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杨国栋丨电子治理的发展逻辑

 
  >>>> 摘要
 
  治理理论的崛起与信息技术日益普及发展的结合,使电子治理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趋势和时代的共识,但在此过程中其发展逻辑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与证明,这也构成了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深化的潜在障碍。首先从电子治理的理论逻辑入手,在电子治理与治理、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的关系之中,分析了电子治理的理论来源、价值取向和概念特点,随后从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历史发展中,探讨了电子治理的演进逻辑,指出其发展是公共部门信息技术应用持续深化和公共治理发展融合互动的结果。最后,基于对电子治理的实践特点和挑战的分析,探讨了其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包括关注重点的转变、实施路径的选择,以及自身所面临的治理问题等。
 
  >>>>关键词
 
  电子治理;政府治理;信息技术;信息政府;电子社会;虚拟社会治理
 
  信息技术环境的演进与发展,以及公共管理从“善政”到“善治”的转变,共同推动了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理念、修辞和形态的变革。云政府、智慧政府、移动政府、政府2.0、“互联网+政务”、电子治理等一系列新概念的出现预示了信息技术对于公共管理意义的进一步凸显,也推动了公共事务信息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的繁荣。在这些概念之中,电子治理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一方面是因为电子治理连接了“电子”与“治理”的两个领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一个日益多元、开放和共享,提倡“合作治理”的时代,电子治理已经成为融通信息技术应用的各个领域,促进公共问题有效治理的基本途径。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治理研究已经不能再限于一般性地谈论概念和特点,而重要的是对其理论和发展逻辑进行解读和建构,为更好地理解电子治理的理论特点、演进逻辑和发展趋势,提供历史性、前瞻性和预测性的解释与证明,从而推动政府、社会和公民对电子治理的持续关注,促进电子治理实践的良性发展。
 
  一、电子治理的理论逻辑
 
  电子治理是基于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发展的一种治理形态或治理阶段,是传统治理的阶段性跃升状态。电子治理不仅提出了有关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和公共治理领域具有创新意义的理念和观点,发展了信息技术在改进政府治理、增进公共利益、推进社会共治中的新境界,而且在理论建构上具有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形成了一个严谨而包容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电子治理的理论来源
 
  电子治理反映了互联网兴起以后,公共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所取得的瞩目成就,也反映出治理理论引起的公共管理模式在更大范围内的转变。电子治理的基本理论来源是治理理论和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
 
  现代意义上的“治理”起源于西方,1989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从危机到可持续发展》中首次提出“治理危机”(crisis ingovernance)一词。此后,随着公共管理改革的发展,以公众为中心成为政府行政改革的逻辑起点,治理成为学术界热烈讨论并深入研究的主题,合作与协商、互动与回应、多中心与相互依存、动态的网络结构等构成治理的主要特征。治理最初是在公共管理的范畴之内,主要指公共治理。但随着这一概念运用的进一步扩展,诸多与“治理”关联的词汇相继诞生,如IT治理、网络治理、全球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到今天,更广泛的管理学意义上的治理被理解为“关于动员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管好组织群体行为的学问和实践”[3],已经是一个基于问题解决的通用框架和标准。由于电子治理的理论基础仍然是公共管理理论,因此对于电子治理,首要体现的是公共治理的价值要求,其次才是管理学意义上的治理框架和标准,这些内容包括:多中心的共治、治理主体多元化和平等性、关注社会力量的发挥、重视利益的调和、采用合作与协商的方式,等等。
 
