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县(市)海事处: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扎实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水平,改善社会经济环境,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长作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去年基层、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决定继续开展基层、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规范审批权、处罚权、征求权、检查权为重点,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问

  题,实现办事流程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办事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为长沙海事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  工作任务

  着力治理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作风散漫,超时审批、推

  诿塞责,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差的现象。

  三、工作重点

  1、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政务环境,窗口要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及时办事、限时办结。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办(带办)制、AB工作制,真正做到流程简洁、操作便民、办事实效、服务优良。(重点部门:政务服务大厅)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重点抓好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精简落实和流程再造,规范行政审批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征收税款,规范行政征收权;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减少和压缩自由裁量权限,规范行政处罚权;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年度计划制、行政首长审批制和向同级优化办备案制等涉企检查制度,规范行政检查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规费征收科、船舶船员科、安全监督科、港政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道管理科及县(市)海事处)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行权力阳光监督码等技术,“防止体外循环”。逐步将非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

  2、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落实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全程代办(带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等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机制、行政审批部门内部协调提效机制、办结事项回访机制、标准化审批作业机制。坚决停收已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对已取消的项目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削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4、进一步完善效能投诉机制,充分发挥“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的作用,曝光基层、群众反映“办事难、服务差”的典型事例,严肃查处借各种名义索拿卡要以及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由局监察室具体牵头,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2、注重工作实效。要以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一推行四公开”、创先争优、“争光雷锋精神传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等工作,围绕治理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不断提高优质快捷便民的服务措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