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管行业也要管数字化转型”新理念新要求,根据本市推进“一网统管”工作有关部署,协同推进全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建设,形成市区贯通、互相赋能、集约共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智能应用生态,实现行业管理“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的目标,现将《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区级指导意见(1.0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区级指导意见(1.0版)
2.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总体技术规范(1.0版)
3.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环卫条线“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技术导则(1.0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区级平台建设指导意见(1.0版)
为贯彻落实“管行业也要管数字化转型”新理念新要求,根据本市推进“一网统管”工作的有关部署,协同推进全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建设,形成市区贯通、互相赋能、集约共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智能应用生态,实现行业管理“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的目标,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坚持“应用为要、管用为王”原则,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社会治理理念,打造“三级平台、五级应用”逻辑架构,形成技术规范统一、场景开发协同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动本市绿化市容行业治理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发现型转变,提升行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各区绿化市容“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是行业“一网统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在区城运中心的指导下,结合市局规划要求,统一规划本区绿化市容“一网统管”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进行系统平台设计。
(二)统一标准,共享协同
按照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区级绿化市容“一网统管”平台建设,确保与行业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市、区、街镇各类数据的上传、汇总及跨部门、跨区域交换共享。
(三)分步推进,强化安全
分阶段推进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建设,优先开发解决市民群众和行业管理高频急难问题难点的应用场景,逐步覆盖行业业务管理内容。有条件的区可结合行业统一安排,统筹做好重点智能应用场景示范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编制
根据《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委办发〔2020〕19号),市绿化市容局牵头编制《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各区绿容局应编制本区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总体建设计划,确定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具体实施内容。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每年完成不少于一个应用场景建设工作,通过3至5年的时间,实现建设“一网统管”绿化市容行业全覆盖。
(二)平台建设
区局平台建设应以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需求为导向,发挥枢纽联通作用,可依据《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总体技术规范(1.0版)》(详见附件2)和相关技术导则(详见附件3,本次发布环卫条线技术导则),参考市级平台布局、样式和模块功能规划实施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各条线原有业务系统,深化视频、物联感知前端设备的建设,加强各种管理问题人工巡查主动发现、投诉举报被动发现和智能感知自动发现的数据汇聚,加强本区业务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开发;贯通街镇平台,积极调用市级平台基础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打通横向部门系统应用,实现条块结合、协同推进;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善系统安全体系,严格用户认证和授权管理。
(三)业务协同
市、区局“一网统管”平台通过区城运中心、数据中台和派单处置系统等实现上下联动、协同处置。区局平台要与区城运中心、智慧公安、大数据中心以及职能部门和街镇等有机衔接、一体推进,更好实现信息共享、相互推送、快速反应、联勤联动;区局平台应具备完整的值班体系、运行体征、智能分析、协同处置、视频监管等功能的可视化管理;场景地图服务应具备统一标准接口,配置各个业务场景的专题图层;数据服务应具备有效的数据服务层,开展数据归集、研判、派单,实现统一用户认证、效能评价、安全日志等功能。
