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3日

  焦作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以及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强力推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政务运行协同化,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协调联动发展,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焦作新篇章提供数治支撑。

  (二)工作架构。坚持全市“一盘棋”,强化市县联动、整体协同、统分结合、条块贯通,按照“改革引领、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的原则,构建“一局、一中心、一企业、一研究院”。“一局”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市级数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健全一体化统筹建设相关制度机制。“一中心”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要统一制定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为市、县两级相关项目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架构衔接提供指导。“一企业”即:市政府依法依规批准设立一家企业作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主体,依法依规承接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运维和存量系统融通整合等任务。“一研究院”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河南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成立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研究院,承担政策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行业应用、产业发展等职能。同时,以“一朵云”为载体,构建逻辑集中、互联互通、先进智能、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政务云体系,全量高效承载各类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以“一张网”为链接,加强大网络、大系统、大平台共建共用和数据共享开放,全方位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府”;以“一道墙”为防线,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全衔接、纵向横向全贯通,全面构建纵深防御、自主可控、本质安全、统分结合、协同联防的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统筹构建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公共平台支撑五大体系,打造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和整体协同机制基本健全,安全高效的基础架构和公共平台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资源有效赋能政府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政审批制度实现数字化、系统性重塑,政府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提升,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引领数字化转型战略取得实质性成效。到2035年,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数据资源赋能作用全面发挥,形成服务型、整体型、创新型、开放型数字政府治理新格局。

  二、构建精准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一)推进经济调节数字化。

  1.强化经济数据融合治理。围绕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物流等重点经济领域,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纵向联通市、县两级,横向贯通市级政务部门,整合汇聚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等数据资源,构建全市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开展关键经济数据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

  2.支撑经济运行监测调节。依托省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综合平台,实时监测调度市、县两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增强“数字化+”经济运行监测效果,加强全市经济运行全周期数据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研判,支撑跨周期政策设计和逆周期经济调节。

  3.提升经济政策有效性。结合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将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成果统筹纳入平台管理,探索建设规划综合管理信息模块,开展经济政策效果事前模拟和事后评估,促进各类各级规划和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

  (二)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

  1.推动协同化监管。依托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豫正管”,联通各类监管业务系统和移动端,推进市场主体信息数据、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互认利用,推动实现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涉企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统一归集公示,实行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各领域审批和监管业务系统,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息嵌入审批、监管等业务环节,扩大联合惩戒范围,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一体化监管。

  2.实施精准化监管。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建立市场主体数据主题库,强化市场主体数据归集共享,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及时预测、研判、识别风险。依托省“码上放心”药品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平台,持续推进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在线监管和数字化追溯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在线监管和数字化溯源监管。

  3.推行智能化监管。依托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智能化风险预警功能,综合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证认可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等各类市场监管工作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实现风险信息自动发现、同步推送、智能提醒、及时处置。

  4.实施信用监管。推动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问题发现率。依托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

  1.提升社会矛盾网上化解能力。整合完善现有网上投诉、微信信访、电话信访等公众服务平台,形成规范统一、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站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信访体系。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矛盾调解中心,推进矛盾调解、司法救助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实现矛盾纠纷在线咨询、评估、分流、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

  2.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非涉密视频数据综合管理中台,提升全市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能力,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一体化、信息应用智能化、服务实战常态化、安全运维规范化的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新格局,推进政府部门间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共建、共享、共治。深入开展警务大数据专题应用建设,开展治安防控新应用研究和开发,持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数据赋能警务能力。

  3.提升智慧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构建空天地三位一体应急指挥通信网,打通市、县两级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构建应急专题数据库,形成链路畅通,指挥、控制、通信指令上下通达,情报、监测等数据实时共享的全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指挥能力。推进智慧气象建设,提升大气仿真模拟和分析能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研判、临近预警能力。完善灾害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面向企业、社区、村镇和重点单位的预警发布动员能力。

  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行智慧化网格服务管理模式。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集成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城市运行监测等功能,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依托省治安管控综合信息平台和“一村(格)一警”智能工作台,第一时间处置各类案件线索、事件苗头、事故隐患。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协商议事、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社区服务更加智慧便民。

