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21年浦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区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年浦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根据新区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等有关精神,率先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四个放在”和对浦东“两个放在”“三个在于”的要求为工作基点,以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为核心使命,深化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挥世行、国家和上海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促进作用,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产业体系的全链条培育,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来统筹谋划,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大力推动基础性、首创性、引领性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按照新区营商环境优势倍增行动方案明确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市场准入、项目建设、融资信贷、通关便利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创新取得更大进展,促进浦东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聚焦“宽准入”,着力打造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坚持“宽准入”原则,聚焦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施工许可、登记财产等市场准入关键环节,压缩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准入便利化水平。

  (一)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推进国务院批复“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具体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拓展改革领域,打造“放管服”改革系统集成的浦东模式。2021年,电商、云计算、工程施工、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的综合许可制度落地实施,一批国家和市级审批事项委托浦东新区受理和发证。(总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具体措施:

  1.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全力承接25项国家事权以及相关市级事权,在首批31个行业建立“一证准营”的行业综合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各试点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推动行业综合许可制度从新办拓展到变更、延期、注销全流程,实现跨层级事权行业准入系统集成。(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2. 建立“一业一证”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对纳入改革试点的行业,研究制定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逐一建设行业监管场景。(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3.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范围,对仅涉及地方事权的25个试点行业,在更大范围推广改革经验,选择一批市场主体办事频次高、市场需求强烈、改革受益面广的行业,梳理形成进一步改革的行业清单。(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4. 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在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法律服务、资格考试等方面,梳理形成审批要素告知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并将告知承诺信息及时归集和推送至区政务云平台。(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区司法局、大数据中心、各相关单位配合)

  5. 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按照“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制定优化区级“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围绕重点产业研发、生产、流通和服务全产业链,进一步打造“高效服务一个产业发展”的制度供给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单位配合)

  6.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国务院、市政府“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方案全面落实基础上,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结合浦东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一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方式从优化服务审批向告知承诺、备案、取消转变。(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企业开办和注销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简化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打造企业开办最佳服务地。2021年,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100%使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措施:

  1. 优化升级“一窗通”系统,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100%使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 建立企业设立登记“高速公路”,基于标准化材料、电子化流程、智能化审查,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大幅减少人工干预,实现企业登记“即报即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 深化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探索研究名称争议解决机制。推广实施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和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 完善“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功能,实施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等功能。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办理建筑许可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深化“五票”统筹机制,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2021年,社会投资项目审查审查中心升级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办理范围拓展至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总牵头单位:区建交委)

  具体措施:

  1. 扩大“一站式”办理范围,线上依托审批管理系统,线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研究实行“一站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最终实现四个审批阶段“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区建交委牵头,区规划资源局等单位配合)

  2. 推动社会投资项目审查审查中心升级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将办理范围从社会投资项目拓展至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委托)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和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3、深化实施“五票”统筹机制,建立完善“五票”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创新开发“五票”场景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4. 深化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中,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关键事项,探索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受理条件容缺受理等措施。(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5. 降低建设项目投资成本,取消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持续推进地质勘察、工程监理等费用减免,努力形成更多符合世行测评的项目样本。(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6. 拓展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范围,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7. 在各产业园区完善区域综合评估,已完成综合性区域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四)登记财产

  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强化企业服务专区效能,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覆盖面。2021年,企业间转移登记业务90分钟内办结率100%,抵押、预告类注销1个自然日办结,抵押类登记3个自然日办结。(总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具体措施:

  1. 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作为依据,首次登记、注销登记、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等常见业务类别做到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2. 推动不动产登记指尖办、掌上办,协助拓展“随申办”APP中“我的不动产”智能应用功能,提升用户登记便利度。(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3. 实施不动产登记“0+1+3+5”办理模式,对于文件登记、异议登记、查封、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办结,抵押、预告类注销1个自然日办结,抵押类登记3个自然日办结,其余5个自然日办结。(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4. 深化“验登合一”改革,推动改革拓展至列入政府重大建设名录项目,企业可一次性获得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报告、综合验收合格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建交委)

