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处处长

  从全球信息社会“成熟度”的关键指标来看,德国信息社会在过去几年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现已初具雏形。世界经济讨论会的“2002—2003全球信息经济报告”指出,德国ICT(信息通信技术)在全球排名已从2002年的第17位飞跃到2003年的第10位。按人口平均计算,大约每千户居民有85个网站,美国为60个,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德国一样拥有这么多的网站。

  迅猛发展的德国ICT

  为什么德国的ICT发展会如此迅速呢?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ICT应用与渗透广泛。2003年,德国ARD/ZDF电视台“在线研究”的数字表明,德国网民数字达3440万人,达到占14岁以上人口53.5%的比例。今年德国已装设了3000万台个人计算机,那意味着每10个居民拥有大约4台计算机。

  其次,ICT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提升了整个价值链130亿欧元左右的国内ICT市场和75万个左右的就业机会,使ICT成为德国经济中最大的部门之一。几乎所有的德国公司都在线,超过一半的劳动力经常使用PC。ICT在公司的广泛使用,意味着人们可以优化和提升价值链,并创造出具有革新性的新产品及工艺技术。2003年,德国在电子商务方面能第一次达到100亿欧元的营业收入,使得德国成为欧盟最重要的电子商务市场。

  第三,实施IT培训新计划,加大ICT研究支持力度。从2001年开始,德国所有学校都开设远程教学,这十分符合“21世纪信息社会创新和就业计划”的主要目标。这项计划主要是使德国的教育软件在国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联邦政府联合“社区伙伴”建立一种IT培训的新计划。该计划为在职培训的IT从业者提供了一种通行的专业开发方法,并且为他们提供了各种机会。

  ICT研究将继续作为经济发展的催化剂。2002年,联邦政府提出了“IT研究2006”支持计划,提出到2006年止,在ICT的研究开发上将要投资30亿欧元。

  第四,全面ICT部署,实施电子政务战略——“联邦政府在线2005”。在网络服务方面德国起步较晚。2000年,联邦总理施罗德发起了“联邦政府在线2005”电子政务倡议,为电子政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从开始实施计划三年来,联邦政府的440个互联网提供服务中至今已有一半以上提供了在线服务。他们计划到2005年,所有服务都将实现在线服务。

  德国在提升IT专业技术和开发新兴市场方面仍存在很大机遇。如同催生新兴市场一样,ICT的技术创新刺激了传统产业的改造,如在自动化和机械工程行业方面。因此,发展信息社会是德国一项重要的政治决策。未来几年,德国将继续保持和扩大ICT的渗透性。

  目前联邦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创造符合市场需求和可调控的合法市场氛围;鼓励某些领域展开商业和推进技术的战略合作;在信息和通信网络方面确保安全和保密;提升自身价值链,特别是在电子政务,ICT应用、为教育/培训提供平等机会以及电子医疗等领域。

  德国信息化的借鉴意义

  对我国来说,德国信息化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政府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2000年9月,理施罗德发起的“联邦在线2005”电子政府倡议,要求联邦政府到2005年将所有可在网上提供的服务在线提供。为确保“联邦在线2005”的有效实施,联邦政府成立了跨部门的协调机构——“联邦在线2005”项目组,由内政部部长领导。目前已完成的网上办公项目有: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税、健康表格登记、注册登记等。联邦政府认为,面对一个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的社会,只有加快实施电子政务才能有效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需要明确电子政府的总体架构、突破重点、实现途径及其发展政策。实现信息社会,电子政务需先行,这是各国共同的经验。我国电子政务应用性还比较差,很多还流于形式,从功能、政务内容、用户界面友好度以及互动性上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重硬件轻软件,重开发轻标准”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我国电子政务系统政务信息化枢纽建设继续向前推进,正加大投入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的部署。对于离散、孤立的信息技术平台,构造开放的统一信息技术平台;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涉及敏感信息和隐私的,合理构建电子政务的安全保障体系。

  其次,积极营造有助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德国联邦政府相关立法机构在2003年9月提出了信息社会版权保护行动法案,调整相关法律,重新界定需要付版权费的范围、有权私自拷贝的范围以及评估数字权管理的正面和反面效应等。同时增加了使用数字签名的规定,在其他许多领域,例如数据保护、公共合同签订的法律、商业注册法、信息公开法等法律、法规也进行了修改。政府的行为主要涉及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制定,基础设施完善以及企业信息化指南等方面。我国在法律环境建设上可以说走在前列,先后出台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文件。我国软件盗版现象仍旧较严重,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营造有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

  第三,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德国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中非常重视IT安全问题。联邦政府IT安全战略的基本原则是,采取促进公开资源共享,运用生物统计学等措施,以提高公众因特网的安全风险意识。同时政府专门成立了联邦IT安全局,这在欧盟独树一帜,成为欧盟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典范。IT安全的核心领域是重要IT基础设施的保护。德国在2004年起草了一个关于保护重要基础设施的国家计划。同时在IT安全领域采取首要行动,发展并扩大国家计算机紧急反应(CERT)系统,提高早期预警和提前预警的能力。

  网络与信息安全已成为我国高技术信息领域的研究主题之一。防病毒、反入侵、安全测评认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安全风险评估等信息安全基础建设也在逐步建设完善中。但是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还需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意识。

  第四,采取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德国联邦政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专门设立了用于ICT研究的基金,主要是针对能真正影响德国经济或者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项目,从而继续保持和提升技术优势,扶持德国在全球的“系统领导”型公司发展。政府确定关键的创新领域,在研发、资金及相关价值上大大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德国技术创新服务成为德国经济中发展最快、最稳定的现代产业部门之一,它们包括科研、经济和独立技术创新服务等。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并且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联合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产、学、研良好互动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保持信息技术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五,支持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中小企业是德国经济的支柱。德国中小企业在实际应用电子商务方面仍落后于大企业,也落后于美国等国的水平。鉴于此,德国政府主要以中小企业为电子商务促进的对象,电子商务的应用给中小企业提供了提高其市场地位和竞争力的一个极好机遇。

  为推动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政府应大力宣传电子商务,开展全方位的信息化教育,使公众对电子商务形成共识,同时应着力于人才、知识、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培育工作。同时,政府应营造电子商务的环境氛围,构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包括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及支撑等方面。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可以采取ASP、VPN等多种服务模式,切实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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