  (四)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

  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优化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焦我办”APP功能,统筹归并网上办事入口,持续落实“好差评”制度,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覆盖率和服务质效。依托市政务业务中台,优化“一窗受理”系统,加强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一体化整合对接并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实体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指尖即办”“全时可办”。

  2.推行智慧便捷服务。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极简审批”和协同化、集成化、智能化服务,丰富“焦我办”APP套餐式服务和重点业务场景,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掌上好办”和“秒批智办”全覆盖。加强“照”“证”数据互通共享,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共享应用,在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等场景开展实际应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证照及材料可免尽免、“免证可办”。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通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3.实施精准惠企服务。持续发挥“企业纾困360”平台、“万人助万企”线上总调度室助企纾困功能。持续完善市级“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分类梳理和动态管理财税、金融、科创、产业、人才等惠企政策,结合企业分类“画像”,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智能匹配、秒批秒兑、免申即享,推动开展涉企政策评估,提升政策精准性、有效性和便享度。完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政金企”对接活动,有效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4.提升民生服务质效。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人社、就业、文旅、体育、民政、助残等领域,推进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数字适老助残”,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等功能,通过“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和授权代办、远程认证等技术,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的数字化服务。依托省居民一卡通智慧服务平台,推进全市电子社保卡、居民电子健康卡和电子身份证等多卡融合应用,全面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

  (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

  1.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生态传感器等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智能化监管,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实时监测全覆盖。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数据库,加强部门间生态环境数据整合共享,推进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等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大数据分析利用,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2.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完善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加强基础地理数据、基础地质数据、业务专题数据归集治理,形成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推广应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天眼”系统并持续完善,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发现、实时推送、实时处置。推广应用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水资源管理智慧化水平。

  3.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实时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活动。积极构建“区域能评+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智慧节能管理模式。

  (六)推进政务运行数字化。

  1.辅助决策指挥。集成构建领导驾驶舱决策指挥系统,围绕宏观经济、应急指挥、城市治理、社情民意、消防救援、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进行动态监测、量化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预警、可视化决策,提升精准研判、科学决策和调度指挥能力。

  2.提升行政效能。依托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及移动端,优化丰富办文、办会、办事等政务应用体系,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政务运行“一网协同”综合性办公枢纽。优化公文运转、联合会签等工作流程,实现“无纸化”传递、“移动”办公。推行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实现高频事项线上集成化“零跑动”办理。

  3.助力行政监督。以数字化手段固化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促进行政权力线上规范透明运行、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监督预警。依托“豫快办”平台功能,健全“互联网+督查”机制,推动重点工作线上督办、线上反馈、实时推送、及时处置。

  (七)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

  1.优化政策信息发布。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强化网上政策发布主渠道功能,加强政策信息主动推送、精准投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2.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开发视频、直播、图解、数说、动漫等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增强政策宣传影响力和实效性。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3.畅通政务互动渠道。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通过网民咨询、领导信箱、意见征集、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政民互动。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优化民呼必应信息化平台,推进各渠道咨询投诉数据汇聚和分析应用,及时感知和处置社会热点问题,实现民生诉求“即接即办”“高效快办”。

  三、构建严密可靠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分级分部门制定数字政府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完善相应问责机制,确保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运维、运营企业规范管理,强化企业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政务云、政务网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安全运维制度规范。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分级分部门分系统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运行全流程安全管理,实行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强化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治理、交换等环节,加强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进一体化安全支撑平台建设,统一构建覆盖云、网、数、用、端的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强化安全态势集中感知,对政务云、政务网络、公共平台、业务系统实施安全应急保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推进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开展常态化风险监测、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防护“一道墙”建设。统筹全市政务云、政务网络、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实行一体化安全防护运营,组建专业化安全运营保障团队,加强一体化安全防护监管,建立健全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安全防护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防护配置和运营情况检查。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

  (一)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以数字化助推政府职能转变、治理方式变革和业务流程优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重构适应数字时代要求的政府履职体系。深化全市数据信息机构改革,分级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职能,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一运维、政务大数据体系一体构建、政务云网资源集约保障,理顺各部门在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的职责关系,进一步打破数据“烟囱”和业务壁垒。

  (二)完善协同推进机制。整合归并各级、各部门提出的政务信息化业务应用需求,可以统一建设的不得分拆建设,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建立健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机制。探索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专人统筹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健全政产学研用协作机制,推动信息技术部门参与政府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多方参与数字政府建设。

