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4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理事项和入驻方式的通知》(晋市政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以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优化服务。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方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依法依规。严格依法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和办理程序,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服务协调督办,统一服务绩效评价,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四)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五)跨越提升。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通过建立新机制、打造新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努力使我市政务服务水平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

  二、管理体制及入驻时间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统筹大厅功能布局,协调管理入驻部门窗口,统一考核入驻人员,规范服务行为,监督服务质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息中心等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安保、后勤、信息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入驻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5日。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

  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基础上,通过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

  1.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一是认真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审批改革创新政务服务的意见》(晋市政发〔2014〕19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行政审批“两集中、四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76号)文件精神,各入驻部门执行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科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对行政审批科和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科办理审批事项到位的工作要求,各入驻部门要派驻正式编制的业务骨干承担窗口服务工作。

  二是明确各入驻部门行政审批科的工作职责是:

  ①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

  ②根据本部门授权及政务服务操作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③接受申请人的办件咨询,执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④遵守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的监督协调;

  ⑤负责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与本部门、机构的工作衔接;

  ⑥完成本部门和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编办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办理事项应进必进。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防办、市园林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司法局、市煤炭煤层气局、市邮政局、市人行、市工商局的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入驻;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含交警支队)、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市地税一分局、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验收科成建制入驻。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公费医疗统筹基金管理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成建制入驻;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办事窗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建制入驻;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市煤气公司、市扶贫办、市公交公司、电力晋城分公司以及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设置办事窗口。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少或者受理次数少的部门,经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委托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代为受理相关申请,或者多部门、机构联合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有关申请。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和驻市各行政单位原则上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单位的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凭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行使职权,授权期限不少于1年。

  ①依法不需要经集体讨论即可做出的行政审批决定,由首席代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直接签发;

  ②依法需要经单位集体讨论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由首席代表按照单位集体讨论结果在承诺时限内签发。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市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制度机制创新

  在坚持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联席会议制度》、《办事“双告知”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日常考核制度》、《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决定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创新工作机制。

  1.出台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联合办理相关制度。在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和联合验收。

  (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双告知”制度。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证照分离”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在全市推行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试行“五险合一”。对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试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票据征收、一个平台共享”的工作方式,在一个窗口就可以把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业务变更、核定缴费等业务办理完。

  (市人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4.简化申请材料。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无理提供、无需提供、无法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坚决杜绝没有法定依据的公示、论证、评估和签字盖章的行政行为。对实行联合审批的事项,不同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同内容的申请材料只需提供一份。探索建立改变审批文书档案管理方式。

  (市编办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5.加强考核管理。继续完善和执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加大对窗口人员考核的评优比例,建立职级并行激励

  机制。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市人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6.建立双告知制度。建立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审查的容缺受理制度;建立对确实不能受理或不能审批的相对简单事项,实行“怎样才能办”和“为什么不能办”的书面双告知制度。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7.建立政务服务监督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务大厅管理中心选择“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的人作为政务服务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向政务服务中心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完善配套措施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来倒逼各部门依法减权、放权、治权,形成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网下一体化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崭新运行机制。

  1.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省政府《山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我市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阳光政务、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标准统一、多级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材料、证照共享机制,推进事项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内化部门间办事流程和材料报送渠道,变“群众奔波、基层跑路”为“信息跑腿、部门协同”,通过门户网站、实体大厅、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及早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主动、超前、精细服务。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改变“坐等审批”的习惯,特别是在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要主动联系入企服务联络员,提前了解项目信息,尽快与项目单位联系对接,提前告知需企业准备的事项,让项目单位心中有数、早作准备。要尽可能地考虑周到、细致、齐全,注重细节,对份内的事不能漏项,对份外的事及时提醒,让企业和群众舒心、暖心。

  (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定数量的帮办、代办服务人员,为办事企业和群众开展免费的引导、叫号、打字、复印、填表、网络上传等服务。在“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模式,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落实)

  4.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发改、财政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市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搭建中介服务平台,在政务服务网上开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逐步形成市场导向、政府监管、公开高效、诚信服务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应对政务服务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窗口队伍适应政务服务工作需要。重点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将重管理转为重人才培养,树立行业新形象。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山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入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入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党组,党的组织生活及相关活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党组应当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党建各项工作,要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和入驻部门应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培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改革创新、服务奉献”精神,建设独具特色的政务服务文化,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队伍。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3.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服务规范等的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相关部门窗口和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57号),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管理系统,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评价,与电子监察平台对接,实现窗口服务精细化管理和政务服务透明运行。建立全市窗口服务工作通报机制和不合格人员退出机制。组织政务服务监督员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持续开展第三方评议工作。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服务监督,实现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窗口单位配合)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完善投诉处理反馈机制,针对办事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督促整

  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要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政务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抓好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入驻工作要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二)加强协同,统筹推进。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多、事项多,流程优化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通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联动的事项,加强会商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好经验好做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工作,通过太行日报、晋城电视台、晋城在线等各媒体加大对政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致使工作部署得不到及时落实,影响整体工作顺利推进的,相关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