(四)数据贯通
区局结合各自“一网统管”管理目标制定基础数据分类目录。通用基础数据包括区域地图信息、监控监管点位等信息,由市局或市大数据中心统一提供;业务基础数据要坚持“一数一源”,由现有业务系统中进行抽取、转换、加工形成。无信息化应用系统支撑的业务数据,以街镇基层数据采集为主,按需向市局平台共享。最终实现市局监管数据自上而下分发、基础业务数据自下而上汇集的双向互联互通。
(五)示范应用
鼓励支持区局结合实际、聚焦问题,开发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智能应用场景,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的指挥治理氛围。市局将及时在全市推广成熟、实用的智能应用,各区局之间也要加强相互沟通交流,相互借鉴,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一网统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配备工作联系人,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应用推广和后期完善。市局将加强对区局“一网统管”建设的指导,出台行业各条线平台建设技术导则。
(二)完善运行机制
健全“一网统管”项目管理机制,各区局建设方案报市局相关部门备案,完善技术预审机制,优化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沟通。强化信息化建设标准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对于规范业务工作、保障数据质量、保证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保障信息安全
强化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软硬件安全可靠。做实制度、技术、管理三道防火墙,抓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严格落实等级保护,构建安全运维管理体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
区局应落实“一网统管”总体规划编制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注重加强在“一网统管”项目上的资金投入,确保规划资金和建设落实到位,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附件2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总体技术规范(1.0版)
一、网络通信规范
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以市政务外网链路为依托,联通市大数据中心、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区大数据中心。移动端应用以政务微信为载体,实现统一指挥。
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网络拓扑
二、技术框架
建议采用J2EE技术体系进行开发,技术架构采用基于微服务的中间件技术。建议采用轻应用、模块化、跨平台、迭代式的思路和聚合模式进行设计和开发。
系统平台要适配谷歌Chrome、火狐、IE及国产QQ、360、UC、搜狗等常用浏览器;单个页面内存占用不超过1GB,无内存泄露风险;系统平台必须稳定可靠地运行,要求7*24小时的不间断运行,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保障系统数据安全,不易被侵入、干扰、数据窃取或破坏;系统平台并发用户数100以上。
三、支撑体系以及平台功能
(一)数据归集
围绕“一网统管”的需求,加强本区域行业数据的梳理、归集和更新,加强数据的接入和整合。各区要根据业务要求,统筹开展本区视频前端和物联感知前端的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实现数据统一规范采集。实现相关视频监控资源的整合、调用和共享。
(二)数据共享与交换
1.外部数据共享与交换
各区平台通过技术标准接口与市局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获得市局提供的基础数据服务。
2.内部数据共享与交换
各区局内部各个业务条线之间应建立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结合数据治理工程形成各区局的数据中台,将通用的、公用的基础数据予以归集,提供给各个业务条线运通服务。
(三)基本功能
市绿化市容行业“一网统管”平台由业务实现、地图配置以及数据服务三大功能模块组成。区级平台参考市级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新增特色功能模块,满足本区“一网统管”的建设要求。区平台基本功能模块应与市平台保持一致,特色功能模块可结合区具体业务需求开发建设。
行业“一网统管”平台基本功能组成
1.值班体系模块
通过实行轮班制,为相关领导与负责人员进行排班。预设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区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同人员体系。系统平台将根据排班表,每日更新系统平台的值班人员信息,主要显示值班人员姓名和电话两个要素。同时,平台的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将通过系统平台自动派发、推送至相关人员。
2.应用场景模块
按实际业务管理需求,分为垃圾分类监管、建筑垃圾监管、森林防火监管、绿化管理、市容管理等不同的系统平台应用场景。各条线应有展示总平台以及若干个应用分平台,且支持总平台与各个应用分平台的交互。
3.运行体征模块
以绿化市容行业管理出发,将各个分平台监管内容涉及的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市容四个行业的运行体征进行监测及展示。
4.智能发现模块
