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怀政办发〔2018〕23号),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全县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度压缩,由目前平均20天压缩至3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鼓励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立足我县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县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流程再造,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将涉及企业开办事项的审批部门集中在一定区域设立办事窗口,并加强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企业开办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站式”帮办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二)建立全县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部门间共享交换。加快建立涵盖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网上办事“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网上办照、网上申请公章刻制、在线申领发票等环节并行办理。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三)简化企业登记流程,压缩设立登记时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下由20天逐步压缩至2天以内。

  (四)推行企业网上申办刻章,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加快推进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实现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数据实时对接,推行新办企业网上申办刻章、网上缴费(备案免费)和公章制作单位网上自动备案模式。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即时将企业登记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将辖区内的公章制作单位目录提交同级企业登记机关,由该机关在政务中心(政务大厅)或企业登记注册大厅进行公布并嵌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在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登记窗口现场办理注册登记的可同步申请公章刻制。公章制作单位应在0.5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五)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县税务局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申领发票服务岗位,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0.5天以内。

  (六)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逐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县直相关部门按照本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时限要求等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并加强日常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任务,统筹各项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财政部门要为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相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二)统一标准体系,依法开展工作。县发改局要将企业开办评价指标纳入我县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标准的评价体系,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不断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效能。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并积极推广。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为企业开办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或设置专门咨询区域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问责机制。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市场、诚信市场建设。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并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督促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