  5. 提升企业服务专区效能,在专区业务通办基础上,企业间转移登记业务90分钟内办结率100%,实现“一个环节、90分钟、当场缴税、当场发证”。(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6. 优化房地产交易业务联办,将企业间存量房转让除契税外的其他税种征缴后置于登记环节。(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7. 扩大登记材料免交范围,逐步实现登记涉及的政府批文材料全部免交。(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8. 扩展“浦东不动产微服务”微信号功能,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全方位沟通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五)服务业制造业扩大开放

  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争取更多首创性、引领性开放项目落地,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2021年,推动400个扩大开放项目落地浦东。(总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具体措施:

  1. 高标准落实最新版全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金融服务、增值电信、专业服务、医疗、文化、航运服务等领域,推动更多全国首创性外资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委牵头,区金融局、文体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2. 做大已开放领域规模效应,推动一批领军企业、创新企业加速集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3. 积极推动经主管部门登记的境外仲裁机构和业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相关涉外仲裁业务,提升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能级。(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 持续推进外资资管领域开放突破,完善市场准入、业务准营、财政扶持等方面政策设计,推动更多资管机构将核心板块和业务功能放在浦东,提升资管高地建设能级。(责任单位:陆家嘴管理局、区金融局)

  (六)获得电力

  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方式,实现接入办理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用电质量。2021年,告知承诺方式从低压项目延伸至10千伏高压办电项目,接入环节压缩至2个,接电时间压缩20%,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简称“三零”)服务。(总牵头单位:区科经委会同浦东供电公司)

  具体措施:

  1. 实施网上“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机制,对低压电力市政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推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科经委会同浦东供电公司牵头,区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交委、公安分局、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2. 完善办电告知承诺服务,推动告知承诺从低压用电延伸至10千伏电力高压接入项目,接电时间压缩20%,接入环节压缩至“申请付费”和“装表接电”2个。(责任单位:区科经委、浦东供电公司)

  3. 试点开展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预装服务,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即可“一键接入”。(责任单位:区科经委、浦东供电公司)

  4. 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办电模式,深度挖掘企业用能数据,精准分析企业用能情况,提前升级电网网架,自动生成多套能源接入方案。(责任单位:区科经委、浦东供电公司)

  5. 探索电力管廊建设普及体系,研究新建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电缆管沟,缩减接电时长。(责任单位:区科经委、浦东供电公司)

  (七)获得用气

  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流程,创新接入服务方式,努力实现获得用气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成本更低。2021年,持续优化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的用气“310服务”。(总牵头单位:区建交委)

  具体措施:

  1. 进一步优化用气接入流程,供气等市政接入推行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2. 推动接入服务市场化,根据用户用气实际,在确保安全用气条件下,提供接入服务选择权。(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3. 拓展接入服务内容,提供用户用气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等高品质用气服务,增强用户用气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八)获得用水

  年度目标:推动供排水接入3.0版改革,进一步优化接入流程,形成一批改革项目、样本案例,切实提高企业供排水接入满意度、获得感。2021年,进一步优化1个环节,不超过6个自然日的供排水接入服务。(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具体措施:

  1. 深化供排水接入“一网通办”,持续优化1个环节,不超过6个自然日的一站式供排水接入服务,提高供排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 强化减负降费,推进供排水接入小型工程外线接入免费政策,降低企业投入成本。(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 推进供排水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南汇南水厂-惠南水厂深度处理改造,海滨污水厂扩建工程完成80%以上的工程量。(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聚焦“稳预期”,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企业经营环境

  坚持“稳预期”原则,聚焦融资服务、跨境贸易、人才服务、市场监管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经营环境。

  (九)获得信贷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纯信用普惠金融产品,全方位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更大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2021年,持牌类金融机构新增30家,推动合作银行超额完成1600亿专项信贷支持目标,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担保贷款65亿元。(总牵头单位:区金融局)

  具体措施:

  1. 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鼓励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等合作主体,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牵头,区金融局、科经委、工商联等单位配合)

  2. 创新政策性融资担保市区联动合作模式,开展“浦东创新贷”业务,形成以四个专项包为主的“1+4+X”业务模式,持续做大浦东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力争2021年完成担保贷款65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牵头,区金融局、科经委、工商联等单位配合)

  3. 持续推进信用赋能、金融助力,大力推动信用融资服务,稳步推进相关政务数据向金融机构开放共享,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扩大融资规模,开发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纯信用普惠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区金融局牵头,区发改委、大数据中心等单位配合)