依托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物联感知等技术,实现对业务管理环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智能分析,通过总屏智能发现模块将智能分析的结果进行展示,同时为系统平台智能派单和协同处置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持。
5.协同处置模块
针对智能发现的问题,系统平台通过智能派单的方式,交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置管理。责任部门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完成闭环管理。在总屏上,通过协同处置模块以列表的形式将协同处置的结果进行展示。
6.视频监管模块
对接各个分平台的场所视频数据,进行现场运行状态实时监控。
7.统一地图标准API
平台应用场景涉及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多个条线,针对不同条线的地图应用程序接口应进行事前的统一标准、接口预定,为平台场景地图配置展现各个业务场景的管理情况提供基础。
8.场景配置管理模块
平台具体应用场景包括垃圾分类监管(居住区、中转站、焚烧厂、初加工点、工地、卸点等)、森林防火监管(智能监控点、高清监控点、小班数据等)、绿化资源管理(公共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等)、公园游客量管理(公园点位、游客量热力图等)、市容管理(美丽街区点位、巡查管理分析等)等。针对以上各应用场景,基于归集的基础数据,依托GIS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物联感知等智能化方式方法,对各个场景的多种要素进行对应的点位落图、数据匹配、动态趋势等内容的可视化监管。
9.统一数据服务模块
开发统一对外的数据服务接口,以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接口实现系统平台所有的数据服务需求。
10.数据归集服务模块
数据归集的范围包括各应用场景所需的原生和衍生数据内部归集、第三方系统对接数据的外部归集。数据服务是指在数据归集的基础上,各个应用场景可以从数据服务层调取所需数据。
11.数据研判模块
基于内外归集的数据,建立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不同管理要素的数据分析模型和算法,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和质量控制,为数据存储和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
12.协同派单管理模块
基于数据归集的数据来源和数据研判的分析结果,以系统平台自动派单的形式,通过数据服务层同步至责任部门,实现问题情况的局内自行处置或局外协同处置。同时,对问题处置进度和状态进行追踪,并将更新数据实时同步至数据服务层,以供应用场景的数据调用。
13.统一用户认证模块
根据系统使用用户的范围、权限等进行统一的设定和身份认证。一网统管用户访问平台时,只需访问平台提供的移动Web或者移动接入客户端APP,进行一次身份认证,便可获取其权限内的应用列表,无需区分访问目标的具体部署位置。同时,当用户需要访问多个业务系统时,为保证良好用户体验,避免重复输入多套用户名/口令,提供单点登录服务。此外,为满足不同业务系统安全等级需求,可支持多种强度的认证方式,如数字证书、IP/MAC等,可对接LDAP、Radius等。
14.效能评价模块
效能评价是指针对各个业务场景下的数据请求频次、数据推送数、算法使用/识别率、智能发现率、协同处置率等体征指标数据以及开发的API协议归集数据的指标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数据服务层将数据推送到业务场景监管效能评价页面进行展示。
15.安全日志模块
针对系统平台的安全情况进行日志形式的记录,方便相关管理、技术人员针对系统平台安全问题进行及时的查询、发现、管理等操作。
附件3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环卫条线“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技术导则
(1.0版)
2020年12月
目录
1、引言
2、版面内容及布局要求
2.1统一场景名称
2.2明确版面内容
3、数据归集分类
4、数据对接技术规范
5、协同处置
6、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一、引言
上海市绿化市容环卫条线“一网统管”平台体系是基于政务外网的网络运行环境,以“1+3”的模式,建设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总平台)以及生活垃圾条线、建筑垃圾条线和餐厨废油脂条线分平台。
根据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为加强对版面设计、内容分布、细节处理等方面的总体把握,做到“版式统一、要素明晰、突出重点、局部自主”,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各区环卫条线“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包括平台版面内容及布局要求、UI视觉设计要求、数据归集规范、数据对接技术规范、协同处置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等。
二、版面内容及布局要求
2.1统一场景名称
1.总平台名称:xx区绿化市容局垃圾分类监管平台
2.专题应用场景名称:
(1)生活垃圾分屏:xx区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监管平台
(2)建筑垃圾分屏:xx区建筑垃圾综合监管平台
(3)餐厨废油脂分屏:xx区餐厨废油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2.2明确版面内容
大屏布局需要包含以下内容(不限于):
1.指挥体系:包括分管局长、职能处室、业务部门等信息。位置设置在整体版面左上角。
2.监管要素:包括各部门管理要素的数据化体现,包括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同比、环比等。位置设置在整体版面左侧中间和右侧中上两个部分。
