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确保全区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政务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关注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统筹合理安排、抓住工作重点,突出热点难点,采取灵活务实的手段,努力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推动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布置、谁检查,谁协调、谁落实,谁督办、谁报告”和分级负责、逐级办理的工作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各镇街都要积极主动抓督查、抓协调、抓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布置多、检查少”和“矛盾层层上交、上级层层交办”等问题,全面提高执行力。

  (三)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立足于推进决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坚持把实事求是、务求实效贯穿于政务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督查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及时认真办理,按时反馈结果。对督办工作要一抓到底、一督到底,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项工作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省、市、区各级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

  (五)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各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六)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转办的批示件、督办件落实情况;

  (七)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务督查工作的方法程序

  政务督查工作一般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暗访督查、通报督查、调研督查等方法来进行。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牵头负责区政府系统日常督查工作,配合区委督查室、区综合考评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工作,会同区人大、区政协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一些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工作,督查部门可采取暗访调查、录音拍照等方式进行检查,明确整改要求,及时反馈通报。对一些群众关注、影响巨大、成效不明显的事项,督查部门要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一)《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办落实。

  《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季一反馈”制度,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的事项随时督查,随时汇报。承办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报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统一整理后按程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1、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督办落实。在《会议纪要》正式下发后,承办单位要及时接收,认真阅读,明确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照时限要求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会议纪要》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整理后按程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区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决定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会议纪要》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整理后按程序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三)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的督办落实。

  领导批示件办理坚持“台账式管理、分类别督办、按时限反馈”制度,办理中要准确领会批示精神,随收随办、急事急办、不误时、不误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督办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要建立批示件工作台账,按照批示内容分成一般件和督办件,并对督办件逐项督促落实。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办理批示件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批示要求进行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整理后按程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区政府其他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督办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要建立领导批示件工作台账,按照批示内容分成一般件和督办件,并将督办件交由各承办单位。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将落实情况报相关领导,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整理后按程序报相关领导。

  3、省、市等上级领导作出批示的事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督办。区政府领导对此做出批示的,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督办落实。

  (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执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理各类议案建议、提案,所有建议、提案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同时要认真做好闭会期间的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工作。

  1、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上级交办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呈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随后交各承办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办结并向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报告办理结果。其中,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主要任务是做好具体办理工作,撰写答复函,最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呈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要在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撰写答复函,确保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署满意意见,最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呈送上级有关部门。

  2、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区人大、区政协交办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负责呈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随后交各承办单位办理。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自会议闭幕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并函复代表、委员,同时报区人大代联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闭会期间提出的或重新办理的议案建议、提案,必须在1个月内办复。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将对各部门办理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五)人民网有关留言的督办落实。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人民网网民致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留言处理暂行办法》,区政府要负责回复处理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转来《人民网》有关我区的咨询投诉信件。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要指定专人对省、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人民网》网民留言督办件进行认真确认和受理,对确属我区处理的督办件要认真进行登记,并确定相应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核查落实网民反映问题,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政策,具备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或事项,在收到留言后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最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市政府督查室回复;对因反映问题情况复杂,或因特殊情况在5个工作日无法办结的,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与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联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请示、商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上报市政府的请示件和其他单位的函商件由区政府领导秘书负责跟踪督办。各领导秘书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密切跟踪,掌握有关事项办理进度,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五、政务督查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督查、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加强协作配合,健全责任体系。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牵头负责区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务督查范围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完成督查事项的协调、落实和反馈、报告等工作,不推诿、不回避。要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督,做到决策与落实并重。同时,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联络员,以进一步拓展督查工作网络,实现政务督查由督查部门“单打独斗、单一督查”向“多方合作、联动督查”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

  (二)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办)要充分发挥在抓落实中牵头抓总和协调上下的职能作用,要把政务督查工作贯穿于区政府决策落实的全过程,积极思考、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要进一步明确督查事项登记、立项、交办、催办、反馈等工作规范和程序,继续坚持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坚持跟踪问效,坚持督办到底,切实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三)建立考核制度,加强责任追究。

  政务督查工作人员要大胆工作,实事求是,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做到不讲关系,不讲情面。对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要重点督办,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要通过下发督查单、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区政府将逐步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制度,并把各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