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昨日在昆明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省的实施工作,正式开通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自2007年7月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目前16个州市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了当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各省直部门落实了本部门的工作机构;绝大多数部门和州(市)已按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快速搭建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全省已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近4500个,发布信息15000余条。

  副省长顾朝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紧密结合,共同抓好落实。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起来,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府网站的功能,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监管工作,强化公众参与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要明确责任,强化督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

  会上,顾朝曦代表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点击开通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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