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好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牛鼻子”。当前,互联网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着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此,湖北省编办将“互联网+”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目标,着力打造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去年年底省深改领导小组听取了该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汇报,超良书记要求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为此,在学习借鉴广东、浙江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湖北省关于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打造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的目标,建立以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平台和以面向政府内部业务办理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网,逐步形成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二是坚持领衔推进。楚平常务副省长亲自领衔推动该项目,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坚持每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多次组织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一库一平台”(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改造升级、“三大支撑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标准化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增设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编办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专题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从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政务管理办、省信息中心、省标准化院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牵头部门负责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标准化建设和“一张网”技术开发工作。四是同步试点推进。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门、荆州六个地方开展试点,各试点地方依据国务院审改办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以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按照法定依据、申请材料、申请对象的不同,从事项网上应用和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推进事项颗粒化工作。坚持省市联动、上下衔接,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由省级负责统一建设,已建有政务服务平台的市、县,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现有平台进行改造完善,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并逐步推动向统一平台整合迁移;未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或现有平台改造难度较大的市、县,不再新建,统一使用省级平台。

  二、坚持标准先行,筑牢联网审批根基。一是落实清单制度。按照权责对应原则,逐项梳理基本信息要素、编制运行流程图的思路,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2015年12月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637项,确认责任事项21814项,明确职责边界8600条,与上轮清理相比减少行政职权1398项。推行市县乡三级通用权力清单,力求同一层级行政职权数量基本相当,同一行政职权名称及相关要素内容基本一致,推行行政权力标准化,确定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事项3737项,县(市、区)级通用权力事项4115项,乡镇(街道)通用行政权力79项。同时,制定出台《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为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督促部门按清单行权提供了法治保障。加强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编制公开省级取消、暂保留、初审转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个清单,其中分两批共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6项。二是推动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适应网上审批要求的总体思路,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大项进行颗粒化拆分,编制完成《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年版)》、《湖北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细化为815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400项,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引。印发了全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出台了《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为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奠定基础。三是全面开展证照清理。坚持统一标准,编制省级证照清单,按照许可证类、资质资格证类、合格证书类和证明文件类四大类,对省政府各部门及所属机构核发的各类证照进行全方位梳理,全面盘点“家底”,列明证照名称、实施主体、设立依据和办理时限等。坚持试点先行,制定市县证照通用目录,在基本清理完成省级证照清单基础上,先行选择武汉、黄石、襄阳等6个市(州)和洪山区、大冶市、竹山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证照清理规范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全面彻底清理同级政府各类证照,编制市县两级证照通用目录,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坚持便民利民,摸底清理证明事项,对省、市、县三级清理精减证明事项情况进行摸底,梳理汇总分析一些部门或地方已经取消的证明文件和盖章环节,研究复制推广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针对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精减一批。四是梳理“一次办好”事项。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距离更近、环节更少、时间更短,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能够网上办理一次办结、现场一次办结、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结的事项进行梳理公布。目前,省级“一次办好”事项正在清理中,武汉市一级清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575项,荆门市一级清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340项。

  三、强化信息支撑,推进全省一网覆盖。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统一的服务入口,拓展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将网上办事的前端和出口全部整合到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逐步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建“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的审批模式,实现了投资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前“所有事项、所有层级、所有部门、所有流程”网上联合审批四个全覆盖,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开发建设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开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目前,已有1500多家中介机构申请网上注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活动已逐步展开。二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定省级41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254项,市县政府部门“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编制完成,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今年6月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推进。强化社会信用监管,升级改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推进部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制度。三是加快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意见》,研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完善部门间互通互认机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整合、打通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等数据对接,实现各系统、各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政务信息资源数据与互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合作,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利用深度和广度。四是建立网上审批技术支撑系统。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别作为自然人和法人办事的唯一标识,构建网上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一次认证、无缝切换、多点服务。加快各地各部门的证照、档案电子化进程,在全省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基础上,梳理、编制自然人和法人证照目录,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库。逐步实现通过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推动部门业务办理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一次采集、统一存储、共享共用、便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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