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清理“奇葩证明”“无谓盖章”
重点清理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扯皮证明”
 
  3月20日从市政府审改办获悉,今年,本市全面清理市级党政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求开具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叫停“奇葩证明”“扯皮证明”等,像企业和群众书面承诺即可证明的或者开具部门无权查证的证明一律砍掉,以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奔波,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去年,本市启动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工作,明确提出凡属于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其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无法获取的证明材料,特别是针对由基层难以开具的各类“奇葩证明”,一年时间市级政府部门首批共取消调整了74项,再加上区级政府的联动,市区两级去年共取消了129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基层证明。
 
  但“奇葩证明”并非只是街道、居委会的“特产”,部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依然存在,甚至还有党政机关部门之间、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要证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办证多、办事难,究其原因还是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直接相关,该管的没有管住、管好,该放的没有放开、放到位。”市政府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政府部门习惯于通过增加环节或增设条件来管理、规避风险,甚至转嫁责任。再加上管理方式落后,政府内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很多可以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来解决的问题,却需企业或群众提供证明。“这也反映了社会诚信体系、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健全,相信‘眼见为实’,规避自身风险。”该负责人说。
 
  市政府审改办近日启动了年度证明清理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本市还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清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在办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事项时,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
 
  “涉及五种情况的证明,将全部叫停。”该负责人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能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开具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即日起,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看是否具有要求其他部门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经过汇总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议。“尤其对那些因部门内部或部门间信息不共享而存在的证明,希望各部门能加大协调力度,从简单的一纸证明变为‘信息跑路’或者是‘部门协同办’”。该负责人明确,下一步,市政府审改办将探索对全市各区、各部门、各机构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实施的清单管理,凡未纳入其中的证明,一律不准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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