奋进新时代 振兴新突破”为主题,每年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50场次。以弘扬抗美援朝精神为主题深入到乡镇、社区等开展文化活动。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丹东段5个项目)建设。到2025年,开展非遗公益惠民活动8场。(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9.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发挥丹东独具特色的边境、生态、红色、温泉等旅游资源优势,加强旅游品牌创建,全力将旅游业打造成支柱产业。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打造全国冰雪旅游基地,承办、举办冰雪赛事。到2025年,文旅投资实现倍增,接待游客人数增长2倍,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5%。(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承办“三大球”城市联赛。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改善冰雪运动场地和设施。积极发展赛事经济和体育产业,推动“一市一品”体育名城建设和精品赛事培育。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改善群众身边健身设施,打造丹东鸭绿江马拉松等赛事品牌。到2025年,形成县级以上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1.深入推进信息惠民。推进5G和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打造覆盖范围广、网络质量优、业务体验佳的双千兆精品网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全方位的高速通信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化应用,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数据保护认证制度,开展数据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APP超范围索权等问题,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到2025年,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办、市营商局、市公安局)

  (八)推进美丽丹东建设。

  2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7%以下,PM2.5平均浓度降至34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3.加强国土绿化。实施丹东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强废弃矿山造林绿化,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逐步恢复废弃矿山生态植被。通过推广使用乡土树种草种造林绿化,加大营造混交林力度,支持培育珍稀林木,加快推进科学化、精细化国土绿化。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创建丹东市古树名木保护数据库,对全市现有古树名木实施动态监测、挂牌保护,及时更新古树名木存量及生长状态,对病腐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到2025年,全市75%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完成废弃矿山复绿面积14876亩;累计营造林6万亩,草原修复0.3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83.46%,森林覆盖率达到61.71%,森林蓄积量达到65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

  2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改善农村路、水、电、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村庄“一时美”变“持久美”,“局部美”变“全域美”。加快末端公路、抵边公路、瓶颈路段建设与改造,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公里,力争农村公路实现行政村到自然屯连通、屯屯互通。到2025年,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50个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80%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5.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构建惠民生、聚人才、兴产业的高品质生活空间。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完善全市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积极推动处理终端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谋划实施口袋公园项目建设,持续将功能性不全、景观性不佳的部分绿地打造为口袋公园。按期完成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继续开展公租房线上办理,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到2025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低于4100户;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低于70个;建设完整社区试点3个;新建城市口袋公园29个;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加快推动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保障能力和管理效率。逐步实施系统化全域海绵域市建设,持续推进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拆小并大”,整合转供热企业,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提升行动。到2025年,更新改造老旧管网328公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27.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和精准防控,加快城市应急保障工程等项目落地应用,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应急管理指挥效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物流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辽宁省东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应急能力项目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效能。加快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8.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渔业船舶、城镇燃气、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和倒查问责力度,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和效果评价,推动隐患动态清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畅通事故和隐患举报渠道,严格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实现举报案件核查率、回复率100%。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2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参与“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到2025年,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特殊药品信息可追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30.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加快法治丹东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发展,深入开展困难家庭纾难解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院)

  31.加强信访矛盾化解。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年攻坚行动、“万件化访”行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夯实基层治理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办理,全面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加强信访事项办结回访、跟踪问效。到2025年,基本化解现有信访矛盾存量。(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32.推进平安丹东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争每年追赃挽损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枪案事件。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坚决杜绝重大涉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有力有效推进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排在首位的市直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民生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动民生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夯实要素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出台惠民强民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75%,全力保障各项民生工作落实落地。要统筹资源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民生事业。

  (三)强化调度督导。建立重点任务跟踪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统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项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是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展现民生保障工作成效。要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及解读,大力宣传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市上下“拼抢争实”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丹东市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附件

  2023年丹东市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1.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援企稳岗8万个次;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200场,“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3000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1万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开展补贴性培训1.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700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达到129元;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6%(集中供养)和10%(分散供养);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8个;制定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90-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张,对20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线上关爱服务。实现丹东市区及三县(市)主城区街道“长者食堂”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及医用耗材集采品类达到450个以上;全面开通实现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实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参保地和备案的就医地双向享受本地医保待遇,即“两城一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7.残疾人新增就业787人;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75户;为176名14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责任单位:市残联)

  8.统筹丹东一中、十九中学、实验小学搬迁扩容;新区六纬路小学分校和实验中学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新建不少于7个临床重点专科;建强乡镇卫生院18所、村卫生室153所;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3.2个。完成市第六人民医院建设,启动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开展公益惠民演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各50场,推出“红色旅游公交专线”精品线路。举办2023年丹东鸭绿江马拉松赛。(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11.新建5G基站789个,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

  12.新建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70公里,新建及改造公路危旧桥梁51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82个,开工建设200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0.8%;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30%;开工实施2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5.完成营造林面积2.13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面积0.1万亩;实施红松、辽东楤木良种苗木项目200万株。(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16.持续推进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工作,着力提高2018-2020年三本省台账项目分户办证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7.改造江城大街等24条城市街路;新开工3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供排水管网70公里、老旧燃气管网20公里,为管道燃气用户免费更换10万块智能燃气表;新建口袋公园15个;建设完整社区试点1个;坚持“访民问暖”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供热矛盾及问题。新开工134个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实施北部山区供水扩能改建,解决现有1万户居民限时供水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100%,升级改造小作坊71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对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特殊药品信息可追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0.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返还群众被骗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确保有效线索核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