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市有关单位:

  《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支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特编制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各项核心指标均提前完成目标值,部分指标居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2020年底,深圳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量达16万件,占广东省累计有效发明专利量45.6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1.1件(2020年度深圳市常住人口数按1756万人计算),远超广东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既定的目标值。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达83.77%,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十三五规划期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1.6万件,占全国申请总量的38.1%,连续17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深圳市创新主体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的发明专利公开量分别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一名;深圳市商标注册量为162.97万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173.03万件,占广东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31.86%,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名;深圳市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4.8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累计超过54.07万件。

“十三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电子证据取证、专利侵权判定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建立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五年来,深圳市组织开展专利“护航”“雷霆”、商标“溯源”“净化”、版权“剑网”和打击侵权假冒“亮剑”“春雷”“飓风”等系列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知识产权侵犯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五年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6071件;市公安机关共立案处理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2748宗,移送审查起诉3071人;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899人,受理审查起诉3592人;深圳海关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07万批,涉及货物6084.0万件,案值人民币2.10亿元。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共185758件,结案180719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打击成效和司法保护力度排名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深圳市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取得突破,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设立深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出台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举办多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讲会和对接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与有关保险机构签订专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专利保险示范工作,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金额达353.06亿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动深圳市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于2019年12月正式挂牌,资金规模达10亿元。

“十三五”期间,深圳知识产权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圳市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了《共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合作框架协议书》,推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三中心一基地”正式落户深圳,获批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等。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前海自贸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司法职权配置、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前海自贸区检察院设立“前海知识产权检察研究院”,开展涉外、涉港澳等前沿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为区域或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提供理论支撑。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深圳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目标值

2015年

完成值

2020年

完成值

2020年完成

情况

牵头部门

1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56000

40028

80522(2020年1-11月数据,2020年全年申请数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下发)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2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18000

83903

160046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3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18000

13308

20209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4

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55

39.2

173.03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5

累计驰名商标(件)

200

162

184件(2019年6月5日起,省局不再提供驰名商标的数量)

省局不再提供驰名商标的数量

市市场监管局

6

累计广东省著名商标(件)

650

472

549件(截止到2017年)

2018年,广东省暂停著名商标评定工作,无法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件)

58000

36157

129700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8

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家)

24

19

24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9

累计标准数(件)

5000

4212

7598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10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家)

300

200

280

2019年我局因修订相关操作规程,当年度未组织申报和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

1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亿元)

20

10

96.71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12

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家)

150

118

265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13

知识产权技术职称(人)

200

150

373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14

专利代理人(人)

1000

658

1431

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15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人)

16

11

11

自2015年以来,国家未新增认定领军人才,无法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二)机遇与挑战

当前,深圳举全市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展现深圳的新作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等重大专项被纳入国家战略,“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

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快重塑世界,世界正处于百年之未有大变局。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深圳在全球化发展中将承担更多国家战略任务。“十四五”期间,深圳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提高全球知识产权领域话语权和竞争力。

同时,深圳知识产权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有待提升,仍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情况,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投入不足,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基础研发专利、高价值专利偏少,技术和品牌全球化布局不足,与硅谷、以色列、伦敦、东京等全球创新高地技术供给能力相比有较大差距。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仍处于被动保护为主,监测、预警等主动防御手段运用不够充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多种手段的保护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海外维权应对指导机制有待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待提升。

三是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有待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尚不成熟,平台数量不足、转化渠道不畅、运营效率和效益不高、民间资本投入较少等问题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体制机制仍待完善,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

四是知识产权服务和人才供给仍不足,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偏少。以专利代理行业为例,北京拥有622家专利代理机构、8974名专利代理师,而深圳只有265家专利代理机构、1431名专利代理师;北京拥有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105家,而深圳市只有不足10家。截止到2018年底,深圳市仅有10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仅有11人落户深圳。

以上问题将一定程度上影响深圳市未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的有力实施,亟需在“十四五”期间认真研究并出台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深圳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的历史机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合作框架协议书》工作落实,以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和知识产权标杆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力争使深圳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管辖首选地之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不断优化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的营商环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引领型高质量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高地和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到2025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水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为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调控指标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从数量取胜向质量提升转变,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切实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8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5万件。中国专利奖获奖数量继续保持国内领先。

——知识产权运用跻身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完成、交易额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额超过100亿元。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金额持续增长,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额超过30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成为国内标杆。持续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新建一批商标品牌基地,新培育一批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高价值专利指标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布局中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国家、省部署的知识产权执法任务,加大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知识产权违法处罚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85分以上,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解决优选地。

——知识产权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营机构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辐射作用,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服务机构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依托现有平台资源,分领域新增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0家,培育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50家。

——知识产权人才供给显著改善。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本科教育,加强深圳市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库作用,优化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吸引全球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落户深圳,新增知识产权律师不少于100名,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超过300家,鼓励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新增一批品牌服务机构。

深圳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

编号

核心指标

指标属性

数据来源

1

创造质量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8件①

预期性指标

市市场监管局

2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新增5万件

预期性指标

市市场监管局

3

运用效益

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额100亿

预期性指标

深圳证券交易所

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额300亿

预期性指标

市市场监管局

5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

预期性指标

市统计局

6

基础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85分以上

预期性指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

7

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300家以上

预期性指标

市市场监管局

8

新增知识产权律师100名

预期性指标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注① :2025年深圳市预期人口1860万人为基准

