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西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青海省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2023〕30号),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十大工程,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服务,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推动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全面打造具有时代特征、西宁特色、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聚力建设数字政府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建成西宁市政务云,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形成“云网一体、互联互通、集约共享”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

  到2024年,高效落实“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成“数据清、预判准、流程简、服务细、全覆盖”的西宁市社区事务管理服务平台。加速推进政务系统“云聚合”,非涉密系统整合上云率达到95%以上,构建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纵横互通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类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政务数据应归尽归、按需共享,数据资源“聚、通、用”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自主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安全可信的政务大数据体系,建成29项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场景,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除涉密和特殊外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70%以上“全程网办”,高频事项全面实现“免证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组织覆盖率达100%,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智能高效,打造“治理、预警、指挥、决策、展示”治理体系,实现“可感、可视、可预、可控”管理新模式。

  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建成具有西宁特色的数据驱动、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精准敏捷、开放透明的现代化政府,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实施数字监管工程

  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研判,推进移动执法和非现场监管,形成监督抽检科学高效、违法线索自动识别、远程智能取证、处理结果互认的协同共治市场监管格局。

  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治理、公开和共享,完善信用数据治理、共享和披露标准,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做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投诉举报、执法监管、行政诉讼、失信联合惩戒等数据应归尽归,构建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

  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工具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及时动态掌握监管对象运行情况及其规律特征。建立行业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产(商)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产品编号等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和科学有效监管。

  (二)加快实施社会治理数字化工程

  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构建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建立线上监督议事平台,充分调动社区居民议事自治的积极性,主动化解基层矛盾争议,初步形成矛盾纠纷全量掌握、调解资源全面整合、调解机制更加完善、协同应用更加高效、矛盾风险闭环处置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指挥运行处置机制,深化雪亮工程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台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推进市、县(区)一体化公安数字指挥体系和智慧消防体系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整合人口、法人、房屋等相关数据,建设“数据清、预判准、流程简、服务细、全覆盖”的社区事务管理服务平台。集约建设一批智慧平安小区,统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多种资源,提升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

  打造城市运行管理“一张图”。依托智慧西宁时空大数据平台,整合人、地、事、物、情等各类城市数据要素,实现自然人、法人、城市部件赋码管理,加快构建地上、地表、地下全方位、全域覆盖的空间治理一张图,实现一张图赋能一座城。围绕基层治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运行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建设预警预报类、风险隐患管控类、应急救援处置类、城市基础服务类、生态环境保护类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城市管理“可感、可视、可预、可控”。

  (三)加快实施生态环保数字化工程

  加强协同智能生态治理。完善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温室气体、生态状况等要素以及城市和乡村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成“生态环境一张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感知接入,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及时感知、全面互联、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观测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湿地保护管理智慧巡护系统,完善公园管理、资源分布情况、物种分布情况、日常保护巡护统计等功能,实现湿地生态环境数据监测和有效利用。建立西宁城市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对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生物生产力、养分循环、水分循环和能量平衡及气候影响等进行长期观测。

  构建智慧水务。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开展湟水流域智慧河湖建设,落实智慧河湖长制,推进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升级河湖管理应用系统、搭建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河湖智能监测设施,提高水利业务数字化水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省级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构建“西宁低碳城市”智慧运营中心,全面开展西宁市碳排放数据的采集、汇聚、挖掘、整理、分析、共享和应用,从采集感知、终端传输、存储流转以及网络安全保障四方面,加快数字支撑能力建设。构建西宁光伏、锂电、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电碳”模型,为碳资源认证、碳市场交易等工作做好支撑,实现电网运营和用户用能的全面可观、精确可测、高度可控。

  (四)加快实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跨部门协同审批、并联审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服务渠道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对接水、电、气等社会化服务资源,向市民提供更多线上便民服务。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基层延伸。

  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规范各部门电子印章制发核验和用印管理。依托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加快电子证照归集推广应用,扩大覆盖领域,拓宽应用场景,提高企业和群众在线办事便利度。

  (五)加快实施便民利企服务工程

  拓展集成便捷服务能力。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强业务协同,系统性再造办事流程,将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大、办事频率高的零散事项整合成“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好”,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提供优质高效的涉企服务。以数字技术助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拓展普惠民生服务。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功能,提供帮办代办预约上门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六)加快实施数字机关工程

  推进政府系统协同办公。依托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横向覆盖市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等,纵向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一体化办公平台,实现公文管理、信息报送、党务管理、710督查督办、会议管理、综合事务审批、签报管理等应用功能,形成机关内部业务协同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提高政府办公、监管、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

