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第8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厦门市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大数据是指从庞大的数据集合中分析萃取有价值的信息,是推进信息消费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大数据作为一个通用概念,包括大数据资源、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业和大数据思维等方面。
 
  大数据的发展以应用为先,其应用领域几乎渗透到国民经济的所有部门,现阶段在经济预警、舆情分析、健康医疗、智慧交通和城市综合治理等领域形成先导应用并不断深化,在电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精准营销、社交娱乐等行业已经出现规模化应用。大数据已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新焦点,信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新引擎,提升现代城市治理能力的新动力。
 
  近年来,发达国家迅速启动了大数据布局,投入巨资推动大数据研究及应用。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大数据战略部署。2013年9月,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习内容涵盖了大数据这个主题。截止2014年年底,上海、广东、贵阳、武汉、西安等省市已先后推出大数据相关行动计划和发展规划。为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形成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的先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加速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信息惠民应用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大数据产业”指的是数据生产和存储、数据组织和管理、数据分析和发现、数据应用和服务等四个环节的相关企业和机构。规划期2015-2020年。
 
  一、背景与形势
 
  当前,“大数据”浪潮正席卷全球。大数据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引领社会管理变革。2013年以来,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启动大数据布局,密集出台多项专门政策予以支持。
 
  我国已将大数据列入国家战略,正在实施国家层面的全面布局。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已经设立400亿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各地政府纷纷积极响应,瞄准大数据产业,加快产业集聚与竞争布局的步伐。北京、上海、广东、武汉等省市率先制定并启动了一批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和发展规划,并且与运营商广泛合作打造一批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基地,正在构建包含大数据资源、大数据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在内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我市在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一是初步建成政府大数据共享资源库,形成“123”共享开放格局,即1个平台(数据共享平台)、2张网(政务内网、政府外网)、3个库(市民库、法人库、空间库)。二是率先开展一批大数据先导应用,包括:多规合一,实现多部门数据整合,共用一张图、一张表直管到底;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全市95%以上的医疗机构共享电子病例和影像数据;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实现交通管理和应用部门的数据共享。三是集聚了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数据企业,包括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和高速成长的本地企业,如精图科技(空间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厦门信息集团(交通大数据平台)、美亚柏科(网络安全)、美图网(美拍社交视频大数据)、易联众(健康云)等。四是相关基础产业有一定规模,增长迅速。2013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销售收入591.3亿元,同比增长28.2%;2014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销售收入749.5亿元,同比增长24.3%。
 
  我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一是数据的整合共享、协同应用,继续纵深推进、科学管理、协作维护、开放应用的提升潜力巨大;二是软件园区发展迅速,信息产业特色鲜明,为市场的进一步规模发展、信息产业链塑造,甚至是大数据生态系统构建,提供微观基础;三是福建自贸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夯实技术储备、加强人才支撑提供有利的制度环境保障。
 
  二、指导思想、推进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带来的新机遇,以国家战略统筹厦门发展,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机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府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先导,兼顾公共数据服务和商业增值服务,开放开发数据资源,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城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相关应用的深度融合,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精心打造典型示范应用,重点锤炼若干优势产业环节,全面提高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水平,全力推进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深化实施“美丽厦门”发展战略。
 
  (二)推进原则
 
  1.统筹协调
 
  妥善处理加快发展与保障安全、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应用推进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分类、分步推进大数据产业与应用发展。
 
  2.市场导向
 
  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重视解决实际问题,以利用促开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创新驱动
 
  突破制约大数据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大力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探索行业发展的新型驱动模式,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保障安全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本地化,培育数据安全龙头企业,既服务厦门,又走向全球。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将厦门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涌现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数据平台与技术企业,推动我市成为大数据人才、数据资源、行业资本和企事业汇聚的区域枢纽。到2020年,全市大数据产业实现产值规模85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新增销售收入过1600亿元。
 
  2.具体目标
 
  政府大数据融合开放达到发达国家水平。2018年,政府大数据开放项达到500项。2020年,政府大数据开放项达到上千项,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大数据应用全国领先。到2018年,大数据技术在智能交通、智慧教育、医疗健康、空间数据、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行业大数据资源极大丰富。到2020年,形成大数据在政府及公共服务领域和市场化的行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实现公共服务和商业化增值服务并重,惠及民生和产业,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大数据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18年,实现多项大数据关键技术的突破。到2020年,多项大数据关键技术在国内领先。
 
  大数据产业效益显著。到2018年,全市大数据产业实现产值规模500亿元,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1家,50亿元以上企业3家,10亿元以上企业12家。带动相关产业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2020年形成大数据产业布局、项目聚集、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格局,建设成为区域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府大数据的开放和价值开发
 