  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都是有关信息技术对人类公共生活影响的理论与实践,反映了人类社会进入信息社会以后生活方式发生的趋势性变化。在概念相关度上,电子政府与电子治理的关联最为紧密,电子治理的产生与发展,最初就是与电子政府联系在一起的,即使在电子治理成为一个规范性的概念之后,两者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重叠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解决实际上是互为因果的。因此,电子政府是电子治理最重要的理论来源。电子民主关注的是政治生活领域,尤其追求于直接民主和普遍的政治参与实现的可能。对于民主和参与的强调是电子治理区别于电子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通过电子民主,可以将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联结起来,而这正是电子治理的重要理念和价值所在。电子社会是一个几乎同电子政府同时产生的概念,而近年来日益引起关注的智慧城市也主要属于电子社会的范畴。电子社会关注的是与公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社会事务,致力于促进民众优质生活和实现民众治理的自主,因此,电子社会扩展了电子治理的应用领域,也增进了电子治理与公民生活的连接与互动。
 
  治理、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都从各自的角度提供了电子治理重要的理论来源,这使电子治理成为一个极具包容性的概念,具备了丰富的理论内涵,成为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的话语体系。
 
  (二)电子治理的价值取向
 
  电子治理的理论来源的广泛性,决定了其价值构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治理、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都从不同角度提供了电子治理的价值来源,影响了电子治理的价值选择。
 
  治理理论对于电子治理的影响,最初是通过IT治理和电子政务治理的概念。IT治理认为,信息技术作为组织的重要资源,治理是促进其价值实现的关键。电子政务治理是IT治理概念和理念在政府组织的具体化,是关于电子政务的决策制度安排的研究。可见,治理对电子治理,最初提供的是内向的、管理主义的价值。但随着治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治理的公共价值,如“民主协商”和“合作共治”,对电子治理的影响逐渐凸显,不仅使电子治理的价值从管理绩效转向更广泛的公共问题的有效解决和促进公众的优质生活,也使电子治理本身成为治理的一个领域或形态。
 
  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尽管关注的领域不同,但在价值选择上却有着明显的共通之处。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在话语表述上都有着“电子”的限定。信息技术不仅具有技术性的特征,还具有与生俱来的政治性、管理性特征,如网络化、去中心化、参与、社团、后工业化,不是在绝对意义上,而是强加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限制,能够塑造人们的行为。信息技术的这些价值与它所面向的具体领域,无论是政府、政治或是社会所在的价值的结合,共同构成了电子治理的价值取向的重要来源。
 
  电子治理的价值内涵是治理与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的结合,具有多元性、复杂性的特征,但又有潜在语义模糊的危险。一方面,与治理相比,电子治理并不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或理念,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应用领域;另一方面,与电子政府面向政府、电子民主专注于政治竞选和社区、电子社会关注于民众生活相比,电子治理缺少明确的可被观察和把握的治理主体和领域。因此,在电子治理复杂的价值内容中,有必要对其优先级做出选择。我们主要将电子治理定义为治理的一种形态,而非信息技术应用的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电子”要服从于“治理”,电子治理的基本价值是实现良善的治理,实现“以公民为中心”、增进公共利益的核心价值。其次,电子治理也要体现信息技术在效率、组织结构、治理形式等方面的独特价值。与治理相比,电子治理更强调技术价值的先导性。最后,电子治理要创造对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等信息技术应用的各个领域的整合价值。电子治理理论的提出不是在原有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之外又创造出另外一个事物或领域,也不是与电子政府理论的割裂,而是建立在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基础之上的,理应推动这些领域的发展和融合。
 
  (三)电子治理的概念特点
 
  电子治理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重要特点:
 
  首先,电子治理革新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理念和策略。在人类历史上,重大的科学技术创新往往有着深远的社会和道德影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自产生以来,就同人类的社会生活产生深刻的互动。随着“共同创造”和“合作治理”的新模式正成为21世纪的治理新模式,开始取代“政府知道什么对你最好”的传统模式,信息技术成为推动这一转变的关键因素。电子治理通过将治理的理念、方法和模式引入公共事务信息技术的应用之中,强调了信息技术在推动“共治”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公共事务的信息技术应用继续保持活力,并使其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展。
 
