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互联网在信息沟通方面影响持续扩大,网络政治参与成为新兴参政模式。我国当前正在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尝试将这一新兴模式运用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将全面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

  公民网络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实价值与难点

  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更好沟通服务于民。政府决策科学性与信息获取的全面、精准与及时有着密切关系。政府传统信息获取,需要依托大量的工作人员,从下到上实现各个层级信息的汇集,这样不仅时效性低,也增加了信息传递环节中出现的损耗,信息准确性大打折扣,然而,通过网络参政的模式,公民能及时在网络平台上行使个人权利,这让政府能获得一手信息,及时了解公众的诉求,精准制定更富有针对性的科学决策。与此同时,政府机关网站上设立了微信、微博,通过微信、微博能第一时间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回应民众关心的现实问题,拉近了政府同广大网民之间的密切关系,全面推动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互动交流,做到了解民意社情,解决现实问题。

  塑造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最近几年来,伴随网络虚拟社区这一组织的发展,实现了对不同主题人群的细化,由于利益表达与聚合更为自由,使其在网络组织的各类活动中更为频繁,确保了公民政治参与数量。最近几年,中央、地方在重大政策出台前,都通过网络向网民征集意见,并将网络民意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广大网民也通过政府官网实现与政府间的互动,咨询政策信息,在公民政治参与进程中,大大提高了参与效能,由传统的被动“接受者”逐渐向主动参与者方向转变,更好了解政府公共事务,从实际出发去了解政治,实现了个体、国家两者利益的紧密结合,有助于塑造公民独立的政治人格。

  虚假信息挑战政府公共管理。网络空间的高度自由化、非实名性,容易隐藏公民真实身份,广大网民在网络中以“虚拟人”的形象融入到网络世界中,这的确给网民参政议政带来了更多安全感,易于表达真实想法,但是也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摆脱现实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约束,在网络世界提供了护身符。网络上出现的一些针对重大事件的虚假信息,挑起不了解真相的民众对政府的不满,让政府陷入被动,影响社会和谐,而政府将要付出大量的大力、物力与财力处理不实信息,弥补为社会和谐稳定带来的影响,挑战政府公共管理。

  网络信息的复杂多元。网络信息的来源复杂多元,使信息的真实性成为困扰网民的难题。互联网上信息内容涉及生活的多个方面,任何组织或个人都能在网络媒体发布并传递信息,对时事热点进行评论,表达政治见解。网络平台上各类信息在短时间内被接收、传播,网络上信息量大,但有利用价值的不多,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难以保证。大量的信息,相互矛盾的观点让网民不能分辨是非,这给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造成一定困难,不能精准找到切入点,容易对政治冷漠,与此同时,公民也容易被复杂多元的信息所迷惑,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利于和谐有序的政治环境。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民政治参与的网络平台

  网络基础设施是奠定公民网络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础,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是需要不断进行投入的长期、大型工程,需要经济基础作为支持。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大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入,推动信息产业发展进程,让更多的公民参加到网络参与队伍中,进一步拓宽民主的范围。其次,消除数字地区差异。通过大力开展互联网教育,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实现网络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当然,也要不断加大网络推广和普及度,提高网络的开放性,确保公民都同等使用网络信息的权利,因此,消解数字鸿沟的地区性差异,让越来越多的公民融入到网络参与服务型政府构建服务中。

  要建立公民政治参与的网络平台。加强高效电子政府建设,能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网络平台。政府本身掌握大量资源,在全面推进电子政府建设进程中,充分利用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坚持做到信息公开,打破政府和民众间信息鸿沟,为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构筑好的信息环境。网络的虚拟性容易导致无序化政治参与,高效电子政府是科学处理网络事件的科学工具,是确保多种利益表达合法实施的重要路径。民主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权利,政府、公民借助信息的交流、沟通,提高公民对政府的认可度,公民依托电子政府可以对政府机关意见建议,全面表达出来,政府机关也要及时予以回应,公民和政府间的科学互动,能缓解政府和大众间的矛盾,对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构筑健全的公民网络法治环境以确保网络安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如果不构筑健全的公民网络法治环境,公民网络参与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将缺少法律层面的监督,对网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也不能开展科学规制,导致出现大量网络违法行为。为此,需要制定网络参与方面的法律,确保公民网络参与的自由,并规范网络秩序,明确职责范畴,对网络信息服务、资源管理、主体权利与义务等多个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为不断强化公民网络参政行为构筑法治化环境,确保自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惩处做到有法可依。为此,全面做好网络违法行为的追究,为网络执法、惩处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杜绝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生,构筑公民网络参与的健康网络环境。

  因为网络本身的开放性,自由传播网络信息如果不受监督,就容易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这需要在政府在技术允许的框架内最大程度内确保信息安全,确保人们在网络空间内的自由表达,即借助法律手段来确保互联网空间实现规范发展。网络安全是互联网实现科学发展的保障。为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需要政府进一步明确信息保护内容以及信息资产归属权,对信息责任主体开展精准分类与整理,以规范互联网实现成长。需要指出,要全面解决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找出问题的来源,并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信息发了的原则与准则,制定出操作性强规范。然而,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肯定会出现诸多新的问题与矛盾,需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为网络空间发展打下基础。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政府网络安全性,也需要有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与形式,维护网络安全运转,为此,需要政府设置相关的网络安全技术岗位,招聘技术、思想等各个方面都表现良好的专业人才队伍,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转。

  当前,互联网非常发达,信息总量呈现指数增长态势,但是其中也掺杂着一些不良信息,这就需要政府提供真实的官方资料,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政府拥有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类信息,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进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应坚持以群众为中心,将政府信息做为核心对象,为信息查询服务提供便捷。这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群众需要全面了解有关政策,需要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这样充分体现了政府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宗旨。政府机构在全面推进公共管理进程中,需要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利用民众对互联网的关注度,让服务型政府建设走得更稳健。

  (作者分别为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南京邮电大学贝尔英才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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