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出台《山东省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各市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水气暖“一窗受理”,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在发布会上介绍,城市水、气、暖是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6月份印发了《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实施简化水气暖报装等10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立即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开展了现状调研,对标先进省(市),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报装用户建议等,起草了《行动方案》初稿,在广泛论证、修改完善后,8月21日经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行动方案》提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受理申请后,开展现场勘查、方案设计、验收接通等环节的时间,总计分别不得超过12个、18个、30个工作日。同时从实际出发,规定以上时间不包括合同签订、施工、办理行政审批等需要双方商定或专营企业无法控制时间。

  其次,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对水气暖报装申请材料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单位(集体)的申请材料由8个减少到5个;对散户的申请材料由3个减少到2个。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水气暖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掘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与报装过程并联办理。

  下一步,山东将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从保障项目投运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参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专营单位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前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后,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鼓励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水气暖窗口,实现“一窗受理”。

  此外,《行动方案》将报装程序分解为报装申请、现场勘查、签订协议、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7个环节,对每个环节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时限等,制定了流程图。既有建筑申请供暖报装的,应当在非采暖季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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