  其次,电子治理创新公共治理的模式和形态。公共治理凸显“公共”的价值,可以包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多个层次,或者参与式治理、合作式治理、网络治理、可持续治理等多种类型和形式。由于互联网的泛在性特征——时间泛在、空间泛在和主体泛在,以及信息技术日益成为人们生活泛在、普遍、无时不在的连接方式,无论哪一种治理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深度嵌入。电子治理是“一种更多地与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的组织和利用方式相关联的社会—政治组织及其活动的方式”,它与公共治理的其他类型或形态之间具有自洽性的特征。基于信息技术的泛在性,电子治理可以与公共治理的其他领域和类型进行深入融合,形成不同的创新模式。
 
  第三,电子治理连接信息技术影响的社会领域和实践。随着公共管理范式从统治、管理到治理的转型,以及公共事务的信息技术应用日益扩散到政府、社会的各个角落,公共管理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早已超越了政府管理的范围和能力限度,而各个领域之间也日益发生深刻的互动和影响。然而,在电子治理产生之前,尽管这种互动和影响已经发生,但相互之间仍缺乏一个连接的桥梁。通过治理的理念和形式,电子治理将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的实践,包括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等连接在一起,这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共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理论体系;二是促使人们开始关注信息技术应用的不同主体之间如何进行复杂性的互动,以促进技术效能的提高和公共价值的实现。
 
  二、电子治理的演进逻辑
 
  电子治理是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持续深入和治理理念日益广泛应用之间的共同作用所创生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反映了信息技术理念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呈现出治理与公共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不断互动、融合和创新发展的实践进路。
 
  (一)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进步要求治理理念的融入
 
  任何技术,包括革命性的技术都具有渐进性变迁的本质,信息技术也不例外。公共管理的信息技术应用最早产生的是办公自动化,之后是专业化的信息系统的构建,而后,随着跨层级、跨部门的大规模信息系统和政府对社会公众的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广泛建立,电子政府的理论与实践开始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在传统的政治领域,特别是在民主、网络监督和动员方面日益彰显的力量,使电子民主、电子社会成为传媒学、社会学的研究热点。
 
  在今天,政府已经能够借助网络和其他先进的工具来改变政府流程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方式,“与此同时,新的管理方法和治理架构已经被采用,以更好地适应网络化的组织形式。”近年来,公众主导的技术引进和使用开始在公共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基于社会媒体的互动式沟通使社会公众可以共同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协商审议过程中,并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大数据分析和互动式社交媒体重新定义了政策制定和管理决策中的公众角色,改变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权力关系。信息技术正在以明显而具体的方式对政府的主要事务与政治产生影响。
 
  但与此同时,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也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电子政府发展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出现了分离的倾向。政府与社会、公民之间缺乏关于电子政府实践内容的沟通与互动,很多公众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优先选择。二是电子政府、电子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分割、孤立和冲突的严重问题,有待于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协商治理。此外,还存在民主地利用信息技术的期望不断上升与电子民主滞后之间的矛盾。
 
  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对信息技术应用的各个领域之间融合、互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治理理论对于公共价值、合作治理的强调适应了这一趋势。由此,治理与“电子”结合,从最初的面向电子政府自身的治理,逐渐发展为融合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等诸多领域的全面治理,是一种理论自觉和发展的必然。
 
  (二)治理的发展推动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转型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电子治理的发展都离不开治理的推动。“治理理论的魅力不仅在于其将民主、参与、协商、分权、责任、人权、平等、合作等诸多美好的价值融入其中,而且在实践过程中展现出其相对于垂直统治的巨大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国家管理的成本与风险。”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都接受了治理的理念,且越来越重视治理的功能发挥,治理实践得到快速发展。
 
  治理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治理在公共管理的理论体系中起到了“元概念”的作用,很多理论和实践如果没有治理理念的融入,将是不完善的;二是治理实践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各个领域应用治理理念、创新治理实践的良好条件,这既包括建立治理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也包括公民素质的全面快速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中,治理理论将继续推动电子治理的发展:一是治理将推动电子治理的关注领域从“改进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扩展至“增进公共利益”“创造公共价值”“改进公民福祉”。二是电子治理将更加强调社会治理自主性和对民众自主、自助和自治能力的塑造。治理理念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点,要求公共管理从以政府为中心转向以社会和公民为中心,电子治理要更加面向公民生活,提高公众的感受度,实现政府、社会和公民的连接性治理。三是电子治理要促进公共问题的有效治理。公共事务各个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不应再将视野局限于自有的范围之内,而要以问题机制为导向,面向重大的现实课题,包括“互联网+”和“智慧城市”,探索以电子治理的理念和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改革的创新路径。
 