3.地图板块:指围绕监管要素一张图,相关管理要素通过地图以可视化的方式进行展示。位置设置在整体版面的中间部分。
4.智能应用:体现各部门利用智能化的方式进行问题主动发现的情况,需要有当日实时数据的展现。位置设置在整体版面的右侧下方。
5.协同处置:体现专题应用场景发现的全流程协同处置情况,必须体现“推送”和“接收”两大环节。
6.相关(专业)应用场景入口。
7.其他各部门可是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把握处理。
三、数据归集分类
按照数据来源、类型、性质可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行业基础数据。描述环卫条线下的产生源头、中转/处置场站、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等静态数据,一般而言数据相对稳定,较长周期内不会变化,数据新增或更新方式通过批量导入。
例如:生活垃圾的源头居住区、四分类中转站、末端焚烧厂,建筑垃圾的工地、码头、卸点以及餐厨废油脂的源头产生单位、初加工和处置场等档案信息。
针对不同的基础数据对象,应制定对应的数据采集表格由具体的业务管理部门进行采集描述,或者从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中抽取。
相同的对象、不同的管理层级,由于其管理的颗粒度或维度不同,基础数据的采集颗粒度或维度也不同。
图表1行业基础采集表格
编号 | 场景 | 名称 | 说明 |
1 | 生活垃圾场景 | 指挥体系 | 包括16个区局生活垃圾条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 |
2 | 居住区 | 全市居住区档案信息(包括城镇和居村的名称、所属区、地址等基本信息) | |
3 | 单位 | 全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所属区、类型、地址等基本信息) | |
4 | 商铺 | 全市商铺档案信息(包括商铺名称、类型、所属区、地址等基本信息) | |
5 | 收集点 | 全市生活垃圾收集点档案信息(包括收集点名称、地址、所属区、类型等基本信息) | |
6 | 投放点 | 全市生活垃圾投放点档案信息(包括投放点名称、地址、所属区、类型等基本信息) | |
7 | 小压站 | 全市生活垃圾小压站档案信息(包括小压站名称、地址、所属区、设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8 | 可回收物服务点 | 全市可回收物(两网融合)服务点档案信息(包括服务点名称、地址、所属区等基本信息) | |
9 | 生活垃圾中转站 | 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档案信息(包括中转站名称、地址、所属区、设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0 | 可回收物中转站 | 全市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中转站档案信息(包括可回中转站名称、地址、所属区等基本信息) | |
11 | 码头 | 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码头档案信息(包括码头名称、地址、所属区、设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2 | 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置 | 全市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置设备档案信息(包括就近就地设备名称、额定能力、地址、所属区等基本信息) | |
13 | 湿垃圾处理厂 | 全市湿垃圾处理厂档案信息(包括处理厂名称、地址、所属区、处理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4 | 有害垃圾暂存点 | 全市有害垃圾暂存点档案信息(包括暂存点名称、地址、所属区、设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5 | 焚烧厂 | 全市焚烧厂档案信息(包括焚烧厂名称、地址、所属区、设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6 | 填埋场 | 全市填埋场档案信息(包括填埋场名称、地址、所属区、填埋能力等基本信息) | |
17 | 可回收物集散场 | 全市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档案信息(包括集散场名称、地址、所属区等基本信息) | |
18 | 干垃圾清运车 | 全市干垃圾清运车档案信息(包括干垃圾清运车车牌、所属企业、所属区、荷载等基本信息) | |
19 | 湿垃圾清运车 | 全市湿垃圾清运车档案信息(包括湿垃圾清运车车牌、所属企业、所属区、荷载等基本信息) | |
20 | 可回收物清运车 | 全市可回收物清运车档案信息(包括可回收物清运车车牌、所属企业、所属区、荷载等基本信息) | |
21 | 有害垃圾清运车 | 全市有害垃圾清运车档案信息(包括有害垃圾清运车车牌、所属企业、所属区、荷载等基本信息) | |
22 | 建筑垃圾场景 | 指挥体系 | 包括16个区局建筑垃圾条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 |
23 | 餐厨废油脂场景 | 指挥体系 | 包括16个区局餐厨废油脂条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 |
24 | 产生单位总数 | 全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案单位档案信息(产生单位名称、地址、所属区、许可证信息等) | |
25 | 申报信息 | 全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案单位的申报信息(包括申报单位的名称、申报时间、申报期限、类型等信息) | |
26 | 签约信息 | 全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案单位的签约信息(包括签约单位的名称、签约时间、签约期限、签约收运企业、合同信息等) | |
