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在全国率先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全省共减少43个厅局级领导编制,涉及各部门领导职务变更109人次。

  新组建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

  组建的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原来吉林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以及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信厅”加挂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和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的牌子。不再保留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发展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组建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将吉林省交通厅、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的民航机场安全生产和空防安全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不再加挂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的牌子。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加挂吉林省外国专家局的牌子。

  更名的有吉林省建设厅更名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仍为吉林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更名为省环境保护厅,由吉林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更名为省物价局,仍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吉林省牧业管理局更名为省畜牧业管理局,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管理。

  调整的有,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卫生厅管理。

  不再保留吉林省文物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知识产权局。

  据了解,2000年至今,吉林省先后三次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2000年以精简编制为主,全省缩减了一半的机构,人员分流,政府瘦身;2004年,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的,吉林省实现了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改革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009年8月,吉林省启动了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政府机构改革从58个机构精减为47个机构,减少了11个,精减幅度为19%。共减少183个编制,精减幅度为3.6%,其中厅局级领导编制减少43个,精减幅度16.7%;处级干部编制减少110个,精减幅度6.1%。

  一些原厅局级、处级领导,现在不再担任实职,到干部没有配满的单位,担任巡视员或督察员,没有人因机构改革而“下岗”。

  为不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吉林省委组织部决定,一些处级干部虽不再任领导职务,但保留处级待遇,工资不降,待遇不变。另一较为现实的安置办法是实行:暂时调配,逐渐消化。为此,吉林省出台新规,允许年龄较大的人员提前退休。

  这次,吉林省有11个厅局被裁撤,撤留的依据是,看是否有利于吉林经济的发展。许多机构的设置,都结合了吉林省经济欠发达的省情,不是考政府强力推动企业,而是要用项目拉动吉林省经济的发展。

  记者从吉林省编办市县编制处了解到,吉林省各市、县的机构改革将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从7月6日起,吉林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公务员局、省编委办公室将对省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进行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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