  (三)电子治理成就良好的治理发展实践
 
  电子治理近年来在世界各国有很好的实践,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作为的检视监督、推动与修正。主要途径是信息网络发起的舆情作用,最终引起社会对某一公共问题的广泛关注,产生了对政府管理外在的压力,最后引起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协商解决。这在中国的贵州留守儿童死亡事件、韩国进口美国牛肉事件中有很好的表现。二是对治理内容、形式的创新与拓展。主要是基于信息技术或源于信息技术,实现了传统治理领域的模式转型。如《德国数字纲要2014-2017》中的工业4.0的概念,提出“智能生产”要“特别注重吸引中小企业参与,邀请每一个人都成为变革的生力军,完全改变只由国家、精英集团主宰变革的现状”;中国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也创造和推动了电子治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崭新实践。三是电子治理成为弥合东西方“治理”文化鸿沟的良好桥梁。信息技术的泛在性和全球信息社会的到来,使信息技术文化成为超越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电子治理在全球治理中将日益彰显出在增进沟通、创造共识中的作用,进而推动了世界各国治理实践的相互借鉴与共同发展。
 
  电子治理成就的良好治理实践将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进步和公共治理实践的不断创新发展而发展。与电子政府相比,电子治理不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电子治理的理想状态、实施环境,很难有一个清晰而明确的描述,这种相对的模糊性也成就了电子治理应用的广泛性和范围的拓展性,基于对电子治理理念的认同,公共部门、社会和公民可以自主发起和推动具有创新意义的治理实践,这一方面将提升信息技术在公共事务中更为广泛的影响力和作用力,也将推动治理形式的多样化和治理形态的跃升。
 
  三、电子治理的发展趋势
 
  电子治理是否是公共管理的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范式还未有定论,但毫无疑义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治理仍是公共管理探讨的主题,信息技术将继续对公共管理过程施加长久而深刻的影响,因此电子治理将具有长远的生命力。在这一背景下,电子治理将往何处去,沿着怎样的路径继续前行,就成为公共管理者和学术界应当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从电子治理的理论特点和演进逻辑出发,运用逻辑的工具进行分析,可对电子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展望。
 
  (一)电子治理的关注重点转向推动治理和增进公共价值
 
  “传统”的电子治理一般关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其基本领域仍属于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的范畴,而电子政府是重点。这种实践内容上的重叠使电子治理缺少了自身的特点和对实践的导向性。由于电子政府、电子民主和电子社会作为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的理论和实践将继续存在和发展,电子治理要实现自己的使命,必须彰显自身的特色。在理论来源上,电子治理是治理理论与公共事务的信息技术应用理论之间的结合,因此电子治理主要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一种治理形态或治理阶段,其目标是实现更好的公共治理。未来的电子治理要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实现自身的价值,就要将目标领域转向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中的影响和作用,推动治理的转型和发展,这既是电子治理的价值所在,也是信息技术全面渗透到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现实要求。
 
  电子治理意味着以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政府与企业、社会新的协商与合作关系的建构,这种改变一方面涉及到政府、市场、社会和公民之间的权利分配、政策制定和关系模式的改变;另一方面,也伴随着“对重新致力于民主思想,尊重人权以及对公民服务和公共物品的信念的需求”,构成“一种复兴民主和公民权利的行动途径。”有学者指出:电子政府关注于电子服务、电子工作流、电子选举、电子生产力等,而电子治理则强调电子参与、电子咨询、电子管理,以及网络化的社会引导”,“电子治理的研究范畴具有从电子政府、电子资讯和服务转向整合、电子参与、电子决策和电子民主的开拓性。”在这一意义上,电子治理要推动公共治理从以政府为中心到以公民为中心的转向,致力于公民的直接参与、自主创制和民主治理的自主性,同时也要注重政府自身的观念和行为转变,提升自身的民主合法性与合理性,创造大众认同的发展环境。
 