  4. 完善常态化银企融资对接渠道和工作机制,支持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5.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起草制定《浦东新区关于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产业高地的若干措施》,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6. 强化金融科技服务能力,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大型科技企业、互联网公司、外资机构等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在支付结算、投资管理、智慧银行、保险服务、普惠民生等方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7. 优化金融科技战略空间布局,以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科学城为依托,建设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城和核心技术创新城。(责任单位:区金融局、陆家嘴管理局、张江管理局)

  (十)跨境贸易

  深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投资贸易流程优化、手续便捷,提效降费,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环节的通关便利服务。2021年,加快建设海关诚信监管示范区,深化离岸转手买卖先行示范区建设,争取新落户10家跨境电商企业。(总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具体措施:

  1.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各类海关业务网上办理、无陪同查验和在线稽核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便利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守法企业货物“无干预通关”。(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保税区管理局)

  2. 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电子账册管理,推动洋山特殊综保区政策在浦东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特定区域适用。(责任单位:保税区管理局、区商务委)

  3. 支持保税区探索建设海关诚信监管示范区,率先实施“诚信+”综合监管新模式,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责任单位:保税区管理局牵头,区商务委配合)

  4. 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一站式”查询口岸市场收费信息,实现查验通知信息与港口信息双向交互、出口退税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5. 深化离岸转手买卖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离岸转手买卖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备案企业、FT账户“白名单”企业试点范围,实现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举措规模化常态化运作,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保税区管理局)

  6. 深化推进跨境服务贸易,逐步放宽和取消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相关的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7. 鼓励跨境电商业务和模式创新,建设跨境电商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探索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下的外汇结算、出口退税等便利化措施,争取年度新落户10家跨境电商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保税区管理局)

  (十一)纳税便利

  持续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打造线上线下更畅通纳税办理新模式,提升企业纳税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所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纳税次数减少到3次,力争纳税时间压缩到90小时以内。(总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具体措施:

  1. 推进办税服务厅智能化转型,以“自助优先、窗口兜底、合理高效、整洁有序、智慧办税”为原则,打造空间布局更合理、线上线下更畅通的智办新模式,进一步缩短纳税事项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所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 扩大电子发票覆盖面,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大电子发票使用户数和开具率。(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 推行税费缴纳综合申报,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五税种综合申报基础上,探索扩大税费缴纳综合申报范围,简并申报表,减轻纳税缴费负担。(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5.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对符合增量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实行精准辅导,提升企业申请准确率,加快退税办理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二)创新创业

  持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完善孵化器-加速器-科创园区的孵化体系,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2021年底,经新区登记的孵化器增长到175家,科技企业加速器增长到6家。(总牵头单位:区科经委)

  具体措施:

  1. 推动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优化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孵化培育体系。(责任单位:区科经委牵头,各园区管理局配合)

  2. 全力推动加速器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建立实体加速和平台加速相结合的加速培育模式。完善加速器认定标准和绩效评价体系,根据服务模式、运营主体等类别,进行精准化认定和评价。(责任单位:区科经委牵头,各管理局(管委会)配合)

  3. 做强科技创新券平台,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优化准入标准,在“菜单式服务”基础上探索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服务”模式,帮助更多优质企业享有科技创新券政策。(责任单位:区科经委)

  4. 进一步创新研发物资便利通关模式,拓展张江跨境科创监管中心服务范围和功能,推进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进境联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建立企业研发进口微量耗材管理服务平台,破解医药研发企业特殊物品进境难问题。(责任单位:张江管理局)

  5. 完善企业政策“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全流程优化政策发布、查询、咨询、申报等各环节。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对惠企政策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依托企业专属网页、“一网通办”平台等,进行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办理。增强“浦东企业政策在线”微信公众号功能,设置互动栏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惠企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企业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科经委牵头,区发改委、商务委、规划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市场监管

  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协同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2021年,跨条线、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数量占市、区抽查方案总量达到12%,抽查完成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措施:

  1.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跨部门、跨条线联合抽查,扩大联合抽查的领域范围,动态调整并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实施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推动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情况、风险等级关联挂钩,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深化整合浦东新区城市、经济、社会三大治理平台,推动监管要素标准化、监管方式智能化、监管流程闭环化,推动由“高效处置一件事”向“协同治理一个领域”转变。(责任单位:区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在审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准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镇配合)

