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给这系列文章写了一个序:“浅谈政务大数据的本质”。至今也有近半个月了,第一篇才出来了一个雏形,于是有了今天这篇陋文。

  要想深入研究政务大数据,分析清楚其全景图十分重要。然而,政务大数据涵盖的范围很广,其全景图并不容易刻画。因此,我们先单纯地以数据的ABC视角(A.价值主客体 B.生命周期 C.过程与流程)来分析它。

  A.服务主客体

  政务大数据的主客体,在类型上可以分为管理者、运营者、提供者、所有者和使用者。其中,管理者、运营者和提供者是广义的服务提供者,是主体;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广义的服务使用者(被服务对象),是客体。主体和客体都是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参与者,它们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实际环境下,同一个主体或客体,往往具有管理者、运营者、提供者、所有者和使用者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重角色。在本文中,重点从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参与者来分析其主客体及相互关系。


  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参与者主要包括政府、公民、企业、外国人和社会组织。政务大数据服务提供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为主导、各方参与共同对政务大数据治理的过程。其中,政府是名义主体,其他四类参与者是名义客体。然而,这个主客体关系不是绝对的,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参与者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既是政务大数据的提供者也是使用者。以公民政务数据为例,相关政府部门既是提供者也是使用者。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为公民提供相关政务数据服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需要在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使用这些政务数据。

  作为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名义主体,各级政府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按照权责清单,以中央政府为例,其政务大数据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国管局、侨办、港澳办、台办、新闻办、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粮食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烟草局、外专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文物局、外汇局、档案局、密码局、保密局和人防办等。政务大数据服务的提供是伴随着政务服务的提供来展开的,政府治理的过程也就是政府权责行使的过程。

  作为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名义客体,公民、企业、外国人和社会组织也是政务服务的重要对象。

  可以看出,各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与提供的政务服务是相互对应的,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也是构成政务大数据的主要内容。

  B.生命周期

  从生命周期来看,政务大数据也有产生、成长变化和消亡的过程,即从创建和初始存储,到它过时被删除的全过程。本文从通用信息科学的角度来说明政务大数据的生命周期。

  分析规划:该阶段重点对数据服务主题进行规划。有两种情况,一是新产生的政务数据,二是已有的政务数据。其中,已有的政务数据又分为有相应业务信息系统支撑的和没有相应业务信息系统支撑的。对于新产生的政务数据重在合理规划数据服务主题;对于没有系统支撑的已有政务数据,重在有效分析数据现状并规划服务主题;对于有相应系统支撑的已有政务数据,有效分析并结合相应系统及数据现状。该阶段的输出结果是主题数据的概念模型。

  标准化: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通过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主题数据的概念模型,来规范化相应的政务数据元,并制定相应的元数据标准,将政务数据的结构、规格做出统一规定。该阶段的输出结果是政务资源目录、政务数据元规范、政务元数据标准。

  数据采集: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实现数据的自动/半自动/手动等多种方式,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等多种类型的采集。其中,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如音视频、图形图像等多媒体信息,电子化的文本文档数据等将是政务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图像识别、文本分析以及多媒体数据分析将逐渐会成为主要内容。此外,数据采集的渠道合规性也将成为一个新的趋势,各种爬虫技术的合法性将会遇到严峻挑战。该阶段的输出结果是符合政务元数据标准的政务数据。

  数据治理:该阶段以分析规划和标准化阶段的工作成果为指导,以数据采集阶段的输出成果为对象,以提供不断优化的政务服务为目标进行综合治理。该阶段的输出结果是有效的政务大数据服务内容。

  服务提供:该阶段对数据治理阶段输出的政务大数据进行整合、加工、处理,建立提供面向最终客户的政务大数据综合服务体系。

  服务获取:该阶段在服务提供阶段基础上,使政务大数据服务的客体能够便捷、高效、准确的提供政务大数据服务。

  持续优化:在完成服务提供和服务获取阶段的工作内容后,政务大数据服务将进入持续优化的自循环阶段,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大数据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以及流动方式。

  价值转换:在业务事项受理、办理或监管机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者数据时效性失效时,一类或几类政务数据可能会不再具备实质意义,该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完成其价值转换,形成新的有意义的数据。

  C.过程与流程

  政务大数据的服务过程和服务流程是与其生命周期紧密联系的。政务大数据的服务过程管理和政务大数据的服务流程规范化,都是保障政务大数据服务质量和价值的重要手段。该部分内容是“8、政务大数据的价值链“和”9、政务大数据的运营”等后续系列文章的重要内容,在本文将不再赘述。

  综上,政务大数据的ABC(A.价值主客体 B.生命周期 C.过程与流程)就构成了政务大数据的全景图。

责任编辑: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