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利企政务服务”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利企政务服务”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及时解决各类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水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2日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利企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通辽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快解决制约影响涉企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补齐政务服务短板漏洞,以制度建设和规范为基础,通过理念转变、机制变革、流程再造、环节精简和方式创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快捷度,着力深化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多渠道广泛征集涉企政务服务工作短板弱项,引导企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政务工作意见和建议,着力清查一批工作欠账、整改一批服务堵点、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完善一批体制机制,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征集问题线索。各地各部门通过线上线下调查问卷、“项目管家”和“企业秘书”联络群、工商联政企恳谈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按照“征集线索、解决问题、长效优化”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征集在推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过程中,因“三集中、三到位”执行不力、简政放权不彻底、放管结合不科学、优化服务不作为等致使企业和群众依申请类事项“多头跑、多次跑”,部门之间互相推诿、“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变相“吃拿卡要”“推脱慢”等问题线索。征集推进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过程中,因为“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服务人员素质不足、能力不强、不担当不作为等导致企业和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线索。

  (二)推动问题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意识,将问题诉求解决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任务相结合,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投诉和求助的问题,第一时间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实际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真正满意。同时,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攻坚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出台完善相应机制,做到征集发现一个,整改落实一片,规范提升一面,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实现常治长效。

  (三)优化政务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常态化畅通便于企业和群众参与监督和共建的渠道,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诉意见箱,设立网上“投诉意见平台”,公布投诉求助电话,妥善受理政务服务有关问题,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诉求。要在深入做好政务服务满意度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去环节、提效能,促进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得到质的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问题征集阶段(3月2日—4月20日)。市旗两级政府办公室同步发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公告,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征集各地各部门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市工商联组织全市各行业协会召开两次企业座谈会,全面倾听收集企业诉求,将涉企政务服务诉求及意见建议集中反馈市百日行动工作专班牵头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市旗两级百日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按照属地层级和部门责任进行派发,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闭环管理“三单一函”程序做好提醒、催办、督办、移交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首办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规定时限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工作专班,做到征集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反馈一个问题,确保5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6月10日)。市旗两级百日行动专班负责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工作意见,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要求,对工作中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严重破坏涉企政务服务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利企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相关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各旗县市区比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本地“利企政务服务百日行动”。

  (二)强化组织保障。此次百日行动由各级政府全面领导、组织开展,各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工作的牵头开展、具体落实。市旗两级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利企政务服务百日行动专班”在本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集中办公,专班负责本地区工作运转,并做好上下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推广。市旗两级宣传部门要将百日行动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总体宣传工作,抽调媒体记者进驻工作专班,跟踪报道诉求和问题解决进展、做法、效果,分阶段、分领域宣传攻坚行动工作成效,适时曝光查证属实的反面典型,扩大攻坚行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带动力、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树立通辽正面形象。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通辽军分区、武警通辽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人民团体,驻市中区直各单位,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