  推进政府和公共事业领域数据资源的普查工作,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的风险点进行控制。在此基础上,按敏感性、重要性对政府和公共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确定开放优先级,制定分步骤的数据开放路线图,实现政府大数据公共资源化。
 
  建设“厦门政府大数据开放门户”,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明确数据开放格式,制定《厦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接入规范》,研究建立信息资源统一管理、融合共享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现有市民库、法人库、空间库,加快建设交通信息库、信用库、部件库、视频库等,推动全市信息资源的汇聚、整合,建设和完善全市资源集中、管理规范的大数据中心,为信息公共服务提供资源支撑和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重视挖掘、利用数据,创新经济发展模式。
 
  (二)推动大数据与产城融合的示范应用
 
  结合城市特点和大数据应用成熟度,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行业应用等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以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形成“资源、技术、应用、产业”四位一体,协同互动的发展模式。
 
  在政务和公共服务应用方面,重点面向改善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积极推动交通、医疗、教育、市场监管、社会诚信等关键领域的大数据整合与集成应用,进一步提高政务和公共服务效率。重点打造“智慧交通”、“智慧健康”和“智慧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市交通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交通大数据共享平台,拓展大数据应用,强化科技管控和服务,缓解“出行难”问题。利用大数据技术升级“智慧健康”服务,提供远程医疗和基于大数据的健康管理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建立并完善优质教育资源的大数据库,以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实际相结合的机制,发展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
 
  在行业应用方面,重点推动跨行业的大数据资源流动、整合、开发和应用,促进互联网、电信、金融等企业与其他行业开展大数据融合与应用创新,带动全社会大数据应用不断深化。探索大数据和传统行业的结合,布局“大数据+”产业新业态,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发展。
 
  (三)加强技术创新抢占生态系统制高点
 
  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支持深度学习与人工智能、实时大数据处理、海量数据存储管理、交互式数据可视化和应用相关的分析技术。重视用于解决数据存储、分析、检索等问题的软件研发,力争在大数据平台级软件上实现突破,抢占大数据生态系统制高点。
 
  聚集产学研用力量,构建人才体系,创新科研项目支持方式,吸引国际一流企业、激励属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大数据技术研发,促进大数据技术扩散。落实安全技术本地化,培育数据安全龙头企业。加大对属地企业研发大数据关键软硬件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属地企业研制适合大数据应用的硬件装备和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一体机、新型架构计算机、大数据获取工具、大数据管理产品、大数据分析软件等。
 
  (四)培育和引进大数据生态链产业集群
 
  建设大数据产业载体,统筹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至四期、湖里高新园(五缘湾信息港)、海沧信息消费产业园、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大数据研究服务基地等产业园区建设,通过设立独栋楼宇、园中园、产业基地等模式,形成“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各有分工”的大数据产业载体布局。
 
  加强大数据产业集群招商。吸引国内外大型数据中心、大数据研发机构、大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落户厦门。加大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力度,力争保持基地的唯一性,作为中国统计数据增值服务的唯一数据出口,做强“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大数据研究服务基地”,培育发展具有厦门特色的国家统计大数据产业体系。
 
  培育大数据优势产业环节。在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服务及数据安全等产业环节上,形成特色大数据技术企业集群。重点做强三大运营商动漫基地、美图音视频智能分析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型企业,汇聚周边企业,形成规模优势。
 
  (五)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发展环境
 
  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和数据交易市场等数据流通平台,探索成立全国性的“大数据产权交易所”,探索大数据产权交易的新模式。探索混合所有制、民办公助等新的建设模式,兴建运营一批特色行业云、大数据服务基地、产业集群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提升公共服务和企业发展大数据观念,催生一批具有大数据创新思维的机构、人才和项目,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抢占大数据资源和产业制高点。组建若干个大数据应用与产业研究院、技术发展联盟,加快科学研究、技术转化、人才培养、投融资体系等产业生态环境建设。
 
  四、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建设是实施“主要任务”的具体抓手。通过推进5大工程的设计,切实推动13个项目落地,以“点”带“面”,引领我市大数据应用快速推广,加快成熟应用产品化,带动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
 
  (一)政府大数据融合共享工程
 
  1.厦门政府数据服务网
 
  在现有市民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丰富数据内容,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综合物理集中、逻辑集中两种方式,建立“厦门政府数据服务网(xmdata.gov.cn)”。
 
  促进政府大数据开放,鼓励社会化增值开发,形成政务APP、微信、微站点群。依托政府大数据,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库,供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查询、使用,为全社会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进一步深化和开展人口、企事业法人、地理空间(含地名地址、地下空间)、城市部件、民生信息(含用水、用电、用气)、宏观经济数据、社会诚信等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重视对资源的管理与挖掘,拓展应用领域。
 