  4. 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对在线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创新,为新兴主体成长提供更大空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科经委)

  5. 配合制定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落实)

  6. 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各部门在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数据,建立更加精准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加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各部门、各园区、各街镇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别牵头)

  (十四)人才服务

持续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发挥好国家移民政策实践基地和浦东国际人才港两大人才政策集成创新平台作用,围绕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就业创业等全流程,以及人才创业孵化、投融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全周期,开展集成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2021年,进一步深化浦东国际人才港建设,率先试点人才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化新机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才“蓄水池”。(总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具体措施:

  1. 探索外国人才证件审批制度改革,争取国家外专局、国家移民局及市级相关部门支持,通过跨部门审批联动和信息共享,在浦东试点整体性重构外国人才工作、居留、生活证件审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审改办牵头,区人社局、公安分局、科经委等单位配合)

  2. 推进国家移民政策实践基地建设,建立浦东新区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制度,扩大海外华人申办永久居留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人社局牵头,各园区管理局等配合)

  3. 承接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核权限,建立相关认定机制,为引进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提供人才签证、长期工作居留许可等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公安分局牵头,区科经委、商务委、金融局、各园区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4. 探索逐步放开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对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在浦东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领域从业视同享受国民待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委、金融局、建交委、规划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

  5. 扩大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政策效应,为持有专用信息表的外籍人才提供分次、跨行的“零审单”薪酬购汇“一件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牵头,区金融局等单位配合)

  6. 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系,通过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用人单位自建、乡村宅基地闲置住房改建等方式,持续扩大人才安居租赁房源供应,实施人才租房补贴政策,降低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安居成本。(责任单位:区建交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园区管理局等配合)

  7. 推进浦东国际人才港枢纽平台建设,深化人才审批服务“单一窗口”“一网通办”机制,集中更多人才审批事权;引进具有要素资源全球配置能力的人力资源机构和功能平台;为海外人才提供创业首站服务,举办全球人才创新创业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公安分局、商务委、科经委、金融局、各园区管理局等配合)

  (十五)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

  持续优化“家门口”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调解、仲裁衔接机制,更大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之内,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000人,其中青年大学生1200人。(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具体措施:

  1. 加大力度稳就业、保主体,健全覆盖区、街镇、村居的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落实各项企业纾困政策,完善就业形势分析预警机制,保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 以创新促就业,持续优化“家门口”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做深做实社区创业主阵地,大力扶持社区“生存型”小微创业组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 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制度。推动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等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研究适用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 完善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在劳动争议多发的街镇或园区建设较为完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调解组织代为申请、代为送达等措施,简化劳动仲裁流程和缩短处理期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牵头,区司法局等单位配合)

  5. 推进在有条件的街镇设立街镇巡回仲裁庭,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调解、开庭、裁决的全流程属地化处理。(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四、聚焦“优服务”,着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坚持“优服务”原则,从“能办”向“好办”,“通办”向“智办”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性。

  (十六)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级,进一步深化流程再造、强化资源共享、优化平台支撑、丰富功能应用,实现智能化服务和数字化转型。2021年,新区政务服务事项100%接入总门户,基本实现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全面归集入库,电子证照月均亮证次数超过30万次,电子印章使用部门超过28个。(总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具体措施:

  1. 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平台服务能力,加强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新区政务服务事项100%接入总门户,“一网通办”平台实际办件网办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优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功能,制定相应数据标准便利数据调取,支撑各部门智能监管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3. 优化完善企业专属网页,深化企业专属服务市、区两级共建共营,上线140项移动端办事事项,逐步实现区属企业全覆盖和政府服务资源整合。依托人工智能分析、知识图谱建设、个性政策标签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提高专属政策、专属服务的精准度。制定企业专属网页运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区大数据中心等单位配合)

  4. 打造“随申办”超级应用,实现327项企业审批事项,214项个人服务事项上线浦东新区移动端旗舰店,支持500张以上电子证照移动端亮证。(责任单位:区府办(电子政务处)牵头,区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

  5. 推广“远程身份核验”,提升身份信息识别率,增强企业使用体验度。(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

