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市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暨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工作推进会,明确将从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长沙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谢建辉指出,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取得实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袁观清主持会议。

  目前长沙公布保留的许可事项由前几年的500余项减少到199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缩短为原来的50%。但目前多头审批、交叉审批、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谢建辉强调,要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机关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

  为规范权力运行,《办法》明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在线办理。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应使用长沙市行政许可在线系统办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如单位有独立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必须与本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纳入系统的数据必须全面、真实、及时。

  《办法》要求,要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制度,每季度公布1次;其测评结果将纳入对单位绩效考核的范围,对屡次测评不合格或整改成效不显著的,将追究部门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会议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办理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必须在“中国·长沙”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所有办件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超过期限的,将依规给予黄红牌警告。同时,将以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全程监控办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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