四、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

(一)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推进工程。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大部署,全面参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力争首批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率先在深圳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军民融合试点,促进解密国防专利在深圳转化运营。继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项目,建设深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进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

(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依法降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刑事立案门槛,依法降低行政执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要求,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优势,在保护机制、执法培训、执法信息共享、执法互助等方面形成合力。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保护,形成仲裁调解、专业机构、社会力量、行业自律多元联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三)打造“云上稽查”知识产权执法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设以“云上稽查”综合执法系统为中枢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形成全市知识产权执法合力。争取设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证据处置及分析鉴定中心,其中分设网络版权鉴定处置中心,对现有网络版权各种非客观鉴权业态进行标准化规范管理,实现司法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证据协同。引入非盈利性保护平台和专业人员,设立知识产权执法辅助项目,实现网络侵权线索自动搜集、违法事实初步鉴别及侵权证据同步固定,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四)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建设。形成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体系和国内外多层级资源协调支撑系统建设,健全海外维权服务全链条工作网络,定期发布海外维权指引,完善深圳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法律数据库和案例库,为深圳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积极参与、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完善。

(五)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体制机制。探索研究可大规模复制和推广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运行机制,设计科学合理的证券化产品,为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发挥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联盟作用,推动银行、保险、券商、创投机构、知识产权与金融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体系建设。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试点对接服务,探索与国内外优质平台精准对接和资源互换。

(六)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鼓励企业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品牌和版权。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区块链中心,建立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为科学、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交易定价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制定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培育具有较强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评估机构,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七)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工程。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深圳在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与大湾区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将深圳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产业集群聚集地,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支持深圳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技术和品牌,利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竞争,加强深圳市知识产权立法保护、运营体制等成熟制度经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验分享。

五、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

(一)高起点完善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研究制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和强企战略实施意见,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市指标体系,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大胆改革探索,形成深圳建设中国特色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特区知识产权相关法规修订,按照《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最新修订情况,制定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配套措施,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人合法权益,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和《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科学设定相关知识产权创造的资助政策和条件,调整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不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的主要条件;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支持力度,做好市区两级资助奖励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资助、撒网资助,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二)高标准构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解表和推进路线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队伍,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和办案指引,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对专业性知识产权展会支持力度,加大境外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展前培训、展中处置和展后维权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创意成果、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降低商业秘密案件立案标准,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惩戒,强化前期预防与宣传。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政府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充分发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建设深圳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建设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保护系统工程。

(三)高效益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现知识产权合理价值。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成果落地扎根,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政策,健全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和退出机制,降低企业融资、维权成本,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规范发展。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纳入财务报表,将知识产权价值转化为股份或出资比例,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建立高价值专利指标体系,从专利布局、专利运营和维权保护全链条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壮大国家、省、市、区四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集群,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设计和管理创新,支持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激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鼓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商标品牌基地,将商标注册纳入企业质量品牌提升项目要求。培育和扶持数字版权产业发展,加快国家级和地方版权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认定与保护工作,培育一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和有效利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充分利用深圳市场机制优势,制定国有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职务发明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措施,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的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

(四)高规格服务深圳重大区域布局战略,促进区域产业升级。打造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经济。依托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坝光生物谷及大型文化创意园区等重大区域产业布局,鼓励各单位发挥自身产业独特优势,积极创建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和运营中心。聚焦5G、人工智能、新能源、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针对性开展专利培育工作和专利导航,推动相关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引导和鼓励企业在重点产业进行专利布局,支持企业在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建设。研究制定网络视听内容、数字音乐、电子竞技等数字化内容版权生产和运营的扶持政策。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监测和定期发布机制。

(五)高水平强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含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等业务的信息化业务平台,加快知识产权便利化改革。提高专利快速预审效率,拓展预审产业新领域,增加对深圳传统优势产业的快速预审通道。加快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加快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放注册商标续展、地址变更等非确权业务,加强前海商标受理窗口建设,持续提升重点产业商标注册业务服务质量,打击商标抢注行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放宽境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业务的全门类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大厅。加强知识产权线上办事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高效率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盘活全市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争取在深圳市试点降低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门槛,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法人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落户深圳。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库,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管理。支持服务机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支持备案联盟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必要专利纳入产品和技术标准,促进知识产权、标准与市场活动的紧密融合。

(七)高保障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商标节、专交会、高交会、文博会、知交会、工业设计大赛等重大活动,推广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推动知识产权进园区、进社区、进课堂、进新媒体,提升市民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普法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举报制售假行为。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符合时代特色且受众广泛的宣传方案,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主题沙龙、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辅导培训等活动,打造企业知识产权交流平台品牌。

(八)高质量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夯实深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石。研究编制深圳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知识产权服务业。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层次人才。新增一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专家。鼓励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来深创业,享受深圳市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知识产权智库机构,探索在深圳设立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组建技术调查官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维权咨询、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中小企业逐步设立知识产权专员,鼓励企业在参与全球化竞争中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充实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立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学习交流机制,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打造适应新时代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求的干部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等各方力量,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大知识产权工作格局。加强专业团队配备和轮训工作,建立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协调督导机制,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优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布局谋划、专家论证和入库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年度知识产权预算,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标准,加强支出进度考核、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三)机制保障

制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相关实施办法。出台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分工。建立关键指标监测机制、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改进规划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