  6. 加强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基本实现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全面归集入库,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社会团体、商事领域的应用范围。电子证照月均亮证次数超过30万次,不少于5类社会化机构应用。(责任单位:区府办(电子政务处)牵头,区企业服务中心、区民政局等单位配合)

  7. 强化线下综合服务,打造“零材料填报”的窗口智能服务模式,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

  8. 探索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授权,提升窗口业务办理服务能级,授权窗口直接完成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

  9. 布局线下智能自助终端,优化自助办理、自助填表、自助领证等功能,拓展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事项。(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

  10. 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11. 建立前台与后台、大厅窗口(含园区)与职能部门“好差评”评价整改确责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对基层一线的服务支持和保障。(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2. 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十七)政府采购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2021年,新区100%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涉密信息除外),为2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会同建交委)

  具体措施:

  1. 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全面公开,新区面上预算单位提前实现政府采购意向按项目全面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 优化新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管理流程和功能配置,加强人员培训、政策辅导,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高采购质量。(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 扩大“一网交易”的覆盖范围,推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建交委)

  4. 完善小微企业代理记账服务,加强审核管理,深化代理记账“告知承诺”“无纸化”审批改革,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2021年预计服务小微企业2000家以上,扶持资金2300万元左右。

  (十八)招标投标

  更好发挥招投标制度在现代市场体系中的作用,持续推进工程招投标电子化建设,创新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招投标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领域电子化招投标覆盖率达到100%,勘察、设计、投标等保证金取消率达到90%。(总牵头单位:区建交委)

  具体措施:

  1.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优化,全面推行施工和监理项目电子化招投标,试点并推行住宅修缮项目远程开标,年内项目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2. 完善招投标大数据管理平台,深化智能管理系统应用,推动招投标向信息化、智慧化转型。(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3. 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取消勘察投标、设计费少于500万元的设计投标、监理费少于500万元的监理投标保证金,年内取消率达到90%。(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4. 健全招投标投诉机制,围绕投标准入、评标打分等事项的合规性投诉,实行专业评估工作机制,保障投诉处置公正合理。(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5. 配合市级管理部门调整完善公路养护项目招投标规范,推动限额以上公路养护项目纳入工程招投标范围,年内项目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建交委)

  (十九)投资促进

  服务新发展格局,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加入“全球营运商计划”,集聚更多具有关键核心技术、代表未来产业导向、体现高水平开放的高能级项目。2021年,引进实到外资全市占比达到48%,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0家,全市累计占比提升至47%以上。(总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具体措施:

  1. 聚焦“6+6+X”重点产业,加快集聚高能级市场主体。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核产业,引进具有关键技术、关键部件、关键材料的“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在线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引进新经济业态的标杆型企业;围绕数字经济,引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的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2. 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进一步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政策障碍,推动向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升级,向新型贸易、资金管理、贸易结算、保税研发、高端制造、数据运营等多功能拓展。(责任单位:保税区管理局、商务委)

  3. 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供应链掌控能力的全球生产销售组织者。推动总部企业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提升资源配置范围和能级,将更多全球研发中心、创新平台落户浦东。(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保税区管理局)

  4. 完善招商机制,发挥招商“赛马机制”激励作用,强化招商考核体系,更大力度激发各开发区、区属国企、镇等招商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招商方式,利用“四大”“五大”等中介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优势,链接全球优质资源,实现政府主导招商与市场化招商双轮驱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5. 举办品牌投资促进活动,不断提升浦东投资吸引力。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十四五”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政策宣传活动。举办总部经济十大样本、经济突出贡献企业表彰大会等大型活动,吸引国内外投资者集聚浦东,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6.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增强外资吸引力。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打造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相结合的外资利用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做实外资监管职责。优化外资企业投诉受理流程,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7. 完善企业“家门口”服务模式,逐步拓展企业版“家门口”服务中心设立范围,为企业提供集成化、智能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牵头,各园区管理局、各街镇具体负责)

  8. 依托“一网通办”建立帮办服务平台,加强帮办服务平台与各行政审批平台系统的对接,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制度,审批信息同步推送给企业和服务专员,支持企业服务专员及时协调帮办。(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商务委牵头,科经委、大数据中心、各园区管理局、各街镇等配合)