27 | 收运单位 | 全市餐厨废油脂收运单位档案信息(包括收运的单位的名称、地址、所属区、收运能力等基本信息) | |
28 | 收运车辆 | 全市餐厨废油脂收运车辆档案信息(包括收运车辆的车牌、所属企业、所属区、荷载等基本信息) | |
29 | 收运人员 | 全市餐厨废油脂作业收运人员档案信息(包括收运人员的姓名、所属单位、收运资质等信息) | |
30 | 加油站 | 全市销售B5加油站档案信息(包括加油站的名称、地址、所属区等) |
(二)公共基础数据。全局共享的基础数据、或在本行业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参考或关注的由行业外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
全局共享的基础数据如:生活垃圾四分类清运量、建筑垃圾车辆运行情况、餐厨废油脂车辆运行情况、轻应用等;行业外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如:建筑垃圾报建工地信息等。
全局共享的基础数据由市局一网统管平台提供数据服务接口进行发布。
图表2全局共享的基础数据需求表
编号 | 场景 | 数据名称 | 数据属性 | 获取频度 | 说明 |
1 | 建筑垃圾场景 | 超速轻应用 | 超速车辆的相关信息 | 实时 | 包括超速车辆清单、轨迹以及超速时段统计。 |
2 | 建筑垃圾车辆GPS轨迹 | 当前 | 实时 | ||
3 | 生活垃圾场景 | 垃圾分类品质轻应用 | 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品质 | 实时 | 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品质的预报警情况 |
(三)动态体征数据。业务运行过程中在生产现场实时产生或经过实时加工统计的数据,反映业务运行的动态体征。
例如:垃圾清运车辆行驶实时轨迹、每时垃圾清运统计值等等。
不同的管理层级,由于其管理的颗粒度或维度不同,动态体征数据的管理颗粒度或维度也不同。
动态体征数据自最基层的管理点进行采集、逐级上传汇集,上下互联互通。可以是手工采集方式,也可以是自动采集方式。一般都可以从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抽取。
(四)业务事件数据。在业务运行过程中通过自动/智能方式、人工方式或市民投诉发现问题,经过甄别判定,最终构成事件的数据。
例如:建筑垃圾车辆行驶超速、建筑垃圾场站运行检查以及投诉举报的建筑垃圾违规作业等等。
业务事件数据自最基层的管理点进行采集、逐级上报汇集,同时亦需要共享发布到外部相关部门。事件数据一般都可以从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抽取。
图表3业务事件数据采集表格
编号 | 场景 | 事件类型 | 说明 | 事件具体要素 |
1 | 建筑垃圾场景 | 建筑垃圾投诉 | 根据问题类型划分推送至区局、城管、交警等部门 | 事件明细:事件所属场景、事件类型、所属区、发生地址、发生时间、推送部门、事件状态。 |
2 | 超期未出土 | 推送至工地主管单位及区局 | ||
3 | 超期未清运 | 推送至房管局及所属街镇 | ||
4 | 非法委托 | 推送至工地主管单位及区局 | ||
5 | 排放量不平衡 | 推送给城管 | ||
6 | 出土未申报 | 推送给城管 | ||
7 | 超速 | 推送给交警 | ||
8 | 禁行路线 | 推送给交警 | ||
9 | 路线偏离 | 推送给区局 | ||
10 | 安全行为 | 推送给交警及区局 | ||
11 | 偷乱倒 | 推送给城管 | ||
12 | 跨区作业 | 推送给交警 | ||
13 | 无证处置 | 推送给城管及区局 | ||
14 | 生活垃圾场景 | 分类品质 | 推送给市局、作业单位及区局 | |
15 | 投放环境异常 | 推送给区局、城管 | ||
16 | 干湿比异常 | 推送给市局、区局 | ||
17 | 环保超标 | 推送市局、区局和企业 | ||
18 | 餐厨废油脂场景 | 逾期未申报 | 推送给区局和区城管 | |
19 | 收运率异常 | 推送给区局和区城管 | ||
20 | 收运量异常 | 推送给区局和区城管 | ||
21 | 收运人员资质异常 | 推送给区局和作业单位 |
四、数据对接技术规范
(一)总平台汇聚各专题应用场景数据
由市绿化市容局信息中心统一提供标准平台接口。
(二)数据共享
1.政务云共享数据
各专题应用场景可通过市局搭建的一网统管平台申请各类数据共享。
2.投诉系统数据
通过一网统管平台,获取投诉系统案件的汇总和明细信息。
3.其他外部系统数据
根据各专题应用场景提出的数据需求,针对生活垃圾检查数据、住建委工地报建信息、餐厨废油产生单位的审批数据等第三方数据,协同大数据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协调落实数据来源和共享机制。
4.地理信息共享
涉及坐标点位的共享数据,应提供基于城建坐标的点位信息。
五、协同处置
(一)工作目标
一是实现由人工发起向智能发起转变;二是实现由线下协同向线上协同转变;三是实现由单点推送向多方推送转变。
(二)协同处置基础框架图
按照“一网统管”的理念,整合部门内部各应用场景,梳理形成局外协同对的事项清单和处置流程与机制;尽量发挥“一网统管”整合能力,同时做强、做实后台工作,为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协同事项工作要求
一是形成协同事项清单,明确协同部门、处置反馈时限和处置要求,逐步规范形成协同处置制度。
二是各部门间协同事项实时数据的自动对接,双向自动推送,形成协同处置自动派单、及时处置和闭环管理的工作要求。
六、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一)关于可视化设计尺寸
1.大屏分辨率比例为16:9(市局)和32:9(城运中心);
2.系统部署环境为上海市政务云;
3.系统开发使用B/S架构,兼容Chrome。
(二)网络拓扑图
为保证整合和有效使用,平台打通了政务网和互联网两个网络环境,在政务网的互联网区部署前置服务器和流媒体服务器,实现相关数据的汇集和调取。同时在政务云的政务网区,部署系统运行需要的应用服务器、API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实现系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