  (二)电子治理的实施路径趋向于价值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统一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必将不是最后一次的信息与传播革命。在互联网产生之前,电报、电话、广播和电视都曾经许以现实崇高的承诺,超越时间、空间和权力,但这不过是一种“迷思”。因此,“我们必须明白,当今颠覆性的技术变革过去也曾经出现过……每一次技术进步都或多或少地重新界定了公民角色,同时每次变革都会重复某些模式,这些模式我们今天也能看到。比如破坏社会秩序、产生新权威,以及了解外部世界的两种主要路径之间不断扩大的分歧再次出现。”
 
  美国学者布鲁斯·宾伯曾经说过,“科技不容置疑地朝着更快、更强、更有效的方向前进的本质并不代表社会或政治的进步。一个使用较先进技术的社会并不一定是一个本身就更进步的社会。”信息技术在技术更新和模式兴替中展现出变化万端的色彩,但它所引发的神话,最终总要得到某种平衡,这种反向的动力源于具有政治性质、社会性质的文化实践和社会实践。因此,电子治理不能被简单地作为一种工具,无论是技术工具还是治理工具,电子治理被带入治理语境后,就要参与社会建构。这样,电子治理的实践就不能仅限于国家权力、政府权力的政治需求,也不能服从于商业公司的市场扩张,而要致力于价值的实现,这既包括信息技术的本身价值,也包括公平正义的公共价值。同时,政府、社会和公民理应把电子治理作为探讨和解决公共问题的途径。因为任何崇高的价值如果不能基于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就必然沦为毫无意义的空想。没有人们对电子治理先进性的真实感触,它就必将失去普遍的社会认同。电子治理在承接和创新公共事务信息技术应用的价值目标,如复兴民主治理的理想,更加注重公民利益,增进社会和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影响,提高政府的责任、透明度和信任度等等的基础上,还要“以问题解决机制为导向,以实现善治为总体目标。关注于解决人们所面对的共同问题,最终实现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电子治理的发展使自身也成为一个治理问题
 
  电子治理的快速发展使自身的管理也成为一个问题。一方面,电子治理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点,兼具分权化、社会化、民主化和电子化属性。电子治理要连接电子政府、电子民主、电子社会,以及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不同领域,这必将涉及到不同治理主体,以及信息技术应用主体之间的协商、沟通与合作。另一方面,电子治理涉及到广泛的社会实践,需要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和社会环境的创设。从目前来看,电子治理自身的治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电子治理主体的发展与行为规范。治理需要有多元化主体格局,电子治理也一样。电子治理有两个典型的发起极点和实现路径。其中之一是政府发起和组织的电子治理,比如决策参与和政务透明;而另一个则是公众发起且又通过舆论推动直至政府参与和处置的电子治理。而后者在起点上与政府没有直接交集,往往始于一种无组织的自我行为。就目前来看,电子治理更多地是政府发动和推动,比如政务透明和大多数的网络参与。而公众发起的电子治理的发展,比如组织化的社会动员和参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也要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秩序前提下进行。因此,需要培养高素质的电子治理社会主体:其一是政府作为电子治理行为主体的培养,其典型表现就是权力与功能的社会让渡,所谓的简政放权,发展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其二是社会主体作为电子治理行为主体的培养,电子参与公众主体规模发展是重点,如公共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基层组织网络治理的发展;其三是电子治理的具体规范的持续供应,不仅包括功能与职责定位,还包括各方行为的有效规制,如政府对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开放数据资源的要求、政府对社会主体网络参与行为的规定,等等。
 
