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8〕13号)、《国务院第194次常务会议部署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发改办高技〔2018〕191号)、《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4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2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100号)精神,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严格落实数据共享责任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来回跑”“跑断腿”以及不断提交各种纸质证件证明材料等堵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具体要求如下:

  1.加快推进县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尽快实现与省市级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推动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平台)接入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与本地区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对接。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推动人口信息、学籍、学历、学位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信息、清税证明信息、社会保障卡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生育服务证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火化证明信息、职业资格信息、驾驶证信息、行驶证信息、居住证信息、不动产信息、户口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对于跨地区的证件证明数据共享需求及时响应,支撑各类相关政务服务办事场景的数据需求。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市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3.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动“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平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署上线工作,利用电子政务外网提供市、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和反馈,有条件的乡镇将政务外网延伸至村级。7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精简办事材料证明,限期解决100个群众办事难点堵点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8〕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8〕13号)要求,对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结合具体政务服务的办理层级,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方式,推动实现群众办事免予提交材料。8月底前要全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100个办事难点堵点,具体如下:

  (一)教育、身份证明类

  1.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学籍信息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材料,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6月底前完成。凡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凡需要核验本地区群众身份证信息的,充分利用本地区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并加强对身份证明材料的复用,避免群众提交复印件,6月底前完成。凡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群众跨地区办事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积极探索新型身份认证手段,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互联网、移动APP等方式灵活证明办事群众身份,避免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商事服务类

  3.对于本地区范围办理的营业执照,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6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7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市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4.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6月3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7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5.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清税证明,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6月底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7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社保低保类

  6.对于需要提供本地区社会保障卡以查询社保信息的,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7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7.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死亡医学证明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7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8.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火化证明,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优化流程、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7月10日前元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1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就业创业类

  9.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职业资格证明,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的材料免提交,8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0.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驾驶证,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1.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行驶证、驾驶证,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底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居住户籍类

  12.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居住证,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底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3.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不动产权证,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4.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办理的居民户口薄,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5.对于本地区范围内开具的婚姻登记材料,通过本地区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8月10日前完成。凡是涉及跨地区材料提交问题、统一对接相关部门数据,实现跨地区群众办事免提交材料,8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16.凡通过数据共享可实现纸质证明证件材料免提交的数据共享后不得再要求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各部门要及时修改办事指南,进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由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负责监督。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

  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是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提出的政务服务“-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要求的具体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职尽责,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问题按期解决,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事的便捷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负责,亲自抓好抓实,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问题和时问节点要求,逐个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二)严格督查

  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以实地督査、约谈督查、

  通报督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督查落实,表扬激励先进,通报落后单位部门。对实际解决与群众反映不符、相关问题未有效落实解决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三)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牵头部门要逐个梳理总结问题解决情况,包括问题排查情况、数据共享情况、问题解决成效、未完成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等,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bdzfb@163.com,纸质版报告加盖公章后,送县政府办二楼大办公室,由县政府办汇总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上报。

  联系人:曹万璞 电话:0350-7322007 16603500306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信息发(2018)241号)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