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岛“智慧法院”建设的全面展开,青岛法院的信息系统全面升级,业务系统覆盖范围不断扩展,虚拟化系统不断扩容,机房设备全面更新,网络规模逐步增加,网络设备及各种计算机终端设备数量急速增长。

  软件需要管理,硬件需要维修,服务器需要监管,网络需要维护,如何合理分配技术人员,如何管理信息资源,如何让信息系统平稳运行,面对一个接一个的问题,青岛中院信息中心开始探寻一套高效的信息管理和运维方法。

  2016年初,青岛中院信息中心开始探索适用的运维管理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运维管理水平,为青岛“智慧法院”的建设保驾护航。

  一、信息化运维管理的主导思路

  一是夯实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有赖于一个资料健全的“配置信息库”,青岛中院信息中心将法院各类信息系统的支撑体系进行梳理和分析,建设了一个结构化的逻辑模型,在逻辑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资料健全的基础信息库。在梳理配置信息库的过程中,让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形成对信息系统构成的统一认识,并对信息系统的构成形成掌控。

  二是固定信息化管理的视角。将信息化管理的视角仅从运维与保障角度来分析,通过对日常运行的IT设备随时观察,做到发现异常、处理异常、趋势分析、综合维护IT环境的正常运行,保证法院各类业务系统的正常操作运行。

  三是确立信息化管理的对象。信息化管理的对象应包括信息化工作中的“人、事、物”,即人员能力持续提高(人)、典型工作的流程化和改进(事)以及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优化(物)。这就需要技术与管理的并重,青岛中院信息中心一方面建立管理机制,将日常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另一方面建设配套技术工具,固化工作流程,并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自动化监测。

  二、掌控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

  信息化管理,既要满足持续演变的业务需求,也要自身进行技术革新,而能够不断适应外部和内部变化的基础是,掌控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

  青岛中院信息中心将构成“智慧法院”的信息系统的各类软件和硬件进行分类和整理,并厘清这些组件之间的关系,将其图解为一个直观的配置逻辑模型。将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梳理为一个逻辑模型的意义有两个。

  一是全局观。通过梳理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使得信息中心的每一名技术人员重新梳理了自己所管理的领域,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整体化的认识。这就将每一个人对信息系统的个人认识,拼接起来形成了一个整体,外化为一个统一的逻辑模型,内化为每一个人的统一认识。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站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全局的角度、思考局部,这是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协作的基础。

  二是可掌控。在法院业务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对系统的持续变更、优化和排错,都需要一个资料健全的配置构成信息库。掌控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是一个关乎法院业务系统长期稳定运转的重要事情。那么,对于信息系统的构成,就不能仅依赖于个人的记忆,而应当使信息系统的“配置图”成为可保存、可视化、可共享的重要资料。

  三、从运维与保障的视角看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的独特性在于,一方面信息系统要满足持续演变的业务需求,而与业务息息相关;另一方面信息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技术专业性。

  配置管理仅仅是一个基础性工作,青岛中院信息中心的日常运维工作目标是在配置管理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其中的软硬件设备做到发现异常、处理异常、趋势分析的IT环境运维与保障。

  (一)发现异常

  目前,青岛法院与审判、执行相关的全部工作流程已经运行在信息系统上,信息系统的故障关乎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青岛中院信息中心的基本职责是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首先要做到及时发现异常。

  青岛中院信息中心对于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更加注重技术与管理的并重,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网络、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存储五类重要资源进行集中监测,使信息中心具有对信息系统的完整巡视能力。

  (二)处理异常

  信息中心运维技术人员发现异常后,出现异常的设备会形成一个事态,通过查看事态面板,分析当前有多少事态、多少异常设备需要处理,做好“事中”事态的分发、工单的分配,做到相关负责人处理解决相关设备,明确技术人员责任,在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效率同时,也对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起到总结记录的作用。

  (三)趋势分析

  法院信息系统与司法审判业务的融合度越高,就越有更多细节需要改进,需要优化。因此,青岛中院信息中心针对目前IT信息系统的资源,通过趋势分析,关注将来是否能够满足业务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关注一些重要设备的性能使用情况,在使用率达到界限之前,做好更换的准备,避免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化运维管理的成效

  青岛中院通过对信息化运维管理的实践,使信息化的日常工作发生四大转变。

  (一)配置管理:改人工记忆为系统模型

  青岛法院的“数据”及“信息系统”,都是法院的重要资产。因此,信息系统的配置构成,不能分散在少数人员的记忆里,不能隐藏在一些分散的文件中,不能因人员的变动而带来风险。但信息系统自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都给对该系统的掌控带来困难。因此,应当把信息系统构建成为一个可动态维护的逻辑模型,以此增强对信息系统构成的掌控能力。

  过去青岛中院只有少数人了解整个信息系统的构成,或者说是信息系统的构成分别掌握在不同人的记忆里,因此人员变动会给法院的信息化运维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采用文档的方式去管理资产信息,难以描述信息系统的构成逻辑,也难以持续地维护配置信息。

  现在通过软件系统构建一个全员共享的、可动态维护的信息系统构成模型,使得青岛中院信息中心的每一个人对信息系统的支撑体系有了共同的认识,让每个人能够从全局的角度理解本职工作,并且提高了对信息系统配置构成的掌控能力,降低了因为人员变动而带来的风险。

  (二)运维保障:改人工重复为软件自动化

  法院任何信息系统的中断、宕机甚至数据丢失,都会给审判业务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青岛“智慧法院”的建设,对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过去依靠人力进行简单、重复的系统观测工作,依靠人力进行事后的尽快排障。

  现在依靠软件系统对信息系统进行集中、实时的自动化监测,提高了对信息系统的运维效率,缩短了发现故障、定位故障的时间,从而降低信息系统故障对业务的影响。

  (三)监测手段:改单向分散为集中统一

  青岛“智慧法院”的整体信息系统是由各类功能独立的软、硬件资产有机组成的,包括服务器系统及硬件、数据库、中间件、存储和网络,这些软件和硬件之间存在“依存关系”。

  过去在实施信息化运维管理解决方案之前,各个技术人员有针对不同领域的监测工具,但这些监测工具的数据不能统一管理,相互间无法联动分析、不能对阈值进行统一管理,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的运维管理体系。

  现在通过建立信息系统集中监测平台,集中监测网络、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和存储,强化了故障前后的监管,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利用率。

  (四)工作监管:改人力驱使,为信息使能

  过去信息化的日常工作只能依靠手工作业进行量化,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量。

  现在通过软件系统自动化测量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能够快速出具统计报告,强化了对信息化工作的管控能力,缩短对工作量化的时间和颗粒度,掌握了信息化工作的规律和趋势,了解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的偏差。

  以上是青岛中院在信息化运维管理中的一些工作实践,今后还需要在建设“阳光法院”“网络法院”“智能法院”的法院信息化3.0版的过程中,不断加以探索和完善,我们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有益经验,继续不断提高信息化运维管理水平,为青岛“智慧法院”的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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