  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围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等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基本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辅助决策体系。

  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七)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工程

  优化政策信息发布方式。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功能,建设政策文件库。强化市场主体、涉及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就业保就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构建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加强政府与市民智能互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探索优化智能推送服务。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解读实效,政策信息发布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发挥政务新媒体主阵地作用。构建政务新媒体管理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强化政策解读传播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阵地作用,丰富视频、图片、文字等多样化政策解读形式,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八)加快实施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程

  提升数据共享交换能力。升级优化西宁市大数据基础平台,强化数据治理、数据分析、算力支撑等基础能力,形成纵向上连省级,下接县区,横向连通各部门的一体化数据共享体系,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水平。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依托全市政务数据目录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全市政务数据编目工作,进一步落实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机制,形成全市政务数据“一本账”。落实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申请省级部门数据回流共享,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数据按需共享。数据共享实现全流程线上供需对接服务,高效满足政府部门数据共享需求,有效提升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效能。

  强化政务数据归集治理。强力推进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融合社会数据,围绕自然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整合跨部门数据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督、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加强行业数据与政务部门数据的有效对接融合,建设跨省通办、电子商务、物流运输等专题数据库。通过统筹管理、整合共享、关联应用,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政务数据体系,支撑各县区、各部门业务协同及数据应用创新。

  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数据开放标准规范,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依托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促进数据流通共用。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提升数据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管运适度分离”原则,加大政务数据运营力量投入,支持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企业开展数据运营服务。依法有序向社会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专题信息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更加活跃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释放政务公共数据价值。

  (九)加快实施基础支撑平台工程

  提升物联感知支撑能力。统筹建设城市物联网感知平台,支撑全市物联网设施数据接入,连接和聚合城市海量、多样、异构的物联网设备以及系统,形成物联感知数据资源库,实现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为各类物联网场景和行业应用赋能。

  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拓展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全覆盖。迁移整合各类业务专网,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政务一张网”。依托国家和省统一信任服务体系,强化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综合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政务网络高速公路”,支持IPV6规模化部署应用,形成高效互联、云网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体系。

  强化政务云支撑能力。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集中集约、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则,以集约化为导向,建设全市统一政务云,实现“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提供统一高效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服务,推动政府信息资源集约建设、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提升应用支撑能力。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统筹建设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平台,夯实在线感知和数据处理的数字化支撑,为市、县(区)各部门和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统一高效的连接、计算、分析等技术能力。按照统一技术架构体系,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归档,支撑全市各应用系统实现用户通、证照通。

  (十)加快实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依法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强政务云、网、终端、数据、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推动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备案登记,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市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平台、全市统一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全市统一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平台,为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技术支撑。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提高网络监管处置能力,实现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统一管控。

  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统筹建设数字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完善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机制,健全审核、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保障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可控。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码应用,开展国产软件应用示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

  三、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化发展

  助推数字经济建设。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拓展数字经济发展空间。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惠企便民服务体系,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数字经济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营造创新、公平、包容的数字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支持数字经济公平、健康、有序发展。

  引领数字社会建设。加强智慧养老,依托“金民工程”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养老智能设备与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普及。拓展智慧教育,打造智慧课堂示范学校,搭建集教学、教研、评价、管理、督导为一体的智慧教育平台,科学有效支撑教学治理和教育决策。升级智慧文旅,建设“图文博美”公共文化等数字平台,形成多维联动的一站式数字文化旅游体系。改造提升“云动西宁”平台,推进全市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改造,促进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开放共享。推进智慧医疗,依托“互联网+”推动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的优化升级,实现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有效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推进数据要素流通,优先开放与数字经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价值数据。加强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

  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西宁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协调机制,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应用建设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抓好督促落实,形成上下对应、职责明晰、权威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格局,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和集中评审机制,深化项目共建共享共用。除国家明确要求外,非涉密信息系统应部署于市级政务云,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机房、数据共享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依法加强财会监督,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增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依法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法和效益,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四)统一标准规范

  健全政务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和标准规范体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电子政务网络、政务算力网络、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发利用、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数字政府标准,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工程体系中的系统工程架构、技术集成规范、数据集成规范、业务集成规范、项目集成规范,补充制定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标准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以标准规范推动数字政府整体集约规范化建设。

  (五)提升数字素养

  聚焦落实国家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政策,构建数字技能培育体系,加快培育既精通业务、又能运用新型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队伍,构建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数字培训能力,提高全社会数字素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一个月以上班次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六)开展试点示范

  坚持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相统筹、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试点、示范和配套项目,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具有普适性、可推广的数字政府试点示范创新成果应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