  2.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
 
  对外继续优化“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优化用户体验和前端设计,促进政府在线服务的场景融合、平台融合以及服务融合;提升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实现政务共享数据服务资源汇集,支撑全市政务共享应用系统开发建设,提供统一的信息资源服务目录与调用。
 
  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横向整合和管理,建立全市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制度,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资源库。统一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整理编目,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标准化的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服务系统,实现数据的准确定位、实时交换、深度共享、集中可用。建立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政府和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共享体制机制,为行政机关开展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惠及民生为方向,推动市、区、街(镇)、社区一体化服务信息化应用。
 
  (二)智慧民生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3.智慧交通示范项目
 
  大力推进市交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汇聚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110)、建设局、规划委、城管委等部门的交通数据资源,建立起交通信息采集、更新、共享、服务机制,形成全市统一的交通信息资源库,实现部门间交通数据共享。使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交通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为进一步推进综合交通排堵保畅、道路通行安全、交通秩序与勤务管理、以及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提供大数据决策支持。培育和拓展交通大数据应用,重点在综合交通运行态势评估、交通设施管理、路况判态、交通拥堵指数评定、交通事故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展示、交通OD分析、短时交通流预测、公共交通运营分析与决策、交通运力运量协同、智慧停车等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开发一批交通大数据应用。打造“i厦门”出行服务,全面提升路况信息发布、停车诱导、旅游交通、公共交通查询、城际出行等公众交通惠民应用。依托智慧交通云平台,打造交通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交通数据全面开放,探索交通数据社会化利用,引导、培育创新性交通信息服务产品和相关创业企业,促进区域性交通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支持智慧交通产业联盟,搭建智慧交通产业的产、学、研、政合作交流平台、项目统筹推广平台、产业政策咨询平台、产业企业孵化平台等,促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交通产业的全面发展。
 
  4.智慧教育示范项目
 
  对传统的校园网络系统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覆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招生等各个区域的宽带高速网络环境。建设市教育云平台,提供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接口和统一数据中心、“人人通”空间等基础支持服务,实现全市通用教育业务的集中化管理和信息资源的按需分配。推动智慧校园建设,以云计算、普适计算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对校园的基础设施、教学内容、教育活动、教育信息等进行以人为本的数字化改造,通过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来最优化地实现提高学生和教师的教学、生活质量,促进师生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成长环境。探索终身学习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市网络和教育云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以远程教育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终身学习的手段,创建智慧学习社区。
 
  5.医疗健康示范项目
 
  在市健康医疗云建设之上,以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市电子健康档案的海量数据,整合人口信息库,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引入适用于医院、养老院、康复护理院、家庭及个人的智能医疗终端和可穿戴医疗设备,对病人的血压、心率、血糖等提供全程实时的监测与管理。面向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亚健康及健康等各类人群提供医疗健康大数据综合服务。探索健康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应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促进健康信息消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为全体居民提供针对性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探索新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为第三方参与健康管理提供有益的环境。
 
  6.气象信息服务平台
 
  对气象原始数据进一步分类整理及信息化处理,建立融合气象实况信息、天气预报信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地理信息、相关行业数据的综合气象基础数据库,完善全市综合气象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多部门数据共享,围绕面向政府决策的气象服务、面向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面向公众的民生气象服务、面向行业及社会发展的特色气象服务等需求,应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入发掘,发展“智慧气象”,在气象防灾减灾、公众日常出行、海洋开发、农业生产、水利防洪抗旱、交通运输等方面,形成更精细、更准确、更长预报时效的天气预报及服务产品,促进气象信息开发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协助政府、公众、行业在天气影响中趋利避害,减少损失。
 
  (三)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
 
  7.空间数据示范项目
 
  整合以精图信息、厦门信息集团、雅迅网络为代表的地理空间信息和北斗导航企业、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结合市土地规划部门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优势,统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完善市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立常态更新机制,形成统一的“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共享平台,拓展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应用挖掘技术,开展各类地理空间大数据服务,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社会经济统计、人口计生、公安指挥、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地籍管理、房地产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电信电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防灾减灾、现代农业、海洋开发以及位置服务等智慧专题应用提供开放性的支撑。充分发挥市电子装备制造和软件产业集聚优势,加强空间地理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技术研究,发展空间地理增值应用及相关设备制造产业。
 
