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省政府决定,公布《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共涉及22个部门、301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承诺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实现“只跑一次”。凡是清单内事项,群众和企业办事无法实现“只跑一次”的,可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