  9. 完善园区服务,在各园区全面推行帮办服务和企业网格化服务模式。鼓励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点菜服务。支持园区在融资、挂牌上市、新技术场景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政策兑现等方面更好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各园区管理局、区科经委、商务委)

  五、聚焦“重保护”,着力打造更加健全规范的法治保障环境

  坚持“重保护”原则,聚焦企业知识产权、执行合同等重点领域,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

  (二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平台功能,完善知识产权价值发现机制,健全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2021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5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4.4亿元,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40件。(总牵头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具体措施:

  1. 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在专利等领域加快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

  2.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政保护等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

  3. 加大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4. 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浦东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竞争态势的监测、研判以及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为区域重点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和纠纷应对提供指导帮助。(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5. 支持建设“上海国际知识产权枢纽港”,创新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运营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6.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局)

  (二十一)执行合同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建立诉讼、公证全流程协同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质效。2021年,执行合同的重要指标水平稳中有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0%左右,平均审理天数59天以下,简易程序适用率85%以上,平均执行天数40天以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比例超过50%,电脑随机分案对各专业领域覆盖率达80%以上。(总牵头单位:区法院)

  具体措施:

  1. 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实行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做到简单、批量案件网上立,疑难、复杂案件现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法院)

  2. 完善诉讼无纸化工作机制,推进电子送达、电子归档工作,当事人在网上平台提交的立案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本。(责任单位:区法院)

  3. 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围绕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等方面,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责任单位:区法院)

  4. 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完善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将企业登记住所以默示方式承诺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推动律师电子执业证平台与微法院系统对接,提供电子送达应用率。(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5. 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继续推行“书状先行”庭审方式改革,加强区块链存证、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等科技手段运用。(责任单位:区法院)

  6. 建立诉讼、公证全流程协同机制,支持公证机构在立案、调解、保全、送达、调查、评估、拍卖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二十二)办理破产

  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执转破审批程序,加强破产事务办理程序规范性建设,促进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重整再生。2021年,扩大简易程序审理适用范围,建立完善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总牵头单位:区法院)

  具体措施:

  1. 优化执转破审批程序,加强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效衔接,推进“执转破”案件有序进行。(责任单位:区法院)

  2. 扩大简易程序审理适用范围,在保障合法债权人利益情况下,加大破产审判简易程序的适用,为破产审判提速。(责任单位:区法院)

  3. 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建交委、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4.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与监管部门及时沟通风险信息,保障“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畅通。(责任单位:区法院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 配合探索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个人债务清理机制,促进诚信债务人破产后有序退出和经济再生。(责任单位:区法院)

  (二十三)多元化争端解决

  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1年,加快建成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加大各类优质商事调解组织培育引入力度。(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具体措施:

  1. 深化建设新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在此基础上探索建成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整合各类解纷资源,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及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非诉争议解决机构入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

  2. 深化诉调对接,探索民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讼解决途径的引导与衔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非诉讼争端解决途径。(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

  3. 培育和引入优质商事调解组织,在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房地产、工程承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领域以及自贸区涉外商事纠纷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十四)法制政策

  建立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机制,提高法治保障需求清单质量,加强法治保障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浦东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根据市人大授权,出台2-4项(件)区人大决议、决定或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具体措施:

  1. 完善法治保障需求收集机制,以多种形式向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协会、政府机关等,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修法建议以及其他法治保障需求,着力提高法治保障需求清单质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 强化改革创新法治保障,积极推动市人大、市政府出台相关地方立法,运用市人大赋权,研究出台区人大决定、区政府规范文件,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 落实政策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合法合规。(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4. 加强法治智库、专业队伍建设,健全浦东法治研究专家库建设,动态调整专家名单,完善法治保障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1. 强化责任落实和协同配合。健全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各单位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举措,认真做好迎接世行、国家、上海市等各层面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 强化政企政社沟通。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平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商务委、建交委、金融局等各部门,各园区管理局)鼓励开展优秀企业家等评选活动,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工商联等单位)

  3.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结合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通过网上督查室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府督查室)

  4. 强化营商环境宣传推介。各单位要加强本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的宣传解读、沟通培训、精准推送、智能办理,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的宣传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提升新区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科经委、司法局、商务委、金融局、规划资源局、建交委等各部门,各管理局(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