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审批事项大幅精简,服务不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

  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入,审批事项大幅精简,截至目前,行政许可事项从23项精简至5项,明确部门内部审批事项22项。主动下放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于2018年7月由省政府赋予昆明市行使5项省发展改革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缩减投资项目核准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通过不断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进一步缩减,目前正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压缩定价项目,修订《云南省定价目录》。

  截至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留事项共计59项,其中:委机关5类23项,省粮食局3类4项,省能源局1类2项,省物价局7类30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认真清理并公布了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目前正按照已公告的目录清单执行。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关于简政放权加强后续监管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台了系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采取稽查、巡查、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管,确保管理服务落到实处,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同时,服务也在不断优化,推行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窗口建设等,机关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集中审批四项制度落实到位。目前,窗口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有序推进,代办服务及联动审批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专用章入驻窗口,做到了投资项目“一窗进出,一门对外”,审批效率不断提高。1-9月,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接办件250余件,各月按时办结率均达100%,日均办理约8件次,年均办件提速率均在62%以上,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速30%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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