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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
出处:电子政务工程服务网      日期:2006-3-24 保存本文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的部署,2006年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以政务信息畅通、行政业务畅通、公共服务畅通为核心,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以有效实施电子政务效果评估为手段,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年度目标

  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机制,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效果评估;完善各级政府公众网站,完成集中式远程审批系统应用试点,在省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奠定基础;完成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规范文本、信息安全产品推荐目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精神,明确各项任务的承担单位;完成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部分子项目,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平;启动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完成总体规划,建立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推进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启动企业信用信息网系统(二期)立项工作,深化交通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应用;整合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启动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按下达的年度计划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电子政务管理、推进和服务
  1、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机制
  研究建立电子政务规划调控、计划管理、事前评估、立项审核、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事后评估、应用评估等机制,尤其是加快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电子政务评估实施办法,为“科学、公正、客观、实用”地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效果评估提供参照标准。
责任人:省信息产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
  时间进度:6月底前出台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2、全面开展电子政务评估
  在2005年政府公众网站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的工作,组织开展2006年政府公众网站评估,对省直、市直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的公众网站开展评估,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公众网站的完善。在2005年电子政务项目事前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纳入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2006年度计划的拟立项项目组织事前评估;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检查考核,启动事后评估和应用评估,为立项审核、投资预算、行政考核提供参考依据,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并为电子政务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提供实践参考。
  责任人:省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直各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公众网站评估、电子政务项目评估),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及县级政府公众网站评估)。
  时间进度:8月底前公布2006年度政府公众网站评估实施办法,12月底前完成评估;12月底前完成2006年度计划内拟立项项目的事前评估;12月底前启动事后评估和应用评估。
  3、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05〕7号)提出的任务为重点,在行政审批管理中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以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省、市、县(市、区)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和完善公众网站,利用网站发布行政审批的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审批条件、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审批结果和举报投诉办法等内容。各市、县建立和完善本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以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提供基础条件。省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选择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开展集中式远程审批系统应用试点,低成本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化,探索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相对缺乏的欠发达地区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和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办法。
  责任人:省信息产业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总体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信息化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级行政机关(本机关公众网站建设和“网上审批”建设),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本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监察局(本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试点单位(集中式远程审批系统应用试点)。
  时间进度:5月底前完成省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制定;6月底前完成市、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各级行政机关“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建设方案的制定;10月底前完成集中式远程审批系统应用试点并总结经验;12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完善本机关公众网站;12月底前省和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4、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工作
  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办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2006〕7号文印发),按照国信办部署,结合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对纳入试点的电子政务系统完成系统评估、定级和安全总体设计,根据安全总体设计落实管理和技术的改进措施。通过试点,建立促进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规范文本。通过组织有关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试点工作,建立我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专家队伍和技术力量。在试点基础上,组织制定信息安全产品推荐目录,促进我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责任人: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国密办,各试点单位。
  时间进度: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出台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和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规范文本;9月底前形成信息安全产品推荐目录。
  5、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的要求,参照国务院信息办《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国信办〔2006〕10号)对中央各部门的分工,制定我省相应的任务分工方案,配合中央相应部门的工作,加快我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责任人:省信息产业厅、各项任务承担单位。
  时间进度:5月底前确定任务分工方案。

  (二)公共性项目建设
  1、推进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工程
  落实党政内网建设资金,完成党政内网安全支撑平台和传输平台的建设。启动外网平台功能拓展的网络管理系统升级和机房扩容工程、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据中心扩建、电子政务公共应用系统建设等子项目。
  责任人:省委办公厅机要局、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中心。
  时间进度:6月底前落实党政内网建设资金,完成外网平台功能拓展的概算编制工作;9月底前完成党政内网建设设备的单一来源采购,完成外网平台功能拓展的总体概要设计和子项目的细化方案设计;12月底前启动各子项目建设。
  2、启动电子政务“畅通工程”
  做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的总体规划,研究电子政务基础信息交换目录,筹建全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推进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子项目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建设,实现首批省直单位的电子公文交换,逐步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协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扩展。推进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子项目企业信用信息网系统(二期)的建设,在抓好数据的采集、更新和维护,深化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服务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网系统(二期)的前期准备和立项工作。
  责任人:各项目牵头单位。
  时间进度:12月底前完成总体建设规划;12月底前开通电子公文交换系统;12月底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网系统(二期)方案编制并启动立项工作。
  3、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配合省应急指挥机制和机构的建立,大力推进省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包括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基础环境和硬件设施改造,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信息支持系统、安全和授权管理系统、视频系统的构建和现场通信网络接入。整合公安、水利、地震、气象、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专业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启动广东省“金土工程”,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耕地保护、矿产安全、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推进“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全省环保监测、生态环保、水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控、固体废物管理等监控和指挥信息系统。以广州、深圳、佛山等珠江三角洲城市为重点,推动城市应急联动信息系统建设。
  责任人:省府办公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中心、各相关部门。
时间进度:6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方案的编制,完成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启动立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启动部分子项目建设。
  4、基于Linux的政务办公应用系统的业务规范制定与软件开发
  制定跨平台的政务办公应用标准规范,完成配套桌面应用环境集成设计,完成一个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开发,在三个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全面采用Linux桌面操作系统,推广政务办公应用系统。形成“以应用促产业、以产业带应用”的格局。
    责任人:省信息产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时间进度:4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三)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2006年度计划
  根据2005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2006年电子政务建设应当完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和地区的业务协同配合,应当发挥信息产业对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增强应用技术的自主性。
  在《广东省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安排指导下,结合2006年度的实际情况,2006年共有7个部门的15个项目列入本年度计划。项目列入拟立项项目范围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建设方案制定等立项准备工作,并按计划将建设方案报省信息产业厅组织事前评估。列入计划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年度实施计划,争取实现年度目标,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并按照《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省信息产业厅备案。计划内各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在年底向省信息产业厅报送本单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列入2006年度计划的项目见《广东省省级电子政务项目2006年度计划表》。
  责任人:各建设单位。
  时间进度:按各项目2006年度实施计划。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计划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规划,完善本地本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做好实施安排,尤其是做好项目年度计划,加强项目管理。
  (二)资金保障
  电子政务项目省级部分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各市部分由各市财政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各级政府要重视电子政务建设,保证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电子政务资金安排情况。
  (三)加强协调
  省政府系统信息化联席会议负责对全省性的电子政务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促进省信息中心与各地市信息中心、各部门信息中心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分类指导
  省信息产业厅加强对不同部门、不同地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分类指导。省信息产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子政务项目建议书编制指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和概算标准,规范项目立项准备操作。
  (五)技术支持
  省信息中心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为各地各部门的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提供技术咨询;统一组织开发公共应用软件,供各地各部门使用;组织开展病毒防控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的公共服务;为各部门提供电子邮件、主机托管、网站建设以及电子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服务。
  (六)培训服务
  省信息中心2006年举办3次技术培训班,计划免费培训约100人,主要面向珠三角以外的地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省信息中心协助各地各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开展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
  (七)评估检查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电子政务拟立项项目,省信息产业厅按规定组织事前评估;对列入年度计划的电子政务在建项目,省信息产业厅视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检查和事后评估。各地各部门也要按照“科学、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加强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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