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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概况:
罗湖区是我国第一个建立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提出建设行政(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城区,将监察内容从行政审批扩大到综合行政。根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的原理,罗湖区总结了综合监察的整套需求,为建立行政(综合)监察首开先河。行政(综合)监察系统主要集中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督办、信访办理、应急预案、财政预算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九大类行政业务。并根据对实际业务分析,确定了监控点、数据项以及核心监察功能。
二、系统功能介绍:
1、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监察系统把41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36项其他审批事项共76项审批事项,涉及26个行政许可部门纳入监察系统。
2、行政执法情况
行政执法监察系统把16个执法机关和10个街道办事处纳入执法业务纳入监察系统。同时从执法实施机关的6个业务执法系统采集数据与监察系统接口。
3、建设工程情况
建立建设工程业务系统,从而对罗湖区每年的年度计划项目进行全过程、跨部门协同监督,监控环节从项目立项、施工预算、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产权登记等关键环节。
4、政府采购情况
把每年的采购计划项目全部纳入监察系统,进行采购活动全过程监控。
5、信访办理
建立大信访业务系统,实现信访局和各个信访承办部门联合办公,把信访局转发给各个承办部门的信访件和各行政单位自己的信访件全部纳入监察系统。
6、应急工作
罗湖区应急工作报送实现零报告制度,把每天的突发事件和一般性报送纳入监察系统,报送部门涉及到26个。
7、财政预算监督
系统把罗湖区158个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数据和预算执行过程纳入监察系统。
8、安全生产管理监督
系统把28个单位上报的生产事故、隐患源和隐患整治的全过程纳入监察系统。
系统的业务总体框架图如下

该系统主要包括五部分:行政监察外网网站、数据交换平台、网上审批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

该系统通过建设网上审批平台,统一处理尚未建设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行政审批业务,为实现行政审批业务电子监察提供基础和提高行政审批业务信息化处理水平;建设数据交换平台,与各行政业务系统互连互通,按照制定的数据交换标准规范,采集相关的行政监察业务数据送至电子监察平台数据库;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制定各种监察规则,通过监察引擎,实时监察九大类行政业务,并针对不同的监察结果,提出不同的处理手段;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主要的政府办事大厅或窗口,防范办事人员违规违法,及时处理办理纠纷,监察情况录像保存,为纠纷、投诉提供依据;建设外网网站,提供一个系统对外的窗口。
该系统于2005年底正式签定合同进行建设,通过几阶段的开发与创新,2006年12月27日正式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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