  二是治理鸿沟与数字鸿沟的弥合。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公共管理和公民素质上存在的差距,使电子治理同时面临着数字鸿沟、治理鸿沟的难题。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电子治理的基本特征,推动社会、公民参与电子治理的实践是其内在要求。但从当前来看,基于公众发动的电子治理行为基本上是个人行为,缺乏有效的组织运作,即电子治理的社会主体缺乏有序的组织力量,而参与的无序化容易导致公民参与的失效、扭曲和变异。因此,电子治理中的社会主体的社会关系属性和组织秩序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和公民组织共同治理的外力催化。尽管全球互联网渗透率不断提高,但不同国家、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问题依然严重,比如《2014年联合国电子政务发展调查报告》显示,在具有非常高的水平层面,欧洲占比60%,亚洲只占20%。有学者指出:“发展中国家能够赶上互联网技术扩散的理念,是一种建立在技术停滞基础上的想法。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变化使得数字鸿沟成为一个移动标靶,它不断处于变化之中。”此外,地区和群体的差异也比较明显,虽然“移动通信完成了类似十年前以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社会的最为重要的扩张……不管通信节点位置何在,无线通信都使空间更加均质化。”但有证据表明,数字鸿沟正由接入鸿沟演变为应用鸿沟,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积极地获取服务和参与论坛,而对另一些人来说,网络是杂乱无章的,上网是一种娱乐的体验,这种使用网络的新的不平衡带来的数字鸿沟,正成为一个更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多元力量的共同努力。
 
  三是网络空间的民主参与和治理。电子治理具有明显的社会性,既是服务于社会的行为,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电子治理需要整合电子民主、电子社会的经验,所以特别需要公民社会的支持。萨尔米宁等人提出:“公民应该是忠诚的、遵纪守法的、熟悉道德的,他们应该重视政治权利和义务。”特别有必要使公民认识到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承担与这种权利相对应的责任。自主性的电子治理需要公民社会的成熟和民众治理自主性的成长。在具有强势政府的政治传统和行政理念的国家,公民本身的参与热情先天不足,电子治理往往是从自己关注或从自己的生活场景开始,缺乏更为公共化的抽象价值追求。因此,在弥合技术鸿沟的同时发展电子治理,政府和强势主体应当注重电子治理内容和推进措施对生活的嵌入,注重民众治理自主性和民众电子治理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的塑造。同时,互联网增进了公民之间的讨论与协商,但也可能带来团体的极端化。“在网络上,群体极化现象每天都在发生。网络对很多人来说是极端主义的温床,确切地说是因为有共同想法的人在一起互相商讨,而不去听取相反的观点。最明显的例子是彼此憎恨的群体的出现。”但民主仅仅存在于公民积极参与重要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对话中,公民必须能够接受与自己不同的观点的存在,在不同观点之间自由地交流、讨论,并且对不同观点进行审慎思考,而团体的极端化阻碍了对重大问题的真正的商谈,不利于治理的达成。对于这一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可能采用不同的方式,但无论是以政府为主导或是其他,政府、社会和公民团体共同参与的治理都必不可少。
 
  四、结语
 
  开放变革的社会催生了思想的不断创新,公共管理的信息技术应用也应当秉承着包容性的态度去汲取各个科学领域的理论成果,在推动技术方法和治理工具不断革新的同时,吸收有价值的理念和方法。福柯曾言:“不要去无止境地探寻一种对看得见的事实反映必定是不充分的语言。”[22]转变视角从发展逻辑的角度进行分析,或可为我们带来新的理解图景。电子治理的发展逻辑展示了它从哪里来、沿着怎样的路径前进、又将走向何处去的问题,这一理解也许并不充分,但却反映了对公共管理的信息技术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思考,也引出了这样的问题,即:我们如何从电子治理的发展逻辑中寻找合适的路径,在多元化发展中创造各具特色的“最佳实践”,这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略。
 
  (本文刊载于《电子政务》2016年第6期。作者:杨国栋(1981—),男,博士,黑龙江佳木斯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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