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配合全市“两建”工作的开展,加快“六个东莞”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和开发利用,建立全市互联共享、高效集成的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为确保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建”工作和建设“六个东莞”的要求,以信息化手段统筹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所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减少部门“数据孤岛”,促进全市范围内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与综合利用,为提高政府整体决策能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思路

  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有序共享和综合利用。各部门要按《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标准,梳理好各自的政务信息资源,并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中注册登记,按目录规范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中心,为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急指挥管理、人口信息管理、数字城市管理等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提供有力的技术和数据资源支持。

  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数据运行如下图所示:

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各职能部门将业务开展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许可、监管、服务等资源目录和结果数据及时登记导入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二)平台将各职能部门共享过来的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并根据数据性质,形成商事登记资源库、市场监管资源库、企业信用资源库、行政审批结果库、行政处罚结果库、行政服务结果库等各类主题应用资源库,供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开展需要,利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数据查询、交换获取使用。

  (三)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资源目录或信息共享门户获取平台中共享的数据,实现各部门工作业务协同、联合监管和综合服务。

  (四)通过互联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可对全社会公开的相关信息资源数据,提供综合查询服务。

  三、责任分工

  (一)统筹组织(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负责组织建设、维护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各职能部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登记,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操作培训,协助各部门做好数据导入,为各部门进行数据查询和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提供数据(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负责管理、协调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和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需求。对各自业务领域内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目录梳理与登记。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信息(有保密规定除外),并对所提供的共享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实时更新。尚不具备实时更新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数据更新;情况特殊的,应当至少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日内更新一次。

  (三)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

  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检查和考评,对各部门信息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通报,并对开展工作过程中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四)安全保密(责任单位:市保密局)

  负责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涉及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安全保密事项。

  四、进度安排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关键在于目录梳理和数据采集,相关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并在系统中注册登记。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各自目录中涉及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的信息资源相关数据的提交(有条件的部门可将全部共享数据提交)。

  第三阶段:2013年5月30日前,各部门完成所有共享数据的提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政务信息共享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今后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相应岗位责任和负责人(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反馈至市电子政务办综合科,详见附件),并按照平台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梳理和采集信息资源,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镇街(园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技术标准和信息资源采集机制要求,推动本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严格督查指导。市电子政务办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检查、培训、实地调研和专题会议等形式,了解部门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平台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进度的单位,要分析困难,查找原因,督促其加以解决。同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工作总结,巩固共享成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在技术上也是一个新的尝试,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不断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成果。

  附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