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0〕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少跑快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全市第二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通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总结首批10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推进经验,复制、借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就近受理申请、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模式,打破户籍或居住地限制,建立“异地受理、异地办结”工作机制,推动第二批13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2020年底前实现跨区县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规范全市标准。第二批13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贸促会、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等10个部门。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统一规范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制定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流转程序,并指导区县抓好落实,确保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高效有序运行。

  (二)加强异地协同办理。接件区县与办理区县要按照统一的办事规范,建立远程会商和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要尽可能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对当场无法获取的证照证件和审批结果等,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选择“邮寄送达”服务,由办理单位在办结证照证件和审批后通过快递邮寄送达。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适用告知承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非重要资料欠缺的,在当事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后,采取容缺受理方式一次性办好。

  (三)加快推进系统联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原则上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均应通过“渝快办”平台进行办理。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渝快办”平台与市级部门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市大数据发展局要加快推进数据共享,确保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高频政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重庆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见清单),细化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实施模式、实现路径、办理流程和完成时间,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实现有关事项在“渝快办”平台上跨区县通办。

  (二)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需要市级部门、区县窗口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协同发力。市政府职转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之间、市级部门与区县之间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跨区县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级牵头部门负责,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实现一项、宣传一项,让企业和群众应知尽知。市政府职转办负责,定期通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推进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调查评估。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情况纳入2020年度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水平评估,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现场和在线评价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使用率。

  附件:重庆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xlsx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