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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概述
根据国信办〔 2003 〕 47 号文件与〔 2005 〕 10 号文件,系统实现质监、工商、税务企业登记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及时发现在工商机关登记但未作税务登记或者已注销工商登记仍然营业的行为,堵塞了监管漏洞,促进了财税增收;同时,还能较好地解决有关部门交叉稽核信息不统一的问题,提高了政府联合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系统内容
该系统以企业基础数据为核心,以 DT-iCOP 的资源管理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为基础,搭建了一个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公共平台;建立了一种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有关企业基础信息的交换机制;构成了一个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现业务部门对市场的联合监管。
各单位的企业基础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抽取、传输并加载到核心的企业基础信息库,利用适配器技术与异构数据源、异构系统实现高度集成。
系统特点
·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在纵向、横向上实现多部门的互联互通 ;
· 流程可视化,能很方便的看到数据流程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做到有效监管
· 充分整合用户现有系统和新建系统,保护现有投资;分布式管理不同地域、不同网段的信息资源,实现统一授权,统一注册,统一管理 ;
· 内置丰富的通用适配器组件,加快构建速度,节省投资,并提高系统的健壮性与稳定性
应用效果
· 实现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目的,消除信息孤岛
· 有助于政府部门的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能及时准确显示企业的被监管状态,易发现工商漏管户、税务漏管户,及时予以纠察,保护国家财产
· 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数据只需一次录入,便可以被自动采集,自动传输,自动比对,自动交换,无需人工干预,大大减少录入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 企业基础信息发布:将信息库中的数据以门户方式向政务外网用户和公众网用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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