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现就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3年努力,打响“办事便捷”“服务贴心”“重诺守信”的营商环境品牌,全市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并达到一流水平。

  2022年——攻坚提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进入先进行列,有4个县市区排名进入全省前20。全市园区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三。

  2023年——全面提升。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链条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投资生态,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有1个评价指标排名前20,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先进,4个以上县市区各项指标排名均进入全省优秀等次。全市园区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前三。

  2024年——争创一流。全面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30%的指标达到全国标杆水平,整体等次位居全国优秀行列,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整体进入一流水平。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继续保持全省先进,至少6个以上县市区排名全省先进行列,各项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列。全市园区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前三。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做到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争创一流。牢固树立“不争先进就是落后,不抢先机就有危机”的理念,以“不进则退,慢进亦退,非进不可”的危机感和使命感,顶格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杜绝纸面营商环境。主动抬高发展坐标,打破惯性思维束缚,持续对标先进地区最佳实践、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更大力度争取上级授权,充分发挥改革主动性,动态推出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

  2.做到五减一优,便捷高效,利企便民。持续“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更多“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持续巩固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确保窗口授权到位,杜绝“体外循环”“多头跑办”“层层审批”。打造“政务办事一公里服务圈”,加快建成便捷高效、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

  3.做到要素齐备,服务需求,全程保障。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健全工业用地市场应用体系。建立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综合整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金融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信贷服务。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优先支持小微企业信贷、用工、公共服务等方面需求,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督促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

  4.做到政策发力,精准匹配,应享尽享。建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价机制,实现从供给导向到市场主体需求导向的转变。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确保政策惠及对象“一个都不能少”。完善“岳商通”平台建设,实现惠企政策直达直享和在线办理,逐步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坚决杜绝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搞截留、设障碍。

  5.做到数据赋能,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加强营商环境各领域相关的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涉企服务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解构,构建多维度呈现的数据标准集合,打通数据连通瓶颈,实现更多应用场景电子化。开展数智化行动,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智能化响应、全数据决策支持、全流程协同联动。

  6.做到开放引领,探索创新,打造特色。优化口岸布局,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持续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加快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发展水、公、铁、空多式联运,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充分发挥岳阳自贸片区“火车头”牵引示范效应,形成一批“首提首批首创”创新案例。积极对接RCEP,提升对RCEP有关政策和优惠措施理解和应用能力,对进出口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指导和帮扶,培育AEO认证企业,支持进出口企业做大做强。

  7.做到服务为先,有诉必办,无事不扰。以企业真实需求引领改革方向,牢固树立“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窗口一线做好“不设路障设路标,不打回票打清单”。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沙龙、政企早餐会、企业吐槽会,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真正做到政府服务无处不在,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服务企业大包大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8.做到执法规范,监管高效,司法公正。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探索开展“沙盒监管”,创新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查”等场景化综合监管,杜绝对企业多头检查、随意执法。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禁执法部门以执法、查处刑事案件为由,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9.做到守信践诺,诚信公平,互利共赢。严格履行依法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因政府换届、领导干部调整等因素违约、拒约、毁约,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以及在兑现涉企政策和合同履约时增设附加条件。推进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的全面清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0.做到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系统集成、整体推进,推动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形成全市“一盘棋、一体化”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协发挥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单位主要负责人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充分发挥报纸、电视、专栏、新媒体等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导企业客观反映我市营商环境情况,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

  三、强化考核奖惩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的重要内容,对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国、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表扬奖励,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