  (三)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运营模式。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分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新建、升级、整合、关闭,促进数字政府集约化、一体化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提升利用效率。分领域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示范,积极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和创新模式。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

  (四)推进系统整合融通。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方案,统筹推进在建、在用信息系统分类整合和迁移上云,清理低频使用系统,推进信息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融合归并互通,实现“一个系统履职”。推动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垂直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与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各部门APP系统逐步向“焦我办”APP整合。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市属国有企业、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部门要持续推进经济运行监测、金融服务、涉企服务、视频监控、基层治理、城市服务等公共平台整合,实现一体化互通共享。

  (五)强化项目运维管理。建立统一维护机制,组建信息系统维护团队,统筹抓好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实现市级存量系统统一维护。加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数据运营等监管指导,督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安全风险统一管控和市、县联动安全防控。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交付使用后评价工作。

  (六)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完善政务云、政务网络、数据开放等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和清理现行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广应用省级云、网、平台、应用、数据等标准规范。

  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一)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市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全量接入各级、各部门业务资源数据库,强化政府部门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管理职责,按需接入党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数据,探索建立数据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制定标准统一、全量覆盖、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目录,实行数据分类分级和“一数一源一标准”,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推进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经济治理、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数据资源库。加强数据协同治理,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二)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数据供需对接服务。健全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整合各部门数据交换通道,实现数据目录统一管理、数据资源统一发布、共享需求统一受理、数据供需统一对接、数据异议统一处理、数据应用统一推广。协调推进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省建业务系统与市级大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

  (三)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推进市级公共数据开放,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责任清单,分类分级有序开放公共数据,加大高价值数据集开放力度。探索通过免费开放、特许开放、授权应用等形式,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对公共数据进行应用场景实验和增值开发利用。依据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指南,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创新。

  六、构建智能集约的公共平台支撑体系

  (一)整合建设全市政务“一朵云”。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对接省级政务云平台,县级以下原则上基于市级政务云部署业务应用,构建全市政务“一朵云”。推进现有政务云平台、政务领域行业云平台统筹整合和统一纳管,实现全市政务云统筹调度和按需扩展。全面推进已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逐步关停各级政务部门自建非涉密机房和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应上尽上”。动态调整政务云服务目录,建立政务云服务提供方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云资源使用效率核查和动态调优。推进政务云国产化建设,满足系统多元化需求。

  (二)优化升级全市政务“一张网”。推动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扩容升级和链路优化,全面实施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IPv6+)改造,推进固移网络融合,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并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提升互联网出口带宽。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全市视联网、部署各领域视频终端和物联感知设施,整合建设泛在互联的电子政务视频网和智能感知网络。提升电子政务内网支撑能力和应用效能,构建内外网非涉密数据安全交换通道。推进政务网络应联尽联,加快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迁移融合,各县(市、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改建业务专网。

  (三)强化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建设。分级梳理各部门、各领域业务协同需求和信息系统共性需求,统筹推进多跨场景大平台大系统等共建共用,合理部署统一身份认证、人工智能、安全防护、密码资源池等系统,推行通用模块组件式开发,推动重点共性应用系统统建共享。集约建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电子档案、数据分析服务等共性支撑系统,全面开放公共通用服务接口,支撑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建设、轻量开发、快速迭代和弹性扩展。依托政务区块链“河南链”,积极推进市级分链建设。

  七、协同共进引领数字化发展全面提质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基于数字技术的监管模式,提升数字经济治理的精准性、协调性、有效性。以政务数据共享为基础,链接行业数据、社会数据,建设市、县两级数据资源池体系。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分析服务,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二)带动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升级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搭建智慧中台、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和未来社区。实施新一代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数字乡村示范县(市、区),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通过数字手段推动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向乡村延伸,加快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完善农村智慧党建体系,更好发挥数治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落实国家、省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推进数字经济科创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和监管等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事项。

  (二)健全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对照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细化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实施台账管理,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人才支撑。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理论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要加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深入推进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引导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基层创新。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附件:1.焦作市数字政府建设主要指标表

  2.焦作市数字政府“一朵云”“一张网”“一道墙”建设方案

  3.焦作市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