  8.市场监管示范项目
 
  利用互联网、RFID、视频分析、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商事主体、广告、市场、网络交易、食品生产流通、药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可查、可追、可用,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以商事登记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为契机,归集整合各部门的监管信息,与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察平台联通,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主体数据一网采集录入、监管信息一网分流督办考核、公共资源一网整合共享、关联数据一网查询比对的综合监管信息服务系统,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保障民生。
 
  9.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示范项目
 
  完善厦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制定多部门联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规定。结合福建自贸区建设,筹建征信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并行查询,试点设立两岸联合征信机构。结合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领域和行业的专业信用信息库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综合性信用数据中心。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用发布机制,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试点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四)“大数据+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10.“大数据+智能制造”应用中心
 
  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抓住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定位,契合自贸区建设,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建设“大数据+智能制造”应用中心,重点支持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和机械装备等制造产业,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紧密融合,深刻理解实施“中国制造2025”十年规划,助力“工业4.0”。加强制造业生产和管理过程研究,引入大数据思维,逐步形成生产过程的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完善生产过程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大数据在"智能制造"的行业标准工作。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完善标准服务、评测、监督体系,以应用效果促进大数据与制造业的全面融合,推动产业升级。
 
  11.“大数据+现代服务业”云平台
 
  建设“大数据+现代服务业”云平台,整合航运物流、民航机场、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等服务业相关数据,创新现代服务业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建设旅游信息资源调度应急智慧平台、旅游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为代表的旅游大数据新型业务,支持欣欣旅游、任我游等本地公司发展全国或区域性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智慧旅游产业链快速发展。建设“大数据+电子商务”供应链协作平台,引导醉品春秋、一品威客、PBA、乐麦等本地知名电商的内涵发展,做强又一城、舜亚科技、百贸网等优秀电商技术支撑企业,优化供应链资源配置,发展跨境电商和区域电商中心。
 
  (五)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化工程
 
  12.数据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培育壮大数据安全产业集群,探索本地优先服务、试验服务策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引导美亚柏科、网宿科技、高士达、法信公证等核心大数据安全技术企业,研发和掌握安全可靠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和装备的研制。重点建设美亚柏科的“存证云”、鹭江公证处的“公证云”等数据安全服务平台。发挥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优势,保障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安全。加快引进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信息安全研究院、公安部一所、浪潮集团等信息安全龙头企业,增强配套,鼓励中小微企业依附成长,建造数据安全产业新高地,形成独具特色的数据安全产业集群,面向全球开展数据安全服务。
 
  13.特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激发龙头企业带动力,支持动漫游戏、视频分析、域名交易等领域的平台型企业发展壮大,汇聚上下游企业集群,形成规模优势。全力推进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中国联通动漫基地建设,迅速做强微软手机游戏基地,建立动作库、音效库、引擎库等信息资源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惠及动漫游戏企业。依托美图网建立“图形图像音视频智能分析服务云数据中心”,开展多媒体大数据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应用,形成专业平台。依托绿网天下、易名中国、中资源等一批网址分类、域名交易公司,发挥“中国域名之都”的品牌效应,建立全球最大网址分类库和域名信息库,建立网站分类标准,提供数据分析结果,拓展各类增值服务,择机建立“域名交易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专门机构,受权代表政府承担大数据管理职能;推动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构建规划实施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设立市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提供决策咨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政府及企业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
 
  (二)完善政策措施
 
  制定《厦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促进更高层次的政府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支持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格式,鼓励公众开发数据访问工具和应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统筹安排市信息化专项资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资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等相关产业资金,向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厦门市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从不同层次和阶段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满足大数据产业不同类别企业及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
 
  (三)优化信息基础设施
 
  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统筹协调,加快厦门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行业推广应用,建立以软件园为载体的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园区,全面提升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速落实《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建成以海西通信枢纽、中国数码港、厦门超级计算中心(二期)为代表的各行业云计算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立足两岸,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云计算服务,形成区域云计算中心。创新运营和商业模式,扶持虚拟运营商发展,引入竞争,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建立人才体系
 
  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社会之间的联合合作,构建完备的人才体系。引导在闽在厦高校开展数据科学和大数据专业学历教育,依托社会化教育资源,提高大数据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干部培训内容,培养具有大数据思维的管理人才。梳理人才缺口,面向全球,依托“海纳百川”人才政策,引进大数据技术人才。汇聚产学研相关资金,切实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大数据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
 
  (五)保障数据安全
 
  发挥本地数据安全企业优势,增强大数据技术保障能力。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和制度建设。由市政府专业部门主导,加强对涉及个体基础信息、产业核心机密和国家战略安全数据的管控,加强数据容灾备份等传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数据资源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按照“开放优先、安全例外、分类分级”的原则,定时梳理,随时评估,保障数据不